他每次都在这个时候醒来,心跳快得像擂鼓,后背全是冷汗。
他躺在黑暗里,听着自己的呼吸声,一下一下,又重又急,像一头被困在笼子里的野兽。
他盯着天花板,盯着从裂缝里渗出来的水渍,盯着黑暗一点一点地被天亮吞噬,直到晨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漏进来,落在他睁了一夜的眼睛上。
有一天下午,他在老六的麻将馆里打牌,手气差得要命,连输了八局,输得他火冒三丈。他把牌一推,说不打了,站起来走到窗边抽烟。
窗外是南城最繁华的一条街,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热闹得像一锅煮沸了的粥。他叼着烟往下看,忽然在人群中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个人穿着深色的衣服,站在街对面的路灯下,手里拿着一杯咖啡,正低着头看手机。
不是沈方庭,是沈方庭身边的另一个人,不是周逸,是另外一个保镖,萧程叫不上名字。
沈方庭身边有无数的保镖,走马灯似的换,换得他眼花。
现在这个人跟了他快两个月了,从早跟到晚,从不靠近,也从不离开,就像一个忠实的影子,安静地、固执地、寸步不离地跟在他身后。
他知道那个人在忠实地执行着沈方庭的指令。
萧程盯着那个人看了很久,忽然笑了一下。
他把烟掐灭在窗台上,转身拿起外套,对老六说:“我出去走走。”
老六正在数钱,头也没抬:“去哪?”
“心里烦,随便走走。”
他下了楼,走出麻将馆。南城的阳光劈头盖脸地砸下来,热得他眯了眯眼。
他站在台阶上,朝街对面看去,那个人还在,咖啡已经喝完了,杯子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还在看手机。
萧程走下台阶,穿过马路,一步一步地朝那个人走过去。
那个人显然注意到了他,身体微微绷紧,但表情没有变化,依然低着头看手机,装作什么都没发现。
萧程走到他面前,停下来,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不到一米。
那个人终于抬起头,脸上的表情很平静,但萧程注意到他的手指微微收紧了,握着手机的手背上青筋凸起。
萧程看着他,忽然笑了。
那个笑容不是平时那吊儿郎当的笑,也不是应付场面的假笑,而是一种很奇怪的、带着点无奈、带着点心酸、又带着点释然的笑。
萧程说:“喂,麻烦一下你,你给沈方庭打个电话。”
那个人愣了一下,谨慎地问:“萧少爷有什么事情吗?”
萧程把手插/进裤袋里,偏了偏头,阳光落在他脸上,把他眼底的色彩照得清清楚楚。
他的眼睛很亮,他的狐狸眼很漂亮,他张了张嘴,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说得清清楚楚。
“你去跟他说,萧程不想跑了。让他来南城,亲自来。我等他。还有,叫他别整这些跟梢的,小爷喜欢自由自在,不喜欢老被人跟着。如果再这样下去,小爷死给他看。”
那个人看着他,目光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像是惊讶,又像是了然。
他点了点头,没有多问,转身走到一边去打电话去了。
萧程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忽然觉得胸口那个堵了两年的大石头松动了一点,虽然还没有完全移开,但至少松动了。
新鲜的空气从缝隙里灌进来,带着南城特有的桂花香和烟火气,灌进他的肺里,凉丝丝的,带着一种说不出的舒畅。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慢慢地吐出来,抬起头看天。南城的天很蓝,蓝得像一块被水洗过的绸缎,几朵白云懒洋洋地飘着,形状像棉花糖,又像一群慢吞吞的羊。
他看着那些云,忽然想起一件事他好像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抬头看过天空了。
这两年他低着头走路,低着头打牌,低着头喝酒,低着头逃避,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地面上的事情上,忘记了头顶还有一片这么宽阔的、无边无际的蓝。
他想,如果沈方庭来了,他要请沈方庭喝一杯茶。不是北城的茶,是南城的茶。
南城的茶不如北城的精致,但胜在鲜活,是今年的新茶,泡出来汤色清亮,入口甘甜,回甘悠长。
他要坐在沈方庭对面,看着那个人慢慢地喝,一杯茶喝十分钟,不说话,就这么安静地坐着,像很久以前那样。
他想着想着,嘴角不自觉地弯了起来,弯成一个很浅很浅的弧度,像月牙,像镰刀,像一把钝钝的刀,割开他两年的心防。
但沈方庭没有来。
那个人只是把派来的人撤了回去,一个不留,干干净净,像是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萧程第二天出门的时候,发现街对面空了,路灯下没有人,巷口没有人,常去的那家面馆里也没有那些熟悉的面孔。
他在街上站了一会儿,风吹过来,把他的头发吹乱了,他也没有伸手去理。
他只是站着,看着那些空荡荡的地方,心里也空荡荡的。
他等了一天,两天,三天。沈方庭没有来,沈方庭的人也没有再来。
南城恢复了从前的样子,平静安逸,热闹,庸俗。
萧程又变成了那个来去自由的十七少,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再也没有人跟踪他,再也没有人“请”他,再也没有人在他身后亦步亦趋地跟着,像一条甩不掉的尾巴。
他应该高兴。
他终于摆脱了沈方庭的纠缠,终于可以安安稳稳地过他的日子,终于不用再躲躲藏藏、东奔西跑。他可以在南城继续当他的十七少打麻将,打牌,喝酒,闲逛,想打多久就打多久,想喝多少就喝多少,再也没有人来打扰他。
不是的,不是这样的。
他高兴的不是这个。
他高兴的是,他终于揣摸/到了沈方庭的心思。那个人,那个被他骗得很惨的人,的确是真的怕他死,非常非常的怕。他只不过用了一句话,就试出来了。
他有了自己的主张。
萧程在南城逛了三天,从城南逛到城北,从城东逛到城西,把每一条巷子都走了一遍,把每一家熟悉的店都进去坐了一会儿。
他跟老六喝了酒,跟牌友们打了牌,跟路边摊的大/爷聊了天,跟茶馆的老板娘开了玩笑。他做了一切他该做的事,说了一切他该说的话,笑了所有他该笑的时候。
他去看了病中的陈真真。上天有些不待见陈真真,她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移植骨髓,不过好在那三百万足够她一边保守治疗,一边等待合适的移植骨髓。
他还给成成的新麻将馆开张送去了贺礼。很贵重的一份大礼,听替他送礼的人说,成成揭开那份厚礼的时候,眼睛瞪得跟铜铃差不多大。
他还给林姨的坟除了草,跪在林姨的坟前,他问,干妈,我把自己洗涮干净,打包送到别人的床/上,会不会很贱?但是,我等不了了,我太想他了。
离开墓园的时候,他才想起,他好像忘了告诉成成,他一直珍藏着的粉红狐狸布偶,就是当年只有十三岁的沈方庭送的。而沈方庭,就是他等了十八年的小哥哥。
萧程站在城中村一栋六层自建房的楼顶,看着远处沈氏集团的大楼。
那栋楼他很熟悉。
六十七层,玻璃幕墙,晴天的时候会反射/出金色的光,像一根被阳光点燃的柱子。
他在那栋楼里坐了将近一年,在六十七层的助理位置上,低着头,假装是一个笨拙的、需要人保护的Omega。
他记得那间办公室的气味,飘着油墨的纸张,香喷喷的手工研磨的咖啡,还有沈方庭身上那股淡淡的,冷洌的雪松气息。
他记得沈方庭坐在办公桌后面低头签文件的样子,钢笔在纸上划过时发出的沙沙声,像秋天的落叶被风推着走过柏油路面。
现在他站在一栋破旧的楼顶上,看着那在天际的那栋高楼。天空的距离很近,近到他能看到玻璃幕墙上反射的云朵在缓慢地移动。但是又很远,远到他一辈子都走不回去。
他在天台的边缘坐了下来,两条腿悬在外面,晃来晃去,像一个小孩子坐在池塘边玩耍。
天台上,风很大,吹得他衣角猎猎作响。
他眯着眼看着远处的天际线,南城的建筑在他眼前铺展开来,高高低低,错错落落,像一堆积木。
他在这堆积木里住了两年,每条路都认识,每盏街灯都熟悉,但他觉得自己像是一个住在地图里的人,把所有的路线都走遍了,却从来没有真正到达过任何地方。
他忽然想起他在手机旧闻里看到的,两年前的那个夜晚,北城医院的天台上,沈方庭站在边缘,白色的病号服被风吹得猎猎作响。那个时刻,他攥着手机,看着照片上那个人的背影,心像被人攥/住了一样疼。
现在两年后的今天,他坐在另一个天台上,想着同一个人,心里还是一样的疼。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悬在半空中的脚,忽然觉得好笑。
他笑了,笑得很大声,笑声在风里飘散开来像一串被风吹断的铃铛,叮叮当当地碎了一地。
他笑够了,笑累了,笑到嘴角发酸,才停下来,用手背擦了擦眼角。不知道什么时候,那里有了一点湿/意。
他掏出手机,翻到通讯录,找到那个很久没拨过的号码。
这次他没有犹豫,直接按下了拨号键。
电话响了三声,被接起来了,那头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带着微微的沙哑,像是刚睡醒,又像是很久没有好好睡过觉。
“喂。”
萧程握着手机的手指微微发颤,但他的声音很稳,稳得连他自己都惊讶:“沈方庭,你他妈到底抓不抓我?”
电话那头沉默了。
那种沉默萧程很熟悉,是沈方庭特有的沉默,安静得像深海,像大地,像一座沉默的火山,表面波澜不兴,底下全是呼之欲出的岩浆。
萧程在这片沉默里,他听见了沈方庭的呼吸声,很轻很轻,像羽毛落在雪地上。
时间过了很久,久到萧程以为沈方庭不会回答了。电话那头才传来一声很轻的笑,那笑声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像叹息,像释然,又像是一个憋了很久的人终于松开了那口气。
低笑声过后,电话那头才传来沈方庭的声音,声音很低很低,低到像是说给自己听的,“你到底想怎样?”
萧程把手机换到另一边耳朵,仰起头看着南城的天。
那天蓝得不像话,蓝得让人想哭。
他张了张嘴,声音忽然就哑了,像被什么东西哽住了喉咙。他清了清嗓子,清了两次,才咬牙切齿地说道:“沈方庭,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明晚十点前,如果你还抓不住我的话,小爷就不奉陪了。明晚十点之后,哪怕你在南城掘地三尺,也找不到我了。因为,我走了,永远离开南城。所以,明天晚上,大家各凭本事,看是你先抓/住我,还是我先逃离南城。胜负成败,在此一举,你可听好了。”
说完,他“啪”的一声挂断了电话。
他闭上眼睛,他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一下一下,很慢,很重,像某种古老的鼓点,敲在他自己的骨头上,发出沉闷的回响。
胜负成败,在此一举。
他可不是在开玩笑。
去或留,只等老天替他做决定。
一切,交给老天。
他躺倒在天台上,南城的风在他耳边低语,远处的夕阳正缓缓沉入天际线,把整座城市染成了一片瑰丽的橘红色。
那颜色太浓烈了,浓烈得像一场大火,要把所有的过往都烧成灰烬,又在灰烬里开出新的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