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礼实验中学的篮球馆被午后的阳光镀上一层暖金色,馆内的人声鼎沸几乎要掀翻屋顶。
县高中篮球联赛决赛正进入白热化阶段,主场作战的实验中学,正与蝉联三届冠军的劲敌一中展开终极对决。
看台上,实验中学的学生举着“陶最加油”的灯牌,红色标语在人群中格外扎眼,与一中粉丝的蓝色阵营形成鲜明对峙,加油声、呐喊声此起彼伏,震得人耳膜发颤。
人群中,身穿白色队服的陶最格外醒目。
他的球衣号码“7”被汗水浸得有些透亮,只见他弓着身,指尖灵活地掌控着篮球。
一次中路突破,他脚下骤然加速,身形快得带起一阵风,面对迎面而来的防守队员,手腕轻翻做了个向右变向的假动作。
防守队员下意识横移,陶最却瞬间收回动作,向左猛切,轻松晃开防线,引得看台上爆发出一阵惊呼。
第四节最后两分钟。
此时比分定格在64:64,双方球员都已体力透支。
实验中学的后卫在三分线外被双人夹击,危急关头,他猛地将球传向右侧。
陶最恰好赶到,稳稳接住传球。
同时,一中两名防守队员迅速包夹过来,形成密不透风的防线。
看台上的欢呼声瞬间弱了下去,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陶最没有丝毫犹豫,双脚蹬地起跳,身体顺势向后仰去,避开了防守队员的封盖。
他手腕柔将球向上拨出——
篮球带着旋转,划出一道高高的抛物线,从两名防守队员的头顶掠过,朝着篮筐飞去。
全场死寂,时间仿佛在此刻静止。
下一秒,“唰”的一声脆响刺破空气,篮球空心入网!
“啊!陶最!陶最!”
“赢了!我们赢了!”
整个篮球馆被实验中学学生的欢呼和尖叫淹没,尤其是女生们,激动得脸颊通红,拼命喊着陶最的名字。
他那个关键的三分球,锁定了胜局。
比赛结束,哨声响起,实验中学获胜。
终场哨声响起的那一刻,队员们疯了似的冲向陶最,将他团团围住,叠罗汉似的压在他身上。
陶最笑着推搡着队友。
他好不容易从队友的“包围圈”里挣脱出来,他抹了把脸上的汗,拿起毛巾随意搭在肩上,朝着场馆外的水龙头走去。
看台上,林阳手里攥着一瓶刚从小卖部买来还带着冰凉水汽的矿泉水,眼见着陶最的背影,她迅速跟了上去。
教学楼后面的空地上,一排锈迹斑斑的室外水龙头静静地立在墙边,周围长着几丛野草。林阳刚绕过墙角,脚步就顿住了。
陶最面前站着一个穿着漂亮裙子的女生,脸颊绯红,双手紧张地背在身后。
是隔壁班的文艺委员。
“陶最,”女生声音细细的,“我喜欢你!”
陶最刚拧开水龙头,闻言动作顿都没顿,任由冰冷的水冲刷着他沾满灰尘和汗水的双手,头也没回。
“我不喜欢你。”
女生眼眶迅速泛红,她咬了咬嘴唇,再也忍不住,扭头伤心地跑开了。
陶最继续慢条斯理地冲洗着手臂和脸颊上的汗渍。
林阳站在原地,进退两难。
她看着那个女生跑远的背影,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正想着要不要悄悄离开。
“阳小子,”
陶最关掉水龙头,甩了甩手上的水珠,转过身,目光精准地投向了她藏身的方向,似笑非笑,“你还打算偷窥多久?”
林阳吓了一跳,差点把手里的水扔出去。
她硬着头皮从墙角走出来,强装镇定:“谁,谁偷窥了,我路过。”
陶最没理会她的辩解,视线落在她拿着的那瓶水上,挑了挑眉,“这水,”
他朝她伸出手,掌心还带着水痕,“给我的?”
林阳还没来得及回答“是”或者“不是”,他已经极其自然地伸手拿了过去,骨节分明的手指轻松拧开瓶盖,仰头就灌了好几口。
喉结随着吞咽的动作上下滚动,有水珠顺着他棱角分明的下颌线滑落,没入被汗水浸湿的球衣领口。
喝完,他用手背抹了下嘴角,将还剩半瓶的水塞回她手里,尔后从她身边走过,留下了一句带着笑意的调侃:
“下次想看,光明正大点。”
……
“下次想看,光明正大点。”
陶最低沉的声音将宋栀禾从短暂的回忆里拽回喧嚣的酒吧走廊。
她定了定神,语气冷淡地说:“没兴趣。”
陶最闻言,点了点头,脸上没什么表情,“行。”
他没再多言,转身便朝着卡座方向走去。
酒吧夜场终有散时。
叫了代驾,宋栀禾和宋鸣柯坐上车。
关车门前,她下意识地朝酒吧门口望去,只见陶最斜倚在路边一棵光秃秃的树干上,指间夹着点燃的烟。
他微微仰着头,吐出淡淡的烟圈,侧脸在路灯下略微孤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