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他给她买漂亮衣服,让她住大洋房,送她去学校读书。他对她是真的好——不是虚情假意的好,是真的给她花钱,给她吃的穿的用的,都是最好的。山珍海味,一日三餐。她生病了,他请最好的医生。她哪里疼,他给他买最好的药,甚至亲手帮她上药。
至于晚上……
他觉得他给了她一切,她总该付出点什么。
这样的日子,过了很久。
久到盼娣自己都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那种撕裂的疼变得没那么疼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不再哭喊挣扎,只是咬唇忍着。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甚至开始害怕——
害怕季英豪不要她了。
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她自己都吓了一跳。
她怎么会害怕?她应该恨他才对。这个禽兽,这个畜生,他对她做了那样的事,她应该恨他入骨。
可是……
可是除了那些事,他对她是真的好啊。
给她买漂亮裙子,她从来没有穿过那么好看的裙子。给她做好吃的,她从来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东西。给她钱花,她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钱。送她去上学,她从来不知道,原来读书是那样一种滋味——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周围有同学,虽然那些同学不知道她晚上要经历什么,但至少白天,她可以像个正常的孩子一样。
还有那些药。他给她买的止痛药,他亲手帮她上的药。他笨手笨脚的,有时候弄疼她,但她知道他在尽量轻。
她怕。
怕他不要她了。
怕再回到那个冰冷的夜里,怕再流落街头,怕再饿得头昏眼花下找不到一口吃的。
她知道,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好。那些吃的、穿的、住的、读书的机会,都是拿东西换的。别人拿什么换,她不知道。她只有这个身体。
王宗扬撞见过几次。
有次,警司办公室里。他推门进去找季英豪,就看到他衣衫不整地和一个女孩子……
他立刻退了出来,关上门,站在走廊里,胸口像堵了一块石头。
禽兽。
他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他的女儿启慧,今年五岁。他没法想象,如果有一天,有人这样对他的女儿——
他不敢往下想。
过了一会儿,门开了。季英豪提着裤子出来,脸上是那种餍足之后的松弛。那个女孩子跟在他后面,低着头,手里拿着一个便当盒。
“干爹,走了。”她的声音小小的。
“嗯,路上小心。”季英豪说,语气平常得像在打发一个普通的孩子。
女孩子从他身边经过,一抬头,看见了站在走廊里的王宗扬。
就那一眼,王宗扬的心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攥了一下。
那是什么眼神?
不是恨,不是怨,不是羞耻。是一种……他形容不出来的东西。空洞的,木然的,像一潭死水,又像在看他,又像什么都没看。
她很快低下头,快步走开了。
季英豪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看见了王宗扬。他愣了一下,随即嘿嘿笑了,走过来,一边系好皮带,一边压低声音解释:“我认的干女儿。家里破产,爸爸跳楼,妈妈带着弟弟跑了,把她一个人扔下了。被人拐进夜总会,我花钱把她带出来的。”
他点了一根烟,吐出一口烟雾,语气里带着几分得意,也带着几分他自己都不一定意识到的辩解:
“跟着我,吃好的、穿好的、住好的,还有书读。好过在那种地方。”
他朝女孩子消失的方向努了努嘴:“她也愿意跟着我。”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王宗扬能说什么?
他站在走廊里,沉默了很久。那股愤怒还在胸口翻涌,但他没有开口。
他是两区总警司。季英豪是三大警司之子,明年就要退休了。而他王宗扬,需要季英豪和另外两大警司的支持,把他心腹的兄弟阿宽和阿胜推上警司的位置。
清明清正,不是一天能达成的。
一年。
再有一年,季英豪退休。再有一年,从上到下大换血。到那时候,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他一个一个清理干净。
可这一年的时间里,他得忍。
“不要带到警署来,”他终于开口,声音压得很低,很沉,“搞出事,我不管你是谁。”
季英豪看了他一眼,笑着点点头:“知道,知道。放心,有分寸。”
分寸。
王宗扬没再说话。他转身走了,脚步声在空荡荡的走廊里回响。
他不是冷漠。
是事情已经这样了。
那个叫盼娣的女孩子,自己愿意跟着季英豪。这是没办法的事。
那天夜里,王宗扬和三大警司,还有阿宽、阿胜,在酒楼包间喝酒。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气氛正酣。
阿胜接了个电话,脸色一变,站起来说:“宗哥,文文发高烧,我得回去。”
王宗扬点点头:“去吧,路上小心。”
阿胜走了。
又喝了一阵,王宗扬酒意上头,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阿宽被三大警司拉去隔壁棋牌室打牌,包间里只剩下他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