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娣站在空荡荡的房子里,听着母亲的脚步声越来越远,听着楼下汽车发动的声音,听着那个声音渐渐消失,再也听不见。
她就这样被扔下了。
她在空房子里待了两天。饿了,翻翻厨房,只有几包过期的泡面。渴了,拧开水龙头喝自来水。晚上害怕,缩在角落里,用窗帘把自己包裹起来,睁着眼睛到天亮。
第三天,她饿得实在受不了,走出门去。
街上人来人往,没人看她一眼。她不知道该往哪儿走,不知道该找谁。那些父亲曾经的“朋友”,她记得几个人的脸,可那些人,现在见了她就像见了瘟疫一样躲开。
她走着走着,走到了一条灯火通明的街上。
霓虹灯闪烁,有人在门口拉客,有人喝得醉醺醺从里面出来。她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只是被那些灯光吸引着,往前走。
“呦,这谁家的孩子?”
一个胖胖的中年男人站在一家夜总会门口,眯着眼睛打量她。他刚吃完宵夜回来,正打算进去,就看见了这个脏兮兮的女孩。
盼娣被他的目光被吓得后退一步。
“别怕别怕,”胖男人笑了,凑近看了看,“长得还挺清秀……无家可归?要不要跟叔叔走?叔叔给你饭吃。”
盼娣饿得头晕眼花,听到“饭”这个字,眼睛里终于有了一点光。
她点了点头。
那个胖男人把她带进了夜总会。
穿过昏暗的走廊,进了一个包厢。包厢里很暖和,比她待的那个空房子暖和多了,胖男人让她等着,然后就出去了。
盼娣坐在沙发上,不敢动。
门又开了。
进来的不是那个胖男人,而是一个瘦削的、穿着讲究的中年男人。他戴着金丝边眼镜,看起来像个斯文人。
斯文人?季英豪。
三大警司之一。别人叫他“豪哥”。
他喝多了,只听有新鲜货,看也没看清,就压上去了,然后系上裤腰带,拿起搭在沙发背上的外套,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盼娣蜷缩在沙发上,浑身发抖。
下身传来的痛楚让她几乎晕过去,可又晕不过去。她不敢动,不敢哭出声,只是蜷缩在那里,像一只受伤的小兽。
门又开了。
那个胖男人,看了一眼沙发上盼娣,脸上没有一点惊讶或愧疚,反而说:“算你走运,豪哥看上你,今后有你吃有你住。”
盼娣蜷缩在那里,一动不动。
她想起母亲最后看她的那一眼。那眼神是冷的,像看一个陌生人,像看一件垃圾。
她想起弟弟抢走肉丸子时得意洋洋的样子。那是她亲弟弟,她照顾过他的弟弟,可她在他眼里,什么都不是。
她想起父亲。父亲其实也不怎么管她,但他至少还在的时候,她还有一个家。
现在,家没了。
她被扔掉了,像一件没用的东西。
然后,被捡起来,被人用完了,又扔在这里。
那个胖男人说,跟着豪哥,今后有得吃有得住。她不知道豪哥是谁,只知道,那个戴眼镜的男人,刚才对她做的事,让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任何人。
她蜷缩着,用破烂的衣物把自己裹起来。
包房里很安静,只有她偶尔的、压抑的抽泣声。
外面,霓虹灯还在闪烁。
没有人知道这个包厢里发生了什么。就算知道了,也不会有人管。一个破产老板的女儿,被扔掉的、没人要的女孩,谁会为了她去得罪三大警司之一?
不会有人。
她终于明白了一件事。
不是所有女孩,都叫启慧。
季英豪这个人,说来复杂。
他不是杜青山那种无恶不作的黑警。年轻的时候,跟着王宗扬的叔叔王天生,也是真刀真枪办过实事的。抓过人,拼过命,身上落过疤。他有他的原则,有他的底线——不贪赃枉法,不欺压良善,办案的时候该冲就冲,该拼就拼。
但他有个毛病:好色。
而且不是一般的好色。
他不是那种利用权势强占民女的人。他讲究“你情我愿”——虽然这个词用在他身上,讽刺得很。他花钱去夜总会,找那些愿意接客的人。完事了,提上裤子走出包厢,谁也不欠谁。
可那天晚上,他喝多了。
那个胖老板把人献给他的时候,他是稀里糊涂,可是事情已经做了,说什么也晚了。他听说那个女孩无家可归,家里破产,亲爹跳楼,被亲妈扔了,在这世上孤零零一个人。如果他就这么走了,她会怎么样?那个胖老板会怎么对她?
他忽然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王天生带他办案,救过一个被拐卖的姑娘。那姑娘后来给他们磕头,说这辈子做牛做马也要报答。王天生当时说了一句话:“做人,总要留点良心。”
良心。
他季英豪有多少良心?他自己也不知道。
但他还是把那个女孩带走了。
“豪哥,您这时……”胖老板愣住了。
“我买下了。”他从兜里掏出一沓钱,扔在桌上,“够不够?”
“够、够……”
从那以后,盼娣就成了他的“干女儿”。
对外是这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