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的雨,依旧是说来就来,只是一年半的时间,足以让一个在泥泞里挣扎的少年,长出更坚硬的铠甲,也寻到更清晰的生存轨迹。
雷文现在十岁了。
身高窜了小半头,肩膀也宽了些,脸上的婴儿肥褪去,线条变得利落,眼神里的惶恐被沉稳取代,只有在偶尔深夜惊醒时,才会闪过一丝不属于这个年纪的疲惫。
手臂上的旧疤痕淡了些,却又添了几道新的浅痕,有的是练投掷时被石子磨的,有的是和街头小混混周旋时留下的,每一道都刻着他在哥谭挣扎的痕迹。
这一年半里,变化悄然发生。他的投射天赋,已经被他打磨成了足以立足的底气。
每天天不亮,他就会爬上公寓楼顶的天台,从最初的石子、铅笔,到后来攒钱买的弹力球、飞镖,甚至是捡来的废铁碎片,都成了他的练习工具。
天台的墙壁上,被他砸出了密密麻麻的小坑,最密集的一块区域,坑洞几乎连成了片——那是他精准度的证明。
这份本事,很快就帮他在学校里站稳了脚跟。哥谭的底层学校,从来都是弱肉强食的缩影,拳头硬的人才能说了算。
有一次,几个高年级的学生堵着低年级的孩子抢零花钱,雷文刚好撞见。他没像以前那样硬拼,只是站在远处,捡起一颗石子,抬手一掷,精准砸中了为首那个学生手里的钱包。
钱包掉在地上,钱撒了一地,那几个高年级学生愣了一下,刚要发怒,雷文又捡起一颗石子,这次瞄准的是他们脚边的易拉罐,“嘭”的一声,易拉罐被砸得变形,溅起一片尘土。
“滚。”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冷硬。
那几个学生看着他平静却锐利的眼神,又想起了之前隐约听说过这个小子“扔东西很准”,心里发怵,骂骂咧咧地走了。
从那以后,学校里的人都知道,那个叫雷文·索恩的小子,不好惹。
他不主动惹事,却也从不怕事,有人被欺负时,他偶尔会出手,但不靠拳头,而是靠一颗精准的石子,或是一枚飞出去的弹球,总能在不暴露自己太多实力的情况下,化解冲突。
久而久之,他成了学校里的“隐形老大”。没人敢明目张胆地抢他的东西,也没人敢在他面前欺负弱小,甚至有几个以前总被欺负的孩子,会悄悄跟在他身后,像是找到了靠山。
雷文对此不置可否,他只是不想再看到有人像曾经的自己那样,在恐惧里挣扎,也不想因为自己的软弱,再被人随意拿捏。
除了练投掷,学校的图书馆,成了他另一个秘密基地。
韦恩基金会资助的不仅是学费,还有学校的图书馆,虽然藏书不算顶尖,却足够他填补知识的空白。
上辈子残缺的记忆里,没有太多系统的知识,这辈子,他像一块干涸的海绵,疯狂吸收着一切能学到的东西——数学、物理、历史、甚至是简单的化学常识。
他知道,在哥谭,光有武力不够,脑子更重要,多懂一点东西,就多一分在危险里周旋的可能。
他还特意找了些关于力学的书,研究投掷时的发力技巧,让自己的精准度和力量,都能更上一层楼。
生活上,也有过起伏。霍金斯太太待他很好,不仅每次都给足食物,还总把家里的零食、水果塞给他,让他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
可半年前,霍金斯太太的儿女终于在别的城市安定下来,执意要接她过去养老。
临走前,老人拉着他的手,眼眶红红的,塞给了他一笔不算少的钱,还给他介绍了一份工作。
“是我以前的老邻居,开了家小小的甜点店,就在唐人街附近,老板人很好,需要一个帮忙打下手的孩子,你会做菜,学做甜点肯定也快。”
霍金斯太太摸了摸他的头,“孩子,好好活下去,哥谭虽然冷,但总有温暖的地方。”
雷文接过钱,又看着老人被儿女扶着上车,车子驶离的那一刻,他站在原地,心里空落落的,却又充满了感激。他知道,霍金斯太太给的不仅是一份工作,更是一份活下去的希望。
甜点店的老板是个华人阿姨,姓陈,说话带着温柔的南方口音,做的甜点软糯香甜,像是能驱散哥谭的寒意。
雷文很珍惜这份工作,每天放学就去店里帮忙,打扫卫生、揉面团、给甜点裱花,学得很快。
陈阿姨很喜欢他,不仅给的工资不低,还总让他带剩下的甜点回家,有时候是软糯的糯米糍,有时候是香甜的蛋挞,那是他在哥谭难得能尝到的、纯粹的甜味。
而这一年半里,最重要的变化,是他认识了一个犯罪巷小子——杰森·陶德。
雷文有时候会在上学路上,到犯罪巷捡些能卖钱的废品,补贴家用。
犯罪巷是哥谭最混乱的地方,毒品、抢劫、暴力随处可见,墙角的阴影里总藏着不怀好意的眼睛,地上的烟头和破碎的玻璃渣,像是这座城市溃烂的伤口,一般人都避之不及,可雷文早已习惯了这里的危险。
他知道哪条巷子的流浪汉最暴躁,哪个拐角容易遇到小混混,只要足够警惕,脚步够快,就能避开大部分麻烦。对他而言,犯罪巷不是地狱,是能多赚几美元、勉强填补生计的“补给站”。
第一次见到杰森,是在一个傍晚。夕阳的余晖勉强穿透犯罪巷狭窄的天空,给斑驳的墙面镀上一层惨淡的橘色,空气里弥漫着垃圾的腐臭和劣质酒精的味道。
雷文正蹲在一个垃圾桶旁,翻找着里面的玻璃瓶,忽然听到不远处传来激烈的争执声。他抬头看去,只见一个和自己年纪差不多大的男孩,正和两个比他高大半个头的流浪汉,争抢着一块面包。
那个男孩穿着洗得发白、满是补丁的外套,头发乱糟糟地粘在额头上,脸上沾着灰和干涸的泥渍,却唯独一双眼睛,亮得惊人,满是凶狠的戾气,像一只被逼到绝境、随时准备拼命的小狼。
哪怕被其中一个流浪汉狠狠推倒在地,后背撞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他也只是闷哼一声,立刻手脚并用地爬起来,像头小兽似的扑上去,死死咬住其中一个流浪汉的胳膊,任凭对方怎么甩动,都不肯松口。
雷文本来不想多管闲事。哥谭的每个人都在泥沼里挣扎,他自己尚且过得朝不保夕,没精力,也没资格去同情别人。
他见过太多因为多管闲事,最后被打得半死、甚至丢掉性命的人,或者事后被找麻烦而死的人。
哥谭的善良,从来都带着血淋淋的代价。可当他看到那个男孩被另一个流浪汉攥住头发,狠狠一拳砸在脸上,嘴角瞬间渗出血迹,却依旧死死攥着那块面包,不肯松手时,他的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揪了一下。
他想起了曾经在废弃仓库里,抱着沾满灰尘的书包,用生锈的钢管拼命反抗的自己。
那一刻,所有的理智都被本能取代。他下意识地弯腰,从地上捡起一颗圆润的石子。
指尖感受着石子粗糙的触感,手臂微微抬起,手腕轻轻一扬,多年打磨的精准度在此刻展现得淋漓尽致。
石子像长了眼睛似的,“嗖”地一声飞出去,精准砸中了那个攥着男孩头发的流浪汉的手腕。
“啊!”流浪汉吃痛,猛地松开了手,手腕上传来的刺痛让他龇牙咧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