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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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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德中学教职工宿舍的窗棂间,漏进几缕清辉似的月光,恰好落在闫昂霄伏案的侧脸上。他面前摊开的,正是栗维岳相赠的绝版刻本《纳兰词》,指尖反复摩挲着扉页那句“愿君如纳兰,有风骨,亦有温情”,纸页边缘已被磨得泛起毛边,可见翻阅之勤。

桌上的油灯燃得正旺,灯芯偶有“噼啪”一声轻爆,将他眼底的落寞拓得愈发清晰。自校门口与栗维岳、苏晚卿那场猝不及防的偶遇后,他已这样对着书页怔忪了三个夜晚。课堂上讲解“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会蓦地卡顿,批改作业见着“知己”二字便失神半晌,就连身着那件炭灰色长衫时,指尖触到领口那处旧磨损,心尖都像被细针密密扎着,泛起隐隐的疼。

“吱呀”一声轻响,宿舍木门被悄然推开,闫明薇端着一只白瓷碗走进来,碗中姜枣茶冒着袅袅热气,裹着一身夜露的清寒。她刚在隔壁绣完给同窗的香囊,隔着门板望见兄长的身影在灯下拉得颀长,纹丝不动的模样,看得人心里发疼。

“哥,喝碗姜枣茶暖暖身子吧。”闫明薇将茶碗搁在桌边,指尖轻触他的手腕——果不其然,仍是往常那般冰凉。她早察觉出兄长的异样:那日在校门口,望见他红着眼眶奔回来,炭灰色长衫上还沾着梧桐叶的碎末;这几日吃饭,他总草草扒拉几口便放下碗筷,夜里书房的灯更是要亮到后半夜;前两日栗家的陈叔悄悄送来个包裹,他瞥见包裹上的栗家印记,竟连拆都未拆,径直塞进了衣柜最底层。

闫昂霄回过神,勉强牵起唇角挤出一丝笑:“这么晚了,怎还没睡?明日不是约了同窗去街上采买笔墨么?”他伸手去端茶碗,指尖刚触到瓷壁的暖意,便不由想起北平的寒冬——那时栗维岳总把暖手炉塞进他掌心,嗔怪道:“你这手跟块寒冰似的,冻坏了还怎么校勘古籍?”

“哥,别岔开话头。”闫明薇搬了张矮凳坐在他对面,将茶碗往他跟前又推了推,“自打校门口那天起,你就没真正笑过一回。栗先生送的包裹被你藏在衣柜里,我都瞧见了。”她顿了顿,见兄长肩膀陡然绷紧,声音又软了几分,“我知道你心里憋得慌,可总这么闷着,身子要熬坏的。”

闫昂霄端着茶碗的手微微发颤,温热的茶水晃出细碎的涟漪,溅在瓷壁上凝成细小的水痕。他默不作声地饮了一口,姜枣的甜辣顺着喉咙滑入腹中,却始终暖不透胸口那片沉沉的冰凉。“没什么憋闷的,不过是近来备课稍显劳累罢了。”他避开妹妹的目光,重新垂眸看向《纳兰词》,视线却牢牢黏在“人生若只如初见”那句上,再也挪不开。

闫明薇见状,转身走到衣柜前,踮起脚尖从最底层翻出那个深棕色布包。包裹用细麻绳捆得紧实,绳结处还系着个小小的兰草香囊——她认得,栗先生送的那件长衫上,也绣着同款暗纹。“哥,你连看都不肯看就藏起来,是怕瞧见里面的东西,心里更难受吧?”她将包裹搁在桌上,小心翼翼地解开麻绳。

布包袱一打开,一股熟悉的佛手柑香便漫了开来,清冽中带着暖意。里面物件摆得齐整:一只铜制暖手宝,雕着细密的缠枝纹;一个瓷瓶贴着“养胃丸”的签子,正是北平“回春堂”的字号;还有一小罐川贝粉,恰是她前阵子咳嗽时用的那种。

闫昂霄的呼吸蓦地一窒,指尖悬在暖手宝上方,竟迟迟不敢落下。这只暖手宝他认得,是去年栗维岳从洋行寄来的,附信说“这是洋行新进的西洋货,铜壳保温性极好,夜里校勘时揣着,便不会冻手了”。后来他离北平仓促,竟将它遗落在宿舍,没承想今日,它竟以这般方式重回自己手中。

“哥,你看。”闫明薇拿起瓷瓶轻轻一晃,里面的药丸发出细碎声响,“陈叔送来时特意交代,这养胃丸是栗先生每月托人从北平捎来的,让药店当月新制,怕放久了失了药效。他还说,栗先生记着你每到初秋就胃里泛酸,夜里总睡不安稳。”她又将暖手宝塞进兄长冰凉的掌心,“还有这个,他连你冬天手脚冰凉的毛病都记着。你说,他要是真不在乎你,怎会把这些细碎小事都刻在心上?”

暖手宝的铜壳带着余温,仿佛还残留着栗维岳掌心的暖意。闫昂霄握着它,指腹摩挲着壳上的纹路,眼眶瞬间便红了。“他在乎又如何?”声音里裹着压抑许久的哽咽,像是蓄满的潮水终于冲破堤岸,“他转眼就要和苏小姐成婚了,这些所谓的关心,不过是旧友间的情分,是怕我给他招惹麻烦罢了。”他将脸埋进掌心,指缝间漏出压抑的抽气声,“明薇,你没瞧见那日校门口的情形,他介绍苏小姐是未婚妻时,连眼神都不敢与我相对。他还说,往后我们各安其命,不必再有所牵扯……”

闫明薇望着兄长颤抖的肩头,鼻尖也跟着发酸。她轻轻拍着他的后背,一如儿时兄长哄慰受委屈的自己那般:“哥,你别总往坏处琢磨。他若是真想与你划清界限,犯得着这般费心费力给你送东西?犯得着让陈叔暗地里打听咱们的境况?前阵子我去校医院拿药,李医生还说,栗先生早早就打过招呼,让他多照拂咱们兄妹。”

“那又能改变什么?”闫昂霄抬起头,双眼通红,眼尾还挂着未干的泪渍,“他要成婚,是板上钉钉的事实。我总不能抱着过去的回忆不放,那也太荒唐了。”

“荒唐什么?”闫明薇蹙起眉,语气却依旧温和,“哥,你从北平来上海后,那本《纳兰词》翻得页角卷边,那件炭灰色长衫穿得舍不得换,远远瞧见栗先生的车便绕着走——这些我都看在眼里。你对他,哪里只是普通的知己情谊?”

这句话如同一道惊雷,震得闫昂霄瞬间僵住。他张了张嘴,想反驳,喉咙却像被什么堵住似的,一个字也吐不出。他望着妹妹清澈的眼眸,那里面盛着全然的理解与担忧,让他再也无法维系那份伪装。油灯的光忽明忽暗,将他脸上的泪痕映得愈发清晰。闫昂霄深吸一口气,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声音带着几分沙哑:“明薇,你还记得一九二四年咱们去琉璃厂淘古籍的那天吗?我和他的缘分,便是从那日开始的。”

自那日相遇后,两人便成了莫逆之交。闲暇时,他们一同校勘古籍,在泛黄的纸页间探寻文脉;兴之所至,便对坐探讨诗词,从“大江东去”聊到“晓风残月”,总有说不完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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