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笑捏着报告单,纸张边缘微微起皱。这个结果并不意外,却让所有猜测变成了板上钉钉的事实。她第一时间联系了狄雄,语气克制,试图寻求一个最现实的解决方案:
“检测报告出来了,小宝对狗毛严重过敏。你那只拉布拉多刚买几天,趁现在感情还不深,处理掉吧,对孩子对你都好。不然以后每次接触都是折磨,难道永远靠吃药抹药?”
电话那头,狄雄沉默了半晌,再开口时,声音里却满是抵触和不以为然:“哪有那么严重?狗才多大点,能掉多少毛?注意点不就行了?再说,狗也是一条命,买都买了,说不要就不要?”
“注意点?”石笑几乎要气笑了,“你怎么注意?你能保证狗一根毛都不掉?能保证它不蹭到孩子?过敏不是玩笑,严重了会休克的!你是要狗,还是要孩子的健康?”
“你别小题大做!”狄雄的声音也硬了起来,带着惯有的不耐烦和固执,“我养我的狗,接我的儿子,两码事!我自己会注意!”
沟通无效,不欢而散。狄雄依旧我行我素。
过了几天,小宝身上的疹子好不容易在药物控制下消退,恢复了些活泼劲儿。狄雄的电话又来了,不由分说要接孩子去玩。石笑严词拒绝,狄雄却搬出“孩子想狗狗了”“已经把狗隔开养了”等借口,直接到了石笑家门口。
或许是拗不过孩子的眼泪,或许是对狄雄那套“保证”还存有一丝可悲的幻想,石笑又一次妥协了。
傍晚,小宝被送回来时,不仅又开始抓挠脖颈和手腕,冒出熟悉的红疹,嘴里还时不时蹦出刺耳的脏话:“操!”“我操!”
石笑心头一紧,蹲下身看着孩子:“宝宝,这些话是跟谁学的?不能这样说。”
小宝眨着眼,天真又随意地回答:“爸爸说的呀。爸爸说,‘操,我操’。”
石笑深吸一口气,再次拨通狄雄电话:“小宝又过敏了。还有,请你在孩子面前注意一下,不要在孩子面前说脏话。他现在满嘴都是‘操’。”
电话那头,狄雄愣了一下,随即不以为然地嗤笑:“小孩学话嘛,有什么大不了的?长大自然就懂了。今天下午我看有点过敏,给他抹了点洁尔阴,止痒杀菌,应该会好的。”
“洁尔阴?脏话没什么大不了?”
石笑握着手机,一时竟说不出话来。荒谬、愤怒,以及一种深彻骨髓的无力感,像冰水一样淹没了她。
她不再争论,沉默地挂了电话。转身抱起孩子,走进浴室,用温水轻轻擦洗那些来历不明的药液。她的动作很轻,眼神却沉静冰冷,如结寒霜。
这件事,成了压垮理智沟通的最后一根稻草。石笑清楚地知道:在狄雄那里,他的随意喜好、他的口头习惯,永远凌驾于孩子的健康与纯净之上。妥协与提醒的路径已被彻底堵死。她必须采取更坚决、更强硬的方式,来为小宝筑起一道真正的保护墙。或许,只有法律才是唯一与他对话的语言。
石笑精心整理了一份详尽的“事实摘要与风险记录”:
1. 健康危害:包含狗毛过敏的医学报告、前后两次急性荨麻疹的病历、相关用药记录,以及与狄雄沟通此事的通话录音。
2. 不当影响:记录孩子模仿他说脏话的视频,以及与狄雄沟通的通话录音。
3. 骚扰与无序探视:详细记载了近期频繁、无规律甚至突击式要求接走孩子的通话与信息记录,强调此类行为已严重干扰孩子的稳定生活作息与健康恢复进程。
4. 既往不良记录:简要整理了之前导致孩子肠胃不适、长时间饥饿等不良事件。
她带着这份精心准备的材料,并未以自己的律师身份直接采取行动,而是特意约见了一位专攻家事法,尤其擅长处理复杂探视权纠纷的资深同行进行专业咨询。
同行在仔细审阅材料后,给出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基于“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则,狄雄目前的行为模式已无视严重健康风险、施加不良影响、进行无序骚扰,构成了向法院申请变更或细化探视协议的充分法律依据。
在专业同行的指导下,石笑以律师身份向狄雄发出了一份措辞严谨、引据具体的《律师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