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惊了一跳,脸上先是白了一下,辨出来人是谁,才嘴角一撇,转脸道:
“死人么!一点动静也没有的。”
那人凑近前来,跪在脚踏上,竟十分大逆不道地,伸手攥住了她放在脚踏上的脚,掌心的温度隔着绣鞋的锦缎烫得她浑身打了个哆嗦。
“不要脸,登徒子。”她啐了一口,一张芙蓉玉面却叫那烛光映得醉酒般地发红。男人并不说话,只是用手比划,陆英珠不知怎的,好像知道他什么意思,那手势是说:“我知道是你给我留的门。”
这人是个哑子,前年苏府修缮庭园,买下了一批力工,园子修完这批力工也就留下了,有些派到别处去看庄子,哑子留了下来,管府里头的力气活儿。
陆英珠不知道他叫什么,只知道大家都叫他哑子。
她把脚一抽,没有抽动。这人一身蛮力,她恨恨磨了磨牙,又想起他这把子力气在别地的用处,脸上更红了,声音也细细小小,连羞带恼的:“蛮牛。”
那哑子见了她脸色,猛地搂过她的腰,把她往肩上一抗,抗进内室去了。
*
薛肴给小狗准备了个破了口的粗瓷碗,原来是他过去用的,现在做小狗的饭碗。
它刚断奶不多久,薛肴怕养不活,就用自己煮粥剩下的米汤喂它。过了三天,小狗才睁眼。一开始只睁开了一只眼,等了小半天,天要黑了,小狗才睁开另一只眼。
从今往后他就有伴儿了。
小狗没几天就能走路了,薛肴不放心它独个儿在家,去酒楼上工也带着它。酒楼里的人和他相熟了,都爱逗他。尤其酒楼的厨子——大厨叫宋挈,生得膀大腰圆,一脸横肉,说起话来声若洪钟,薛肴常到后厨去找他偷吃;他见了薛肴的小狗,用脚把小狗往外面推:“你可别叫它进来,保不齐哪天缺肉,我们就拿它顶了。”这话传出去,往后大家见了小狗都叫它狗肉,一来二去,狗肉就成了它的名字。
狗肉不是什么贵妇人养的金贵品种,就是寻常的土狗串子,好养活得很。寻常捡一些酒楼的残羹剩饭就能吃,荤素不忌,比薛肴还好胃口,三个月的时候就敢冒大厨之大不韪理直气壮地去厨房讨要油炸小酥肉,回来把被口水浸得湿漉漉的小酥肉往地上一放,对着薛肴摇尾巴。
薛肴:“……你吃吧。”
宋挈:“这是狗随主人。”
薛肴:“呸。”
他来到揽胜酒楼两年多了,听口音,是上京人。人家问他,他说是在上京活不下去了,到扬州来投奔亲戚,没成想,亲戚早几年就搬走了,于是到酒楼来,混口饭吃。他给账房先生当学徒,两年多了,终于把老头儿的本事学得七七八八,老头儿的骂算没白挨。今年过了年,老头儿就彻底不干了,回家颐养天年去,薛肴接他的班。
“上京什么样啊?长这么大,我还没去过。”宋挈问他。
“就是……就是那样呗。”薛肴低头把狗肉的毛都揉乱了,“遍地都是贵人。”
显得其他人都命如草芥似的。
“嗳,还是扬州好啊。”他抱着狗肉站起来,狗肉在他身上闻见了肉味,湿漉漉的小黑鼻子四处乱钻,“在上京饭都吃不上,哪里比得上在扬州占便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