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潺潺流水终于穿过群山一座座,好像多年之前你依然执着。”——毛不易《一程山路》
那一年,他坐在她的背后,常常能闻到一种特别的皂香,夹杂着牛奶和小雏菊的气息,清新雅致,并不张扬,就像她一样。
熟悉以后,他才发现,她是日光下的雏菊花丛,虽不张扬,却有风吹不散的勇敢和柔韧,心里装着希望与光明,明明生活得并不容易,明明生活在一个温情不多的环境里,她却很少抱怨,总是看着未来。
这个味道,从她的发间轻轻飘出,幽幽的,淡淡的,在他埋头做题的时候,那股香气在那里,在他枕着手臂打盹的间隙,那股香气在那里。
他想过,等有一天,他终于独立,不用再仰仗叶循而生存,他会把这缕香气,留在他的人生里。
谁知道,老天跟他开了一个无比巨大的玩笑。
他梦寐以求着独立,上天却让他成为一个需要别人贴身照顾的人。
一个残疾人。
到树仁办休学的那天,他以为自己只是短暂离开,不知道是不是出于一种年少时无药可救的乐观天真,他相信只要配合治疗,就像解题一样,总归会找到答案的。
所以,他和他们留了言,做了道别,甚至,还拜托王灵筠转交学习资料,还去了一趟春旭路,姜辞病了,和善的奶奶也不在,正巧碰上赌博输了钱、脾气正差的姜玉山,被他明里暗里损了一顿。
可是,他偷偷跟着叶循去主任医师办公室,才听到了“LHON”这个医学名词,视神经遗传病变,而且,居然是他一直思念着的母亲,遗传给他的。
黄金治疗期,是三个月,叶循带着他,去了美国,找最好的机构做当时尚显先进的基因治疗——到了这种关头,他很不情愿,却不得不承认,他必须靠叶循,才能继续活下去。
随着治疗的进行,他最初抱着的天真念想,一寸一寸地破灭。他带去美国的东西不多,以为只是短期居留,唯一随身的物件,就是姜辞送他的那个甲虫标本,仿佛握着那个塑料球,自己就能再感受到阳光下雏菊的香气。
他的视力一天天差下去,他从没体验过这样的恐惧,最熟悉的世界,失去了色彩,失去了边界。
回不去了,后来他终于意识到,他再也不会以从前叶敬初的样子,回归了。
无数个昼夜,只有那颗小小的塑料球,是想念的凭借。那个刻有他名字缩写的软木塞坏了,已经换了不止一次,他自己都搞不明白,为什么可以狠心和姜辞说决绝的、别再联络的话,却舍不得这个塑料球。
牛奶混杂着雏菊香气的味道,把他从回忆抽离回来。
她的声音变了点,难道感冒了?
看她刚刚的反应,她似乎没认出他来。
也对,他戴着墨镜,那副墨镜几乎成为他脸的一部分,这四年来,他经历煎熬的治疗,面容也早已不是少年时期的样子,何况,他还多戴了顶帽子。
假如峰子看到了,会说他整得像柯南里鬼鬼祟祟的私家侦探。
他希望别人认不出他来,可当他最想念的人,也认不出自己,为什么,又有种难以言说的难过呢?
他又庆幸有这副墨镜,让他可以隐藏在后面,偷偷地看看她。
她在墨镜里,是蒙着薄雾般的影子,经过治疗,在距离足够近的情况下,他可以依稀辨清人脸,再远一点,就模糊了细节。
这个影子,这些年来,只在他梦里出现过。
现在,就在眼前。
鞋子被压得有点变形,她用手扯着鞋边,调整着它的形态。
她头发比以前长了些,高马尾变成了低马尾,五官的样子有点模糊,但他想,她一定比从前更有力量。
像从前那样,拥有沉静的气质,疏离又让人安定的眼眸。
曾经的她,像一株长在山的背阳面的树,缺少足够的光照,却依然在努力生长。
而现在,她已经长成了健全、健康、安静又充满生命力的模样。
青春是关于成长的浪漫约定,约定一起蜕壳。
她成功了,而他,是半边翅膀在外,半边在内的蝉,飞不到约定好的那枝头,不能在那里,一起看远处的风光了。
他为他们的分道扬镳悲伤的同时,却还是真心地为她而感到高兴。
久别重逢,互相认出彼此,是一种默契,但对他和她来说,假装认不得彼此,是一种无可奈何。
他蹲下来,假装继续找东西,目光却不自觉地追随着姜辞,看她把鞋套上脚,想记下她穿鞋的每个动作。
也许,这就是他们的最后一面了。
姜辞穿好了鞋,简简单单的穿鞋动作,她故意放慢了速度,压下边,套进脚,最后,站起身。
她该走了。
礼堂门开了,两个工人进来搬舞台上的器械,有一个班级表演的是光影魔术,台上摆了聚光灯,工人扛着灯从他们身边经过。
“让一让,小心喽——”
姜辞向后退了一寸,灯的电线太长了,在地上像蛇似的盘旋。
一不留神,她踩进了线圈里,电线缠住了她的脚踝,她却因为心里乱得很,不知是走是留,而浑然不觉。
叶敬初却看到了,他想伸出手去解,而姜辞正准备迈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