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程国伟将视线投向一张泛黄的老照片。
那张被压在相册底部、边角已微微卷起的照片,就像一枚生锈的时光胶囊,封存着程雪卿和林砺炽热又纯粹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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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迎新季的喧嚣里,林砺像一块沉默的、棱角分明的怪异石头,突兀地硌在金融系这片精心修剪过的草坪上。
当然,年轻的时候,大部分的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程雪卿也不能免俗,或者说她一直都是一个俗气的人。
她看见的林砺是一幅行走的东方水墨。
颧骨的嶙峋线条如冷硬的刀锋劈开光影,勾勒出不容侵犯的野性。狭长的丹凤眼中墨色浓稠得化不开,眼尾微妙地上挑,像书法中一笔带出的飞白,氤氲着深潭般的、难以捉摸的神秘。
薄唇被她抿成一道没有弧度的线,像是冰封的河面,透出拒人千里的疏离。下颌线收束得干净利落,颈项的线条意外得舒展流畅,如同天鹅引颈,连接着平直如尺的肩膀,无声地撑开一片无形的、极具压迫感的气场。
很高,四肢是竹节般的修长,紧致的肌肉线条隐在流畅的肢体下,带着一种蓄势待发的张力。
皮肤苍白近乎病态,在光线下流淌着一种奇异的、没有生命温度的哑光,毫无暖意。
林砺身上有一种超越了性别、近乎非人的精雕细琢的美,带着刀锋的寒气和冰雪的纯粹,瞬间攫住了她的全部心神,让她感到一种被无形之物审视,甚至是被其锋利边缘划过的微妙的惊悸。
眼神是冷的,淬着饱经磨砺般的硬光,脊梁却像被野火燎烧过的荒原上第一根倔强拱破焦土的草茎——在沉郁的冷硬之下,蛰伏着一种令程雪卿心惊肉跳、近乎野蛮的生命力。
周围是香氛、名牌logo和滴水不漏的社交辞令堆砌的假面舞会。那些同龄的“未来精英”们,笑容弧度精准得像用游标卡尺量过,眼底却早早沉淀了家族耳濡目染的精明算计,就像一群披着华美丝绸的提线木偶,跟她一样。
这让她一眼看到了林砺。站在角落,旧帆布包带子磨得发白。
程雪卿的指尖无意识捻过昂贵连衣裙,看到林砺的瞬间,一种混合着新奇与征服欲的麻痒悄然滋生。
这种类型简直是濒临灭绝的珍稀物种,她喜欢这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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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女人?在程雪卿的认知里,这从来不是什么需要论证的事情。
但是有一群人却总是执着于论证女人天生就应该喜欢男人。
程国伟那张油腻得令人作呕的脸总在她试图划清界限时浮出来,带着一种令人作呕的笃定:“雪卿,别跟爸爸赌气了,喜欢女人?不就是被爸爸伤透了心,想报复吗?”
说实话,确实有这个因素,但是这更像是她喜欢女人的附赠产品。
社会这台老旧的复读机也喋喋不休。
喜欢女人?是不是因为没见过“好男人”?是不是受过情伤?
尤其像她这种原生家庭千疮百孔的“病人”,仿佛喜欢女人就成了创伤后应激的必然病症。
程雪卿心底只有冰冷的嘲弄。
程国伟之流,不过是妄图将一切失控都纳入“父权病理学”框架的可怜暴君,把女人视为待价而沽的物件,一旦脱轨,便迫不及待贴上“疯癫”、“变态”的标签。
女人,既然是男人的“物件”,怎么会有自我意识?又怎么能脱离他们的控制?于是他们规训着,试图把每一个不符合他们认知的女性划分为病人、道德败坏、影响风气。
他们习惯于通过打压和压抑她们的天性让她们顺从地献出自己的身体、献出他们想要的东西。
他们总是想让女人感到羞耻,以此来保证女人的纯洁性。
老掉牙的套路,程雪卿当然不接受这样的规训。
程雪卿不喜欢男人,不管怎么对她说教,她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他们大部分人像程国伟一样,早已被她归入“令人不适的噪音”范畴。
但这厌恶本身,和她被林砺身上那股蓬勃野性吸引的灼热渴望,泾渭分明。
喜欢就是喜欢,像渴了要喝水、饿了要进食,这是刻在骨髓里的本能,是基因序列里无法篡改的原始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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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夏天,外公家布满灰尘的影碟柜深处,那盒封面洇着神秘紫色水渍的《自梳》VHS录像带——小姨孙雅兰仓皇出国前遗留的禁忌火种,早已在十一岁的程雪卿懵懂的心湖投下第一颗石子——水波漾开,映出的不是男人的影子,而是两个女人在旧时代阴翳下,沉默而炽烈的纠缠。
故事有些枯燥、程雪卿记不清剧情,但是她意识到,她向往那种两个女人之间的感情。
而随着年龄渐长,她更清晰地意识到,她向往女人的身体,那种让人面红耳赤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