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诉絮儿,我在她上学的路上等了她好久,就是没有等到过。
然后,絮儿告诉我,她知道我老是在路边坐着,因为那次逃课过后,她爸爸就每天开车接送。
难怪我总是看到一台黑色的桑塔拉路过。也就是在那会我知道,絮儿家还是有钱人啊。
有车的人家不多,有小车的就更少了,若不是家里特别富有,是不会开车的。
当然当然,这是在九十年代的时候,还是在九十年代的乡村。
絮儿上三年级,自然比上一年级的我懂事很多,虽然年纪差不多。
我每天的零花钱是一块钱,絮儿是三块,但絮儿只允许我花两毛,刚好买两颗棒棒糖,我一颗,她一颗。她花一块四,中午的饭钱,学校食堂的,七毛一份,米饭加两个荤菜两个素菜。所以我剩八毛,絮儿剩一块六,每天都是这样。
一个礼拜六天课。所以我存四块八,她能存九块六。于是每逢赶集天,我们就会拿存下的钱去吃小笼包或者牛肉粉,小笼包是一笼二十个,两块钱;牛肉粉是三块钱一大碗,都是炖的牛肉。每个月就买一袋桃片,五块钱一大袋,够吃两三个礼拜。
嗯,得说说赶集天。那可是个大日子,每五天一次,商贩就集中在一条街上,各自卖着自己的东西,虽然不怎么高档,但什么都有,说是香港来的衣服最销行,因为花色好看。赶集的人也很多,常常都是拖家带口的,可能买点盐巴味精什么的,也可能什么都不买。赶集的人们还会穿好看的衣服,好好打扮打扮,其实到底了就是图个热闹,图个习俗罢了。那时候,大家都不富裕,也没什么总是需要买的。不是什么特殊日子的话,人们的新衣服大致是到年关的时候添一套的,小吃什么的倒是需要买点,比如糕点什么的,隔一两个月称几斤新鲜的猪肉。唔,猪肉两块多一斤,多是屠夫从农家买生猪宰杀再卖的,乡村嘛,还没有建养猪场。农家人也养猪,一般是一家养两头,腊月的时候宰了,还请左邻右舍吃“刨汤”,就是做一大桌子刚杀的猪肉,过几天就做成腊肉,挂在火炕上方,用香树的生枝桠烧的烟烘烤,一挂就是一年,吃的时候就割一块来做,很香的。
我二年级,快到八岁生日的时候,写了一篇诗,给絮儿看了。
絮儿说,我们把它寄出去吧,你就能当作家了。
作家是什么?我压根不知道,就模模糊糊感觉有点牛。
絮儿就买了信封跟邮票,仔仔细细把我的诗用一张精美的信纸誊抄了一遍,带回了家去,隔天拿给我的时候就见信封上面写着几行字,一看就是大人的笔迹。
过了两个月,我的班主任就兴冲冲的把正在上下午第一节课的我叫了出去,给我一本薄薄的书,还有一张纸,说是汇款单,我的文章发表了,还有稿费,拿这张纸就能去邮电局取钱了,千叮咛万嘱咐我要保管好。
放学后,我就去絮儿的教室外面等她放学,我是很激动地的,所以从她教室的前门跑到后门,又从后门跑到前门,好不容易等到她放学,就迫不及待的把老师给我的都给她了。我预料到絮儿是会很开心的
果然絮儿是很开心的,背起书包就跟我一起去了邮电局,把汇款单里的钱从柜台姐姐那里取了出来,其实并不多,就三块四毛,絮儿又叠好装我文具盒里,告诉我回家后要把这钱交给妈妈,因为是稿费,是自己挣的。
此后,我们中午七毛钱的饭就改成了三毛钱一个的包子,一个菜的一个糖的,每人吃一半菜的,吃一半糖的。这样中午就多剩下八毛,就存着用来买信封跟邮票。其他的倒是不变。
寄出去的信,其实也大多是石沉大海的,偶尔有回复时也是已经忘记的时候。我给絮儿说,我们从包子换回饭菜吧,反正这寄出去也没什么用。
絮儿说什么也不依,她说,若只是为了能吃饭菜,那很简单,又不是差钱,一定要这么做要有一个习惯,要有一个执着而已。
我听她说,然后就愣愣地看着她,因为不理解。
不过还是依着絮儿。
2000年,跨世纪的一年,外面似乎发生很多大事,但对于连这个小山村都很少出去的我来说,大事也没什么好在意的。絮儿倒是知道不少,总是给我讲,还让我写。
我上四年级的时候,絮儿就六年级了,但那个开学的秋天,我就没有再见到絮儿。首先呢,是我晚到了一个月,因为在之前那个暑假,我摔折了右腿骨。而等到我去到学校第一天中午,就扶着楼梯的栏杆去絮儿的教室找她时,却听说她这学期没有来过。
倒没有着急,我等过她,也总会等到她,我是这么想的。
我的零花钱涨到了一块五,物价还是没变。中午吃一个包子,有时是菜的,有时是糖的;每天还是买两个棒棒糖,吃一个留一个,桃片跟小笼包没再去吃,一个星期存下五块钱,都用来买信封邮票什么的,总是写字寄出去,慢慢的回复就多了些。
这样过了一年,絮儿还是没有出现过,我每天留下的那个棒棒糖,堆了好大一堆,还化了好多。当然,我也猜过絮儿为什么不来了,最满意的一个结果是她搬家了,毕竟她家是外来的。但我又说服了自己,不是这样的。
其实很怕猜中了,没有任何联系方式,那么一生就不见了,即使等着。唔,我是懂事早些的孩子,毕竟经历了一次莫大的伤痛。
我家装了电话机,座机。最醒目的一个广告的就是:一张深蓝色的海报上,整整齐齐的印着许多排电话机,横着竖着。下面还写着:某某地区电话号码从七位升至八位。那时,一直没搞懂这七位八位的是啥东西。
电话线是从不远处的一个电线杆子上接过来的,似乎装电话机是潮流,许多户都装了。刚装上那会,邻里之间总是时不时打个电话,号码都记在一个小本子上,放在话机旁边。装话机之前,通讯就是靠喊。
其实呢,话机装了也没有改变那个局面,新鲜劲过了,人们的通讯还是恢复了喊的时代,似乎这样比电话线传得快些。
我对电话机痴迷,没事的时候总是坐在它的旁边,多盼望它响起,但响了接起来我都是失望的,一是没有人找的是我,更重要的是,打来的电话从来不是絮儿。不傻,每一个电话响起时,我就知道不是她。但我期望是,我假设她在某某处知道了我家电话号码,然后打过来问我有没有存钱,有没有寄信,最想她说的还是什么时候回来找我。
跟曾经等她一样,没有结果,从来没有等到过,从未。
我上六年级了,快毕业了,我哥那段年纪的许多人,就留在了本校读初中,然后读完就不读了,在家务农或是去城里打工,我哥则去了一个叫做石会的地方上中学,那个算是城镇吧,那时候。后来,他又考去了城里。
这一年,絮儿还是没有出现。
我告诉自己,努力读书,走出这个小山村,去城市里,去大城市里,那样就能找到絮儿。
班上六十多个人,走了不到十个去县城里面上中学,我是其中一个。
也就是这么一走,这一生就注定了没办法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