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看着我。
眼睛弯弯的,里面有光。
现在她在说话,嘴里嚼着吐司,含混不清。
她已经不怕在我面前不礼貌了。
或者,她已经不在意这些了。
因为在意的人走了,她在意给谁看呢?
八点刚过,开始有客人了。
第一个进来的是一个穿工装的中年男人,买了包烟和一瓶红牛。他看见我,多看了一眼,大概觉得面生,但没问什么。
第二个是一个老太太,买了两袋盐和一瓶醋。她跟夏常安聊了几句,说的是菜价涨了、猪肉又贵了之类的话。夏常安应着,帮她把东西装进袋子里,递给她的时候说“小心台阶”。
第三个是一个年轻女孩,买了一杯关东煮,站在门口吃完,把杯子扔进垃圾桶就走了。
每个人进来,风铃都会响。
叮铃——叮铃铃——
左边的铃铛松了,总是慢半拍。
我一直坐在窗边,翻开那本村上春树,假装在看,其实在看她。
她收钱的时候会低头看钞票,验一下真假。找零的时候会数一遍,再数一遍,怕数错。有人跟她聊天的时候,她会笑着应几句,笑声不大,有点闷,带鼻音,和以前一样。
她偶尔会抬头看我一眼。
很快,像蜻蜓点水,然后低头继续做事。
我没看她。我在看书。
书上的字我一个都没看进去,但我没抬头。
因为如果我抬头,正好撞上她抬头的那个瞬间,我们都会尴尬。
不如假装专注。
她知道我在假装。
因为一本书翻来翻去,五页看了四十分钟。
她没说破。
我们之间有一种默契,叫做“我不说,你也知道”。这种默契不是一天养成的,是很多年很多个日夜堆砌出来的——一起吃过饭,一起睡过觉,一起哭过笑过,一起沉默过。
沉默是最难的那种。
两个人待在一个空间里,谁都不说话,但谁都不觉得闷。各自做各自的事,偶尔抬头看一眼,确认对方还在,然后继续做事。
这种沉默,比一万句情话都值钱。
因为它意味着——我在你面前不需要伪装。我不需要找话题来填满空白,不需要用笑声来证明我很开心,不需要说“我很好”来让你放心。
我只是我。
沉默的我,有点无聊的我,吃着白吐司也能过一天的我。
这样的我,你还愿意待在我旁边吗?
她愿意。
她一直愿意。
从我十六岁那年搬进幸福里17号的那天起,她就愿意了。
那时候我的房间窗户正对着她家的窗户,中间隔了一条窄巷子。晚上我开着台灯画画,她坐在窗前写作业。有时候我抬起头,能看见她的侧影——低着头,笔在纸上沙沙地写,偶尔停下来,咬着笔帽想问题。
有一晚我画得太晚了,关了灯准备睡觉,听见窗外有声音。
“林听雪。”
我拉开窗帘。
她站在对面窗后面,穿着睡衣,头发乱糟糟的。
“你怎么还不睡?”我问。
“你灯关了我就睡了。”她说。
“那你等我关灯干嘛?”
她没回答。
“晚安。”她说。
然后关了灯。
房间陷入黑暗。
我站在窗前,看着对面黑漆漆的窗户,站了很久。
后来我才知道,她每天晚上都等我关了灯才睡。
从十六岁到十八岁,七百多个夜晚,日日如此。
她从来没告诉过我。
是我自己发现的——有一次我熬夜画了一整晚,天亮的时候才关灯,她的窗户一直是亮的。我关灯的瞬间,对面那盏灯也灭了。
她在等我。
从一个夜晚等到另一个夜晚,从一个秋天等到另一个秋天。
等她家对面的那个女孩,把灯关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