炙热的阳光透过树叶的遮挡,在回廊上形成一片片斑驳的光影,树中的夏蝉彷佛也被炙烤的不耐,趴在树上叫的有气无力,听的温仲卿一阵心烦。
桃花素手执扇,跪坐在温仲卿身侧,轻摇竹扇,送来阵阵凉意。
“二郎可是还难受?”
素梅将竹篮放在一边,跪坐在温仲卿另一侧,见他歪歪扭扭的坐在席上,蔫了吧唧的趴着,以为他还是难受,不禁恨恨道,“若是二郎留了疤,奴必将那腌臜泼才大卸八块,剥去皮了喂狗!”
见素梅如此气愤,温仲卿叹了口气,也不怪她,谁让这个朝代对脸这么在乎呢?
温仲卿是名穿越者,与现代千千万万本穿越小说上写的一样,不小心挂了之后,就在这个人的身体上复活了,而这个人恰好也叫温仲卿。
唯一的不同就是,自己是独子,而这个温仲卿却还有哥哥弟弟各一名。对现代来讲,这个配置已经算人丁兴旺了,但是对于崇尚多子多福古代来说,家中仅有三名男丁,可以说是人丁单薄。
这个朝代叫做大庸朝,虽说是架空,却类似于历史上的魏晋时期,不过这里却是四大诸侯分封而居,分别是东齐,西燕,南韩,北魏,镇守一方,并设立十二郡县,协管各州府,治理百姓。虽说都受命于袁天子,但有句老话不是说得好?天高皇帝远,可不就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因此,各大诸侯哪个不是土皇帝一般的存在?
尤其当今天子寿康帝沉迷修仙论道之术,崇尚无为而治之治,这种情况下,要是不做点什么岂不是对不起自己这张脸?
是的,脸。
对于大庸朝来讲,选拔官员采取了类似于古代的九品中正制,除了品行,家世,文采等,还要求五官端正,四肢健全,面容无损。尤其是脸长得越好看,就越受欢迎,官也能做的越大。
所以对于大庸朝的人来讲,谁敢伤我脸,便是与我有不共戴天之仇。
而温仲卿之所以能穿来,就是这个朝代的温仲卿在路过酒楼时,不小心被喝醉酒的泼皮无赖用酒坛子砸到了头,当下倒地不起,鲜血一地,算是糟了无妄之灾。
温仲卿现在的身份是襄州郡守第二子,虽为次子,但其素有才名,名声远播,尤其是容貌俊逸,风度翩翩,被誉为大庸朝四大公子之一,未来封侯拜相,也就是板上钉钉的事。
这砸头一事一出,不仅父兄连夜找了医者,就连不少听闻此事的本地乡绅富贾都纷纷拜请名医,前去诊治,唯恐容颜有损,耽误以后官途。虽是如此,但仅凭自己在这里就知道了,这一砸的力道怕是不怎么轻,就是不知是意外,还是……
“二郎!二郎!”
素梅将竹篮中湃好的果子取出,捧着盘子放在席案,见温仲卿蹙眉,不知思忖着什么,好一会儿都不见回神,只好捏着帕子轻轻抚过温仲卿的眉头,一改刚才的愤恨,柔声换了两声。
“怎么?”
温仲卿思绪一断,也就将刚才的念头抛掷脑后,疑惑的侧头看向素梅。
“这果子刚湃好,若是现在不吃,一会儿怕是都热了!”
素梅熟念的捻起一枚红的透黑的果子,细细剥了皮,喂到温仲卿嘴边。
见到递到嘴边的果子,温仲卿面不改色的吃了。
所以说,古代的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富N代的日子,最容易腐蚀人心。
温仲卿穿越之前也算是当地有名的成功人士,虽从小接受精英教育,但自理能力非常强,尤其是在国外求学那些年,生活技能更是不在话下,蓦地被人喂着吃东西,只觉得尴尬的都要用脚趾抠出三室一厅,哪像现在,才仅仅五天不到,就已经理所应当的享受了。
唯有一点。
已经习惯了有空调续命的夏天,怎么可能正常的过这种没有空调的古代生活?
更何况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理念,大庸朝的男子也需要蓄发,那一头乌黑茂密的秀发,看着是很飘逸俊秀,仙人之姿,但挡不住它热啊!
温仲卿叹气。
喂完两枚果子后,素梅用帕子净了手,拿起案席上置放的茶捻,镊取一撮茶团,细细研磨,准备制茶。
没了素梅的投喂,温仲卿又拿起未看完的竹简。
大庸朝的书籍分为三种,一种是温仲卿手中这种用刀刻出来的书籍,然后用麻绳串连在一起,因竹刻保存时间长,所以很多古籍都选用了竹刻;一种是用笔写在竹简上,由于可以反复洗擦,多次使用,所以深受文人雅士的喜爱;最后一种是纸,不过这个时候的纸与现代所见的可不一样,这种纸更类似于草纸,颜色偏褐色,并且下笔后晕染的厉害,不利于书写,但其价格低廉,仍旧有许多贫家子购买使用。
“二郎今日已食两枚果子,此果性凉,二郎身子不爽,不宜多食,莫要贪嘴。”
见温仲卿看着书,又将手伸向湃好的果子时,素梅嗔怪了一声,将研磨好的茶粉用水冲开,刷出细密的泡沫后,塞进温仲卿手中,“不如吃些茶汤缓缓。”
温仲卿看了眼茶汤,见里面并未加些莫名其妙的“小料”,遂从善如流,丝毫没有偷吃被发现的尴尬。
毕竟,成功人士最成功的就是自己的脸皮。
见温仲卿饮了口茶,素梅才将盘中剩下的一枚果子,递给了一直打扇的桃花,顺便接过她手中的扇子,继续扇着。
桃花怯怯的瞄了温仲卿一眼,见他并无不悦,这才接过素梅递过来的果子,轻轻的啃了一口。
霎时间,桃花只觉得一股凉气顺着胸腔蔓延开来,十分舒爽,忍不住开心的弯了嘴角。
“郎君,今日姜夫人又来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