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傻傻的灿烂了一天,傍晚时分,却下起瓢泼大雨。
成佳衣头枕着胳膊,独自一个人躺在出租屋的破床上,发呆。
陇城偏旱,上次下这么大的雨,还是在半年前,是的,就是成佳衣初遇江大福的那个夜晚。
他记得江大福在对他吼了一声“跟我走!”之后,两个人手拉手在瓢泼大雨中一路狂奔,最后跑到了成佳衣的出租屋。
大概是因为他的出租屋离的比较近吧,又或者,只是当时他们都慌不择路。
总之,当成佳衣把江大福拉进屋,哗啦一声锁紧门,又拉了好几把椅子顶在门后面之后,整个人浑身发抖,惊魂未定。
他捂住胸口喘息了片刻,心跳才渐渐平复,这才终于腾出一点精力打量眼前这个被他拐回家,救了他的男人。
男人很高,很壮,一身工装被水泡的精湿,水顺着他的头发一直流过腰腿,顺着裤脚在他周围淌出一道深色的水洼。
成佳衣的视线一顿。
不对。
那水的颜色,怎么这么深?
深得近乎发红。
成佳衣抹了一把脸,凑上前,终于看清,男人的右脚前端,那只看不出颜色的胶鞋上,居然插着一把水果刀,是他的水果刀,他拿来自卫,却被坏人打落进雨水里的水果刀。
“你受伤了?”成佳衣不可置信地看向男人的脸,这家伙踩着一把刀,居然还能拉着他跑的这么快,这么远。
“嗯,”男人黝黑的脸憨憨的,连痛感都显得有点儿迟钝。
“快坐下,让我看看。”成佳衣去拿药箱,却发现所有的椅子都被他拿来充当挡门板了,他只好把男人带进卧室,让他坐在自己的床上。
“身上湿的,”男人贴着床边不肯坐。
“叫你坐下,你就坐,挺大的个子,怎么这么磨叽!”成佳衣本就不是个温言温语的人,他心里着急,说话更像是命令。
“哦。”男人把被褥推到一边,坐在光床板上,成佳衣半跪在他面前,捧起他受伤的脚。
成佳衣嗓门大,动作却很轻,他脱了男人的鞋袜仔细查看,幸好幸好,刀是斜着插进鞋子里的,看着深,其实只在男人的脚底划了一道浅浅的口子。
确认没伤到血管和骨头,成佳衣长长出了一口气,“你怎么这么笨手笨脚,那么一大片地方,这么小一把刀,也能踩到。”
“我……”男人听成佳衣吼他也不恼,“我太着急了。”
成佳衣意识到自己态度恶劣,顿了一下,说,“谢谢你啊,今晚救了我。”
“你没事儿就好。”男人冲他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你在附近工地干活儿?”成佳衣问。
“嗯,”
“今晚碰巧路过?”
”嗯,“
男人讷讷的,回答问题像个锯嘴葫芦。
成佳衣也懒得问了,他掏出钱包,又翻遍抽屉,凑了五百块钱放到男人面前,“拿着,我就这么多。”
男人抬眼看他,一双桃花眼里泛起波澜,他好像生气了,沉声拒绝,“我不要你的钱。”
成佳衣觉得头疼,“那你要什么?”
男人的肚子里发出一声响亮的肠鸣,“饿了,能留我吃顿饭吗?”
成佳衣真后悔啊,他就不该心软让姓江的留下,还给他煮什么水晶土豆粉。因为,粉还没吃两口,就出事了。
成佳衣忽然感到从未有过的燥热,紧接着下身涨的生疼。
酒吧里那俩畜生,居然趁他喝醉,还给他下了药。
再往后的事情,是成佳衣这辈子都挥之不去的阴影,他在困顿中饥不择食,居然一把抓住身边男人的衣领,凑上去,用绝望的口气对他说,“吻我。”
成佳衣已经记不清那晚,他们滚了几次床单,换了多少种姿势,两个人都不会,两个人又都发疯一样,一直做,一直做。
一整夜的荒唐过后,成佳衣才想起问男人的名字,
男人迟疑了一下,告诉他,“大福,我叫江大福。”
“嗯,”成佳衣眼皮都酸的撑不开,根本没力气察觉男人语气中的微妙,他半闭着眼睛,含混地说,“江大福,以后,你跟我。”
大福,好一个江大福。
成佳衣从床上坐起来,用力揉了揉眉心。
除了他的设计图,在其他任何事情上,他都懒得多花力气。
所以,去他娘的江大福,无论这人出于什么目的接近他,他都无所谓。
成佳衣起身去厨房,找了一个最大的垃圾袋,然后从卫生间到卧室,地毯式搜索,把所有沾过江大福的东西,统统扫进了袋子里。
“砰砰砰,”出租屋外有人敲门,成佳衣扔东西扔到一半,不得不停下手,没好气地去开门。
门开了,一身工装的男人站在门口,他一手提着两个硕大的塑料袋,朝成佳衣弯起桃花眼。
“我说江少裁,你玩儿Cosplay有瘾是吧。”成佳衣冷着脸挡在门口,他想起下午端坐在总裁办公室里那个西装笔挺的男人,愈发火冒三丈,“你每次来我这里之前,还要换衣服?”他揶揄道,“你怎么不直接变个女装大佬呢。”
江大福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背带裤,笑嘻嘻地解释,“我工作有一半时间,要跑一线工地,这衣服是在工地换的。”
“所以?”成佳衣挑起眉。
“所以,我没有骗过你,”江大福又朝成佳衣凑近一步,“所以,你今天有没有很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