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吠声从院墙外面传来的。杂乱,凶猛,带着一种在追逐猎物时的兴奋到近乎疯狂的嘶吼。
然后是一个孩子的尖叫。
那声尖叫很短促,一下子就没了。但那半声尖叫还是让沈方庭骤然加快了脚步。
孤儿院前面不远处,就是一条河。河很
大,河上有桥,河里有深水区。
几年前,孤儿院并没有实施强制化管理,大门是敞开的,所以便有几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专门跑到河边去玩。
于是,便发生了溺水事件。
后来,院长痛定思痛,采取强化管理措施,加固了铁门并上锁,加高了围墙,墙顶上还嵌着许多碎玻璃。
今天,由于有贵客到来,孤儿院的大门开放一天。
萧程偷偷溜了出去。
他沿着河边的小路走了一百多米,找到了一个他曾经在围墙的缝隙里看到过的、河面比较宽的地方。
河边的泥土是软的,踩上去会陷下去一点点,鞋底会发出细微的、吧唧吧唧的声音。
河面上有风,带着水的腥气和岸边杂草的苦味,吹得他的头发在额前飘动。
他蹲下来,把手伸进了水里。
水是凉的,是那种初春时分,刚刚开始解冻却还带着冬天余韵的凉。
他的手指在水里划了一下,水面上的波纹向外扩散,碰到了岸边,又荡了回来,在他的手指间交织成了一片细碎的、转瞬即逝的纹路。
五岁的萧程笑了。
这是他来到孤儿院之后,第一次笑。
他长得可爱,笑容也十分可爱。纯粹而天真,像一朵在清晨的阳光中突然绽开的花。
他的眼睛在那笑容中眯了起来,眯成了两道弯弯的,像月牙一样的弧线。
他的笑容没有持续太久。
“哟,这是谁家的小崽子?”
声音从身后传来,粗粝的、沙哑的,带着浓重的方言口音。
萧程转过头。
三个人,站在河岸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他们当中最大的那个十七八岁,穿着一件脏兮兮的迷彩外套,拉链坏了,用一根麻绳系在腰间。
他的脸上长满了青春痘留下的疤痕,坑坑洼洼的,像一块被冰雹砸过的泥地。
他的嘴里叼着一根没有点燃的烟,嘴角歪着,露出了一颗发黄的、缺了一角的门牙。
旁边两个更年轻一些,大约十七八岁,穿着和迷彩外套类似的行头,脏的、破的、皱巴巴的、像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衣服。
他们的脸上带着同样的无所事事的、在无聊中滋生出来的恶意。
"孤儿院跑出来的吧?”迷彩外套男歪着头,打量着萧程身上的灰色毛衣,“春晖的?小崽子,你怎么跑出来的?”
萧程站起来。
他的手从河水里抽/出来,他没有跑,他只是站在那里,湿漉漉的手指垂在身体两侧,水滴从指尖滴落,在泥土上砸出一个个小小的、圆圆的坑。
迷彩外套男笑了,恶趣味地笑着。
笑的时候,那颗缺了一角的门牙在阳光下格外醒目,像一扇被砸破了的、歪歪斜斜地挂在门框上的窗。
“这小崽子长得还挺好看,”他伸出手,捏住了萧程的脸颊。
迷彩外套男捏得很随意,像在捏一块他打算扔掉的口香糖。
“放开。”萧程说,声音软软的,糯糯的,但边界清晰得锋利。
迷彩外套男愣了一下,然后大笑起来。
笑声在河岸上回荡着,惊起了岸边草丛里的一只水鸟。水鸟扑棱着翅膀飞起来,在河面上低低地掠过,翅膀尖划破了水面,留下了一道细细的、转瞬即逝的波纹。
“还挺横!”他松开了萧程的脸颊,转向旁边的两个人,做了一个夸张的表情,“这小崽子,挺有味的。”
旁边两个人跟着笑了,笑声像一群鸭子的叫声,嘎嘎嘎的,在河面上飘散。
萧程站在那里,脸上被捏过的地方留下了一道深红的手印,很疼,他的嘴角在微微发抖,但他的眼睛没有眨一下。
他沉默地看着面前这三个人。
迷彩外套男的笑声停了,他低头看着萧程。这个比他矮了将近一米,瘦得像一根筷子的孩子,穿着一件大了好几号的灰色毛衣,脸上有两道被他捏出来的红印,眼睛很漂亮,像狐狸。
他的目光在萧程的脸上停留了很久,很突然地,他把手指放进嘴里,吹了一声口哨。
一声尖锐刺耳的口哨声骤地响起,像一把刀划破玻璃,在河岸面上炸开,在空气中振动着,传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萧程不知道那声口哨是什么意思。
但他看到了迷彩外套男脸上的表情,那是一种在无聊中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玩耍的东西的那种兴奋的表情。
然后他听到了狗叫声。
从河岸上冲下来的三只恶犬,两只黑色的,一只黄白花的。
它们的耳朵竖着,尾巴竖着,牙齿露在外面,口水从嘴角滴落,在阳光下闪着光。
它们以极快的速度奔了过来,在迷彩外套男的脚边停下来,喘着粗气,舌头伸在外面,呼哧呼哧的,白色的唾沫在嘴角堆积成了泡沫。
“去。”迷彩外套男用手指了指萧程。轻描淡写的,像在指一个他不需要了的、打算扔掉的东西,“咬他。”
三只狗同时冲了出去。
萧程跑了。
他的身体在听到那名迷彩外套男说出“去”字的指令的时候,双脚就开启了百米冲刺模式。
他跑向了河边。
因为他看到了,河边那里有一条窄窄的、被踩出来的、通往河面上横架着的水泥桥的小路。
而且,眼尖的他还看到了,桥上有个人影。
如果他能跑到桥上,按那些混混的性子,在有人的地方,他们不太可能乱来。
这样的话,他就可以摆脱那三个混混的纠缠了。
这是他总结出来的经验。
这近半年来,他由于自己的长相太像未分化的的Omega,已经经历了无数次这样无端生出来的骚扰。
不具备攻击性Omega,是某些人最喜欢攻击的对象。
但是,他脚上穿着的鞋子牵绊住了他逃跑的脚步。
他的鞋子太大了。
那双大了两号的、院长说“可以多穿几年”的黑色布鞋,在他的脚上像两只松垮的船。他跑起来的时候,鞋跟在脚后跟上一颠一颠的,每跑一步都在脚跟上磨出一道新的红痕。他的脚趾在鞋头里面蜷缩着,拼命地抓/住鞋底,试图不让鞋子从脚上甩脱。
他深一脚浅一脚地跑着,每一步都在河边的泥土路上踩出深深浅浅的脚印。
但他却忘了,他一个五岁的小孩子,是跑不过狗的。
那只黄白花的恶犬,那只体型最大,速度最快,眼睛是红色的狗,很快就追上了他。
它尖利的爪子在他的小/腿上划了一下,灰色的毛衣裤腿被划开了一道口子,口子面的皮肤被划出了三道浅浅的血痕,血珠从血痕中渗出来,在苍白的皮肤上格外刺目。
萧程摔倒了。
他的身体在奔跑的惯性中向前扑倒,膝盖和手掌同时着地,在泥土路上擦出了两道长长的、带着血丝的痕迹。
他的下巴磕在了地上,牙齿撞破了舌尖,嘴里立刻充满了咸涩的血腥味。
鞋子飞了出去。
一只飞到了路边的草丛里,一只飞到了河岸上,在斜坡上滚了几下,然后掉进了河里。
萧程趴在地上,手掌和膝盖在火辣辣地疼,舌尖在嘴里突突地跳,下巴上的擦伤在渗着血。
他的灰色毛衣在摔倒的时候被扯歪了,领口滑下了肩膀,露出了半边瘦削的、锁骨突出的胸膛。
还没等他爬起来,那些恶狗就逼近了他。
那些恶狗离他不过几步之距离之遥,近到他能闻到它们嘴里散发出来的,腐肉的腥臭。
黄白花的那只离他最近,它的鼻子几乎碰到了他的脸。它的呼吸喷在他的脸颊上,湿热的、带着血腥味的、像一团刚从火堆里扒出来的、还在冒烟的灰烬。
它在低吼,它的嘴唇翻起来,露出了两排发黄的、尖锐的牙齿,犬齿最长,像两把弯曲的匕首。
萧程看着那些牙齿。
他没有尖叫,没有哭,甚至他干脆重新躺回了地上。
反正他已经没有力气跑了,咬就咬吧。
他这个样子,那些恶狗反而没有咬他。它们只是围着他,吼了很久。
迷彩外套男在河岸上看着这一幕,脸上的表情从期待变成了失望,从失望变成了恼怒。
“没用的东西!”他骂了一句,朝狗走了两步,踢了那只黄白花恶犬一脚。狗被踢得鸣咽了一声,夹着尾巴退到了一边。
他走到萧程面前,低头看着他。
萧程躺在地上,手掌朝上,手指张开,掌心在渗着血。他的下巴上有一道擦伤,血珠从伤口里渗出来,顺着下巴的弧度往下淌,滴在了他的毛衣领口上。
他也在看那迷彩外套男。
没有恐惧,没有愤怒,没有乞求。
迷彩外套男被这个眼神激怒了。
他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五岁的小孩子,被恶狗追得摔倒在地上,无处可逃,还能用这种眼神看他。
他不喜欢这种眼神。
“你不是挺能跑的吗?”他蹲下来,伸出手,揪住了萧程的衣领,把他从地上拎了起来。
萧程的身体在他的手中像一只被捏住了后颈的猫崽,他的脚离了地,在空中晃荡着,脚光着,在灰色的毛衣裤腿下面露出来,脚趾头因为恐惧而蜷缩着,指甲盖在阳光下泛着淡粉色的光。
“再跑一个给我看看?”迷彩外套男的脸凑近了萧程的脸,呼吸喷在他的脸上,带着隔夜的酒气。
萧程没有说话。
他的喉咙被衣领勒住了,呼吸有些困难。他因为缺氧,脸色从苍白变成了微微的潮/红。但他的眼睛,那双漂亮的狐狸眼,依然没有眨一下。
迷彩外套男的手在他的衣领上收紧了一点:“你他妈是不是哑巴?”
萧程依然没有说话。
怒极的迷彩外套男的手猛然收紧。
萧程的呼吸在这一刻被完全切断了。
他的脸色从潮/红变成了苍白,从苍白变成了灰白。他的嘴唇从粉红色变成了青紫色,他觉得自己下一秒就要断气了。
他用力挣扎了几下,他觉得自己快要被这个迷彩外套男勒死了。
就在这时,迷彩外套男的手忽地松开了。
因为,他感受了一种气息,一种极具压迫的气息。
那股气息是从他后面突然而来的,一直渗透到他的骨髓深处。
他感受到了一种更原始,更本质,写在所有基因里的,在面对高等级的生命体时的本能恐惧。
萧程的身体从他的手中滑落,软/绵绵地瘫倒在了地上。
萧程趴在地上,额头贴着泥土,膝盖蜷缩在胸前,他没有力气站起来,但是他还是想回头看一看。
那个气息,他也感觉到了。
那股强大的气息,不是从迷彩外套男身上传来的,而是从更远的地方,从河岸的上方,从桥的方向,传过来的。
雪松气息的信息素。
冷峻,清洌。
萧程终于抬起头来,看向了桥的方向。
桥上站着一个人。
那人逆着光,夕阳在他的身后,把他的轮廓勾勒成了一道深黑色的剪影。
他的身体在夕阳的逆光中显得格外修长,宽阔的肩膀,紧/窄的腰,修长的腿,所有的比例都精确得像一幅被黄金分割线划分过的画。
他的头发在逆光中变成了深棕色的、微微发光的光晕,像一圈被画在圣人头顶的、薄薄的光环。
他穿着深蓝色的西装外套,白色的衬衫,银色的领夹在夕阳的最后一缕光线中闪了一下。像一颗流星在天幕上划过,留下转瞬即逝的尾迹。
他站在那里,低头看着河岸上的这一切。
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但是他的眼睛,深黑色的眼睛,在看着萧程的时候,微微动了一下。
他迈开了步子,不急不缓地从桥上走了下来。
雪松的气息在他走下来的过程中变得更加浓烈了。
那三个混混在他走下来的第一步就开始后退了。
强烈的信息素压制迫使他们不得不往后退。
他们的腿在发抖,他们的嘴唇在哆嗦,他们的脸上,那几张在几分钟前还充满了残忍和恶意的脸上,现在只剩下了苍白。
迷彩外套男的后脚跟绊到了一块石头,他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他的手在空气中胡乱地抓了一下,抓/住了旁边一个人的手臂,才勉强站稳。但他的腿还在抖,抖得像两根在风中摇晃的枯树枝。
“撤!”见势不妙,迷彩外套男发出一道指令,三人仓惶逃窜,转瞬间就不见了踪影。
河岸上安静了下来。
风从河面上吹过来,带着水的腥气和岸边杂草的苦味,但在雪松的气息中,这些味道都消失不见了。
萧程还坐在地上。
他的额头上有泥土,下巴上有血迹,手掌上有擦伤,膝盖上也磕破了,裤子也破了。
他的脚上没有鞋子,十个脚趾头在春天的傍晚的凉风中蜷缩着。
他没有站起来。
他呆呆愣愣地看着那个散发着雪松信息素,越走越近的人,神情有些恍惚。
就在不久前,他还见过孤儿院里见过这个人。现在,他又再一次见到这个人,而且,他还知道,这个穿着正式深蓝色西装,美得像一尊雕塑一样的少年很厉害,非常厉害,和他的雪松信息素一样厉害。
他好喜欢这个小哥哥身上的信息素,他好喜欢这个小哥哥。
他已经五岁了,他知道面前这个小哥哥是个顶顶厉害的Alpha。他虽然还未分化,但所有人都说,他以后一定是Omega,所以,他再次看到面前这位小哥哥,突然就萌生了一个念头。
他太喜欢这个小哥哥了,他想做他的专属Omega。
沈方庭走到了萧程的面前,他低头看着这个坐在地上的孩子。
孩子很小,比他当时在孤儿院时远远看到的还要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