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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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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程住在南城一条老巷子的尽头,是一栋三层的楼,外墙的漆剥落了大半,露出里面灰色的水泥看起来有些寒碜。

里面的装修是萧程自己设计的,简洁、干净、处处透着心思。

一楼是客厅和厨房,二楼是卧室和书房,三楼是一个半开放的天台,种了些花草,放了一把躺椅,天气好的时候可以躺着看星星。

萧程不喜欢花里胡哨的东西,但他的家里处处都有花的影子一一窗帘上是暗纹的蔷薇花,茶杯是手绘的野蔷薇图案,连书桌上的镇纸都是一朵被封印在透明树脂里的干蔷薇花。

野蔷薇,他的信息素味道。

不过,大多时候他都把自己切换成Beta,所以,除了成成,几乎没有人知道他这野蔷薇味道的信息素。

天台上种了为数不多的几盆花,玫瑰、茉莉、栀子,还有一丛野蔷薇。

前三种是林姨生前最喜爱的,种在以前铁皮屋的墙角,他去了旧屋,移植过来。想起的时候拿个勺,泼些水,倒也生长得挺精神。

茉野蔷薇是他自己种的,从野外移回来的,种在一个破旧的陶盆里,长得还不错,枝枝叶叶地攀爬着,开了几朵粉白色的小花,在热风里轻轻摇晃。

南城的天热得好似比北城快一些,而今年夏天来得格外早,才五月末尾,日头就已经毒辣得像要把整座城市烤化。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味,有楼下巷子里积年的油垢被晒热后散出的腻香,也有别家晾在天台边缘的旧床单在热风里翻涌出的皂角味,还有远处南城河沟里那条永远流不动的死水被日光蒸腾出的、带着铁锈气息的腥味。

萧程坐在天台边沿那把掉漆的藤椅上,手里捏着一盏白瓷盖碗,茶汤是浅淡的碧色,映着头顶正午的天光,像一块化不开的冷玉。

他没喝,只是偶尔低头看一眼茶叶在沸水里慢慢舒展开的样子,眼神不动,像看一场慢得几乎察觉不到的戏。

萧程今天穿得很随意,一件灰色的背心,一条黑色的短裤,脚上趿着一双人字拖。背心是紧身的,贴在他身上,勾勒出上半身的紧实的线条。

宽阔的肩,结实的胸肌,以及那一把细得惊人的腰。

他的头发没有扎起来,随意地披着,额前的碎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的,他也不在意。

他的身上,野蔷薇的信息素在空气中若有若无地飘散着,甜而不腻,像是一杯被稀释过的蜜水。

成成直上天台,当他从天台的楼梯口探出头来的时候,差点被这股香气呛了一个跟头。

“哥!”他捂着鼻子,瓮声瓮气地叫了一声,“你能不能把你的信息素收一收?我这Beta的鼻子都要被您熏出Omega的属性来了!”

萧程懒洋洋的抬起眼皮,瞅他一眼,笑骂道:“你狗鼻子啊,这么灵,这阳台上这么多花香,你都能嗅得出来。”

说也奇怪,成成虽说是个Beta,却有着像狗一般灵敏得要命的鼻子。他当年就是从萧程淡淡的信息素香气中判断出他的属性的。

这个连成成自己都解释不了。

萧程还是把自己切换到了Beta状态,就好比有人伸出手去关水龙头一般,野蔷薇的香气瞬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什么事?”萧程问。

成成手里拎着个塑料袋,装着两听冰镇的罐装咖啡。他跨过门槛,随意往晾衣绳那边瞟了一眼,脚步就顿住了。

绳子上挂着一样东西。

粉红色的。

是一只狐狸布偶。

小臂的长度,做得不算精致,甚至有些地方的线头都起了毛球。

狐狸的脸是圆圆的,两只耳朵一高一低地耷拉着,眼睛是用黑色线缝出来的两个叉叉,嘴角往上翘,缝了一个笨拙的、永远不变的微笑。

它的肚子圆鼓鼓的,里面塞的棉花经过多次的洗涤,大概已经洗散了,不再像新的时候那样饱满,给人有些软塌塌的感觉。

它被几个木夹子夹住耳朵和四只小短腿,倒悬在晾衣绳上,粉色的绒毛在风里轻轻颤动,像一只真正的小狐狸被人拎着后颈提了起来,委屈巴巴又无可奈何。

成成把塑料袋放到地上,叹了口气,语气里带着一种见怪不怪的无奈:“哥,又洗这个布偶啊?”

成成自打跟了十七少之后,发现他的这位哥有个与其他人不同的癖好。他有一只粉红色的狐狸布偶,爱护得跟自己眼珠子似的,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拿出来洗,然后用夹子夹住,晾晒在天台的晾衣绳上。

见得多了,成成也就见怪不怪了。

萧程没回头,低头吹了吹茶汤上的浮沫,淡淡“嗯”了一声。

“上个月不是才洗过吗?”成成走到他旁边,蹲下来,从塑料袋里掏出一罐冰咖啡,拉开拉环,递过去,“哥,喝这个吧,这鬼天气还喝热茶,你不嫌烫啊?”

萧程终于抬眼看了看那罐咖啡,没接,又低头去看自己的茶碗。

成成也不在意,自己咕咚咕咚灌了两口,抹了抹嘴,目光又飘回那只粉色的狐狸布偶上。

他盯着看了一会儿,忽然压低声音,像是怕惊动什么似的说:“哥,我听说......这个布偶是你小时候,一个顶级Alpha哥哥送的?”

萧程攥住茶盏的手指微微一顿。

茶汤在碗里荡了一下,荡出一圈极细的涟漪,撞到碗壁又折回来,很快就平了。

他面无表情地把碗沿送到唇边,抿了一口,茶水烫得很,他的嘴唇被烫得微微泛红,但他像是完全感觉不到似的,慢慢咽了下去。

成成看他没否认,胆子大了些,继续往下说:“我听赵叔提过一嘴,说你五岁那年,有个从北城来的人,坐着一辆豪华的车,来到南城,给了你这个布偶,你一直都留着,谁都不让碰,连洗都要自己亲自手冼......”

“你从哪听来这么多?”萧程终于开口了,声音不大,语调也没什么起伏,但就是带着一种让人不敢再追问的压迫感。

成成缩了缩脖子,嘿嘿笑了两声:“我这不是关心你嘛,哥。”

其实,还有些话成成没说。赵叔是前两年去世的,生前就住在成成的楼上。他经常去赵叔家玩,告诉赵叔他新认了个大哥,叫萧程。赵叔一听便乐了,说自己认识萧程,便又顺便说了些萧程小时候的事情。

赵叔说,粉色狐狸布偶的确是一个从北城来的富人家的孩子送的,那孩子当时才十三岁,信息素等级很高,是顶级Alpha。他送了布偶之后便坐车走了。不知道萧程怎么才见人家一面就喜欢上人家,哭着喊着要跟人家走,还追了人家的车追了三里地。回来之后就发了一场高烧,后来身体更差了,也更不爱说话了。

两人不说话,天台便安静了下来。

远处有鸽子飞过,鸽哨呜鸣地响,像一把钝刀在空气里慢慢地拉。

南城的天总是灰蒙蒙的,即便是在这样晴朗的日子里,碧蓝如洗的天空仍像蒙了一层洗不掉的灰纱,阳光透过来就变成了一种发白的、没有温度的光,照在人的皮肤上只有灼痛,没有暖意。

萧程把茶碗搁在膝盖上,指尖慢慢地摩挲着碗沿的青花纹理。

他的手指很长,骨节分明,指甲修得整整齐齐,是一双很好看的手,也是一双不像在南城长大的手。

成成蹲得有些累了,便拉过旁边的一把红色塑料椅,一屁股坐在他旁边的塑料椅子上,椅子发出了一声不堪重负的嘎吱声,微微摇晃了一下,还是经受住了面前这位一百多斤的壮汉的考验。

他坐下来,时不时偷瞄萧程一眼。

萧程今年二十三岁,是南城这一片最让人捉摸不透的人。说他是“南城十七少”,不是因为他家里排行十七,而是因为他在南城第十七号街区起家,用了不到三年就把整条街的生意拢到了自己手里。

外面的人叫他“萧少”,客气里带着忌惮。底下的人叫他“哥”,亲近里藏着敬畏。

他长了一张过分好看的脸,眉眼深邃,鼻梁高挺,嘴唇总是抿着,像一把收在鞘里的刀,不拔出来的时候看着温润,拔出来就见血。

就是那双狐狸眼特别能迷惑人。

成成跟了他两年,知道这个人身上有一样东西跟他的身份完全不搭。

就是那只布偶。

一只粉色的、线头都起了毛球的,缝着两个叉叉眼睛的狐狸布偶。

成成犹豫了很久,终于还是没忍住,小声说了一句:“哥,你要是这么想那个人,为......为什么不干脆去找他呢?”

这句话说出来之后,成成自己都觉得自己多嘴了。

萧程没有看他,目光落在远处南城那一片密密麻麻的矮楼上。

那些楼房像是从地里长出来的灰色的蘑菇,挤挤挨挨地叠在一起,遮住了地平线,也遮住了更远处北城的方向。

北城的天际线在那里隐约可见一一几栋高楼像几根银色的刺,扎在南城灰扑扑的天幕边缘,尖锐而遥远,像是另一个世界的剪影。

那个他永远无法企及的世界。

“当年忘了问名字了。”萧程说得轻描淡写,好像就真的是当年忘了问对方名字,所以才无法寻人的。

他的声音很轻,轻得像茶碗里最后一口茶水的温度,温吞的,没什么力气。

“无从找起。”

这四个字落下来的时候,成成看见萧程搁在膝盖上的那只手微微收紧了,指尖掐进茶碗底座的凹槽里,指节泛出一点白。

但也就那么一瞬,他的手就又松开了,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端起茶碗,把已经凉透了的茶水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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