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所,灯红酒绿的包厢里。
彩色灯光明明灭灭,陆玠一个人拿着话筒在台上唱歌,明明是母胎单身一个,唱起伤心情歌来活像是受了十几年的情伤一样,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可他的两个好兄弟,一个也没搭理他。唉,这么久没一起喝酒了,感情都淡了。
陆玠悲痛欲绝地唱着一首伤心情歌,摸了摸耳朵上的银色耳钉,目光凄楚地看向谢琅。
昏暗中,谢琅弓着身,手肘撑着膝盖,干净的碎发挡住眉眼,看不清神色,只看得到高挺的鼻梁。他的手里捏着一杯酒,修长白皙的手指抓着玻璃杯,在在冷雾凝结的杯壁上抓出一个痕迹,水滴就顺着他的手往下躺,他也不管,手指转动酒杯,一副冷漠难过的模样。
看好兄弟这个样子,陆玠拿着话筒,就凑过去,犯贱地问:“好哥们儿,这咋啦,失恋啦?”
今天这局得亏是谢琅组的,要是其他人组的,陆玠才不会在凌晨四点出来喝酒唱歌。这可是凌晨四点啊!
不过谢琅一来就开始喝闷酒了,他酒品好,喝了酒不吵不闹,就那样安安静静地坐着,穿得也破破旧旧的,瞧着还怪可怜的。
谢琅没理陆玠,微微抬起头,目光迷离,失神地望着酒杯,多彩变换的灯光,也照不暖他眼里的冷。
这个行为,在陆玠看来简直就是默认。
他哈哈大笑,又故作老成地分享恋爱秘诀,虽然他自己从没有谈过恋爱,但那咋了?没谈过恋爱,照样有无数恋爱秘诀!
“哥们儿,我告诉你,恋爱就得有松有紧,不能一直穷追不舍!如果一直锲而不舍地追,就会显得不值钱,人家根本不拿你当回事儿,知道吗?”
谢琅恍若未闻,看都没看他一眼。
他搂着谢琅的肩膀,一副“小爷我是为你好”的表情,话就从话筒里传出来,传得整个包厢都是:“要我说,你就先把她放一放,冷她一段时间!等时间久了,你自然就想不起她来了,抛弃这个,还有更好的等着你!”
忽地,他感觉自己浑身一凉,缓缓低下头,对上了一双凉薄至极的眼,于是剩下的话都被堵在了嗓子眼里。
谢琅还是刚才的姿势,但是头已经偏过来了,那张平日里漂亮得不像话的脸上布满寒霜,眼底盛的是令人不寒而栗的危险,叫人下意识忽略了他的脸,被包裹在那危险的气息当中,只想逃离。
“我不会松,我只会把她抓紧,牢牢抓紧。”他说着,手指不自觉地用力抓紧,好像他手中的不是一个简单的玻璃杯,而是江扶歌的手。
“我也永远不会抛弃她,哪怕她对我弃之如履,那我也只是她一个人的垃圾。”
任何想要挑拨他与江扶歌之间的情感的人,都是居心叵测的混蛋,他一个字也不会听!
玻璃杯在谢琅的手中越握越紧,最后不堪重负,“啪嗒”碎成了许多块,谢琅的眼底,好似有狂风暴雨。
陆玠被看得浑身发毛,刚才被谢琅可怜落魄的外表欺骗了,以至于他都忘了,谢琅从来就不是什么惹人同情的小可怜,而是一头嗜血的狼,比谁都冷,也比谁都狠。
危急关头,陆玠转身扑向了乔易诚,戏精附体:“乔哥啊,救我狗命啊!”
他的乔哥正在翻看自己和桑一暄的聊天记录。
原因是这样的,那天吃馄饨之前,说好桑一暄请客,刚好可以感谢一下他曾经帮她们搬东西。结果刚点完,乔易诚就把钱给付了,理由是“手快了,我也控制不住”。
桑一暄后来就把钱直接转给乔易诚,本质上也没差。但乔易诚没收,说要自己在这边人生地不熟的,也没吃过几顿饱饭,要桑一暄诚心感谢自己,就给自己织一条围巾什么的,刚好上次在她家看到了一些毛线。桑一暄拗不过他,就让他选颜色,织好了再给他。
为人所尊敬的乔老师,被称为天才专家的乔先生,因为桑一暄承诺给他织一条围巾,高兴得把聊天记录反反复复地翻看,都快要翻烂了,还没腻。
光是看到两人的聊天记录,乔易诚的眼神都不自觉温柔下来。
没想到来了个不长眼的,差点把他手机打掉。他收好手机,面上冷了下来,表情冷淡地看着陆玠,“怎么了?”
“谢琅他要谋杀我!”陆玠可怜地往乔易诚身边靠,“不就是失………”
话音戛然而止。陆玠忽然想起来,目前还只有他自己知道,谢琅有一个求而不得的女神,看样子是当舔狗还没成功。
手握好兄弟这么大的秘密,陆玠忽然就不难过了,甚至有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优越感。他抬起了下巴,无所谓地说:“没事,我就是好奇一下,你们怎么最近老是不理我,是不是谈恋爱了?”
谢琅已经扔掉碎裂的杯子,直起身子,抽了张纸巾,慢条斯理地擦拭着手心的血,眼神格外坚定,自言自语道:“我心里有数。”
既然早就决定当歌儿的外室,那就要有当外室的自觉。
别说是歌儿心里有人了,就算她身边有人,那他要做的,也不是舞到正主面前惹歌儿生厌,而是努力抓住歌儿的心,让她多看自己几眼。
想通这一点,谢琅心里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眉宇间的阴翳散去,精致一分未减,嘴角甚至攀上了一丝浅淡笑意。
陆玠莫名其妙:你心里又有什么数了?
乔易诚双腿交叠,靠在沙发上,手里百无聊赖地把玩着手机,对陆玠的问题不予理会,反而气定神闲地反问:“你还好意思问我们,你呢?”
想要从一个学心理的专家嘴里套出话,除非他自己乐意,否则只有被他套话的份儿。
陆玠尴尬地摸摸耳朵,眼神游移:“我嘛,在期待一场入室抢劫一般的爱情!”
陆家就陆玠一个独子,家里很宠他,对他几乎没任何要求,只要不犯法,一辈子供他吃喝玩乐都可以。
他也是运气好,很小的时候跟着几个表哥差点走上歪路,无意中被谢琅救了,正式搬到了他们大院里,从小在一起玩的都是些根正苗红的人,有乔易诚这个高干子弟,有谢琅谢文奇这俩家教森严的乖孩子,也有桑一暄那个正到发邪的侠女。
在上大学以前,他只是个不用动脑子,一天拽得个二五八万的纨绔少爷,觉得女人只会影响他拔剑的速度,一直单着。等上了大学,他开始帮谢琅干活,成为了一个“霸总”。
他以为霸总就是那种拽上天了,每天跟女人恨海情天的那种,没成想,一天到晚忙成了狗,有签不完的合同开不完的会,晚上下班累到手指都不想动弹一下,只想在床上躺尸,根本就没时间谈恋爱。于是就一直单到现在。
听见他欲盖弥彰的回答,乔易诚不言不语,嫌弃地拨开他的手,起身:“深夜是脑子最清醒的时候,我要回去办案了,那个案子太棘手了。”
但变态杀人魔的案子既然到了他手里,再棘手他也不会放弃,他一定要查出个所以然来,不然他就不是乔易诚了。
乔易诚一走,谢琅也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