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河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不负众望终于得了老花眼。他一把抓住拐杖,三条腿蹬得咚咚响,惹得小药童吓得追了上去:“师父小心闪了腰!”
“我没事!”北河倔强地站在了医馆门口,远远地看着那个背影。
药童喊了一声:“师父?”
北河忽然像泄了一口气般,整个背都佝偻了下来。
认识无限的时候,他才多大?这一晃都过去四十六七年了,当时那个跑来见无限的侍女,怎么会又出现在这里呢?青春未改,容貌依旧?
这不是唬人呢嘛!怎么可能啊!
北河觉得自己刚才肯定是看错了,青天白日的见了鬼咯!要不然那个年轻的姑娘就是当年那个侍女的孙女?
这转眼间侍女的后裔都做上小姐了,身后浩浩荡荡跟了那么多人,他北河还是苦哈哈地坐在医馆里给人看诊。
不过老话说得好,大夫越老越吃香,他也是到了吃香喝辣的年纪了。瞧瞧他现在只要往那儿一坐,白胡子这么一捋,谁见了不说一句神医!
自无限六年,北河随无限来到他的封地定居,就住上了宽敞明亮的砖瓦房,再也不用下雨天的时候去补草屋了。
看病救人是北河的天职。这些年他给人治病,再到无限拍板在碎叶城里建了个以交流学习医术为首的百草山院,北河的确被照顾得很好。
碎叶医术享誉大兴,疑难杂症都来碎叶。大夫也都以在百草山院进修过为荣,北河没少在其中出力。
前些年他卸任了山院首长一职,彻底退休。不过北河也没有隐居到那里去,因为他就在家附近的医馆挂诊,时常给人看病。
医者难自医,北河这副老胳膊老腿肯定是恢复不到年轻时候的状态了,他就拄拐杖拄到起飞,争取三条腿跑得比马还快。
要是无限在这里,肯定又要顶着那副令人生气的俊脸,一本正经地说:北河,你连鸡都撵不上。
鬼知道无限怎么不见老啊!
这么多年北河的腰弯了,眼睛花了,走路都要靠拐了!结果那个无限……
哈哈!真是人比人气死人,身体机能处于巅峰状态,除了头发全白了,脸是一点都不见老!
难不成是因为他练剑?
北河自信地认为,自己每天早起一套五禽戏不输练剑。同样是运动,他是强身健体,无限是压榨体能,追求极限。
他看过无限修炼,那可真是往死里整啊!
那么大的一个石头,要吊在腿上,然后做单根手指的引体向上?
疯了吧!
北河看了一次就拒绝和无限一起运动。
他只是老了,不是想死。
谢邀!老天还没让他尘归尘,土归土呢,那块大石头砸一下他北河就得长睡不醒了。
好在最近无限都在闭关修炼,没人乘机夺他性命。无限闭关的地方北河大概知道在哪,离了碎叶城有十万八千里之远,一来一回简直要了人老命了。
还是在碎叶城做他的医学泰斗比较好哇~
北河慢悠悠地走回自己的椅子上,拐杖一搁,费劲巴拉地坐了下来。他的腰和竹椅同时发出了令人牙酸的声音。
其实大部分时候,北河都表现得像是个平平无奇的老头。他穿的是最普通的棉麻衣服,脚上的鞋也就是常见的布鞋,到外县去人都不认识他什么斗。
泰斗?错了。
手抖?正确。
如果不是白日见了鬼,北河差点要把鞋脱下来抽人脸上——
“……北河?我是金戈,你还记得我吗?我之前在你的茅屋借宿过一个晚上。”
面前这个穿着轻便朴素的女人,的确就是那个侍女本人!!瞧瞧这个脸,这个拘谨内扣的肩膀,总是避免和人目光交流的模样……
没错了,就是她啊!刚才不是路过了吗,怎么又拐弯回来了!
北河记性很好,比如他诊过的每一个案例都记得。
人脸人名不一定记得住,可有这么一个可怜兮兮、从北到南千里迢迢寻人的忠心耿耿的侍女,这辈子他就见过一个。
北河开始手抖了:“你……金戈是吧?借宿,我记得的。你怎么这么多年都没老啊?你是那个妖妖妖……”
跟在金戈身后的一些人善意地笑起来,还有人用胳膊肘捅了捅金戈,小声调侃:“金戈,你要什么啊?”
“要给你个大嘴巴。”金戈不软不硬地怼了回去,眼瞧着比以前要强势得多。
几人哄笑起来。
金戈转过脸重新面向北河,略带歉意地说:“我的确是妖精,但我不会伤人的,所以你不必怕我。”
“我打听了碎叶城里最好的医馆,就是你这里了,没想到这么多年不见你已经是医学宗师了。恭喜啊!”金戈客气地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见。”
北河也是见过大世面的,除了这么多年被无限的逆生长惊到过,其他的都是可控的啦!
他了然地点了点头,是妖精啊,那就对了。妖精的寿数比人要长,这么多年青春不改没毛病。
一旁小药童的下巴都要惊掉了。
北河试探:“那你此次前来是?”
金戈问有没有谈话的地方,北河带她去了后院的一处厢房,先前是用来储存药物的地方,旁边还有一处桌案可以用来整理医脉。
北河叫药童沏茶。
“你先前要找的人,找到没有?”北河好奇地问道。
“托您的福,找到了。”金戈的脸上带有笑意,自豪地说,“我这次和我家主子一起回来的。”
“我找到你这里也不为了其他,就是想谈谈合作。”金戈开门见山。
“北方的满月城,听说过吗?我们正在满月城做药材的培育,每年都可以稳定供应成品药材。如果能和百草山院达成合作,那对我们双方都是收益的。”
“先别急着拒绝,”金戈掏出了一枚小巧的百宝匣,“先看看药材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