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我得回去上班。”程丽莎其实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她轻轻挣开李忆程的怀抱,拿起手边的购物袋,“我今天去逛街,给你买了两套睡衣。那套旧的我已经帮你扔了。”
99块钱一套的睡衣,穿了整整八年,再舒服也早该换了。
“我还有一屋旧东西呢。”李忆程对她说。
“在哪?”
李忆程带着她走进储物间。这间屋子干净得一尘不染,墙上挂满了“忆莎餐厅”的招牌,还满满当当摆着她从前在江城租房时用过的物件:刷着白漆的小铁床、布衣柜、折叠桌、烤火炉,还有一个竹制书架,上面整齐码放着她看过的旧书,摆着她夹过的布娃娃。
程丽莎有些尴尬地说:“装修风格很独特。”
李忆程打趣道:“你要是喜欢,以后咱们结婚就住这间房。”
“李忆程,你真的有点疯魔。”她说。那些旧东西放到现在,就算当废品卖都没人要,他竟然一直留着。
“你不在的日子里,有它们陪着我。”他轻声说。
她不想哭,眼泪却忍不住落了下来。
“我过两天忙完就去看你。”李忆程连忙拭去她脸上的泪,用手指轻轻拨弄着她的秀发——他特别喜欢玩她的头发,柔软得像蚕丝一般。
“收拾好行李了,我送你去高铁站。”
程丽莎的裙子还挂在阳台上,随着晚风轻轻飘扬。
“这件衣服不带走了,下次回来还要穿。”她对李忆程说,“等它们晾干了,你帮我收到衣柜里吧。”
李忆程开车送她去高铁站。从前他一个人听《离歌》时,心里总是空落落的伤感;这次两人坐在车里,跟着音乐一起轻轻哼唱,竟把这首略带悲伤的歌,哼成了满是暖意的调子。
李忆程回到家,细细捕捉着屋里那些细微的变化:她走了,枕边还留着几根纤细的发丝,盥洗台上放着她落下的一支洗面奶,阳台上挂着随风轻摆的裙子,门口摆着她新买的拖鞋。她确实来过,而且,一定会再回来的。
这天杨依依去快递站取快递时,顺便把李忆程的那份也一并带了回来。她敲开他家的门,一眼便瞥见阳台上挂着的裙子,顿时目光凝滞,心头涌上一阵怅然若失的滋味。“哪个女孩这么幸运?”她开口问道,语气里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酸涩。
李忆程竭力掩饰着心底的欣喜,对她说道:“还能有谁。”
杨依依闻言大为震惊,没想到他和程丽莎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她带着几分不甘劝道:“李忆程,我劝你擦亮眼睛看人。她在你人生最低谷时选择离开,如今回头找你,不过是见你发达了……”
李忆程不耐烦地打断她:“你越说越离谱了。她要是想找有钱人,早就找了。你知道当年我们谈恋爱时,就有富二代开着几百万的跑车在楼下等她吗?可她从来都是一心一意跟着我,连看都不看别人一眼。你根本不了解她,别在这儿妄加评论了。”
杨依依听得目瞪口呆,她只听过程丽莎抛弃他的说法,从不知道两人的感情根基竟如此深厚。
杨依依走后,李忆程迫不及待地掏出手机,给程丽莎打了个电话,问她在做什么。程丽莎说在追剧,顺便想他。
“我忙完就过来陪你。”他说。
程丽莎有睡觉反锁房门、关掉手机的习惯。深夜时分,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心底实在是想念那个温暖的怀抱,就在这时,屋外突然传来了敲门声。她小心翼翼地走到门口,透过猫眼看见李忆程站在外面。她立刻高兴地打开门,冲上去整个人都挂在了他身上。
“你不是说忙完工作再过来吗?”
“对啊,已经忙完了。”李忆程笑着答道。
“我还以为你要忙上好几天呢。”
两人毫无意外地熬夜到天蒙蒙亮,一番剧烈运动后都觉得饿了。李忆程起身去厨房下了两碗面,程丽莎也是第一次这么早把早餐吃得一干二净。吃完后她趴在桌上有气无力地说:“不行,我得请假,今天实在没法去上班了。”
“以后公司员工请假,我得宽容些。”李忆程带着点反省的语气说道。
李忆程仿佛下定决心要将过去那些错过的时光一一弥补回来,只要一有空就围着程丽莎转:早上送她上班,中午接她回家吃饭,晚上再接她回来,两人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把从前想做却没来得及做的事都补了一遍。
有一天,他执意要陪程丽莎上班,引得同事们纷纷围观。中午,他请程丽莎的同事们去长相忆餐厅吃饭,辛迪也来了。她第一眼见到李忆程,便忍不住惊讶地睁大了眼睛,惊叹道:“天啦,你老公也太帅了吧,帅得我都倒吸一口凉气!莎莎,你怎么到现在才把他介绍给我认识?真是太不够朋友了!”
程丽莎笑着挽住李忆程的胳膊,半开玩笑地回应:“还不是因为你有那么一丁点好色,我怕你跟我抢嘛。”
辛迪听了也忍不住笑起来,打趣道:“早知道这样,我真该晚两年结婚,好好跟你竞争一下,现在真是后悔都来不及啦。”
那位外国女同事则用略显蹩脚的普通话骄傲地对程丽莎说:“其实,第一次和他吃饭我就知道他喜欢你——他看你的眼神里有星星,跟我老公追我时一样。”
餐桌上的气氛轻松又愉快。席间,周文斌对李忆程说:“小李,你们餐厅的菜味道真不错,明天我们还能再来吗?”
李忆程笑着回应:“周总,别说十顿,就是一百顿都欢迎,只要别再让我老婆去陪酒就行。”
周文斌听罢哈哈大笑,打趣道:“她现在可是李夫人了,我哪儿还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