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晚上,吴莎下班后又坐城铁到湖州去找高中同学玩。
“我花2000块钱买了个高仿名牌包。”同学得意地将手中的“爱马仕”举在胸前,向吴莎展示。
“哇,这包看上去跟咱们在商场里看到的没啥区别。你在哪买的?我也去买一个。”吴莎觉得新鲜,没想到自己也能冒充有钱人。
周六晚上,她回到租房,拿着一个“LV”包包走进程丽莎房间,说:“莎莎姐,好看吗?”
程丽莎看了一眼她手上的包,说:“好看。这包挺贵的,你哪来的钱?”程丽莎平时不用奢侈品,自然也看不出包的真假。
吴莎不知怎的,张口就撒了个谎:“忆程哥送的呀!”
也许是,想要盖过心中因那对樱桃耳环而起的沮丧。
程丽莎“哦”了一声,没再说话。既然是李忆程送的,就算是几万块十几万,也是合情合理的了。
5月6日清晨,杨依依特意搭乘早班高铁抵达湖城。她对外声称是来游玩,实则专程探望李忆程。彼时李忆程的餐厅正紧锣密鼓筹备开业,各项事务千头万绪,他实在分身乏术。但顾及情面与礼节,还是抽空邀她前往滨江商业广场共进午餐。
用餐时,李忆程始终心不在焉,格外担心在商场偶遇程丽莎。他清楚,若程丽莎撞见自己与陌生女子单独相处,定会进一步拉大两人距离,让他陷入更被动的境地。可世事往往如此,越怕什么,越会来什么——餐毕两人刚步出三楼餐厅,便迎面遇上了正悠闲逛商场的程丽莎与吴莎。
李忆程见状急忙介绍:“这位是杨叔的女儿杨依依。你还记得以前在周庄做厨师的杨叔吗?就是他的千金。”说话间,他竟全然忘了前两日因耳环事件对程丽莎的不满与怨愤。
杨依依则笑意盈盈地主动招呼:“丽莎,你好!忆程常在我面前提起你。”她刻意用亲昵含糊的语气,仿佛与李忆程关系非同寻常。这暧昧的措辞让李忆程一阵窘迫,却不知如何澄清,只得按下不适,转而介绍吴莎:“这位是我表妹吴莎,表叔的女儿。”
程丽莎留意到,这是李忆程第一次对外人用“表妹”称呼吴莎——显然是怕杨依依误会。杨依依随即礼貌问好:“你好,吴莎妹妹。”举止得体周到。
李忆程急于化解尴尬,提议:“下午我还有急事,你们能否代我陪客人逛逛?”他特意称杨依依为“客人”,意在划清界限。这让杨依依顿时尴尬——她本想在程丽莎面前营造特殊关系,却被轻巧推开归为“客人”。
程丽莎本就打算下午逛街,便未推辞。吴莎却面露难色:“忆程哥,让莎莎姐陪依依姐吧。我突然想起你交代的工作还没完成,想跟你回去处理。”自吴莎加入办事处,事务确也繁杂,李忆程便同意她同回。
两人走到地下车库,吴莎坐上了副驾驶,李忆程刚准备发动车子,无意中瞄到了她手上那个包。
“你怎么背了个假包?”李忆程一脸严肃地望着她。
“你怎么知道是假的?”吴莎一脸诧异。
“这包的质感明显不对,一看就是仿品。何况你哪来的钱买这么贵的包?”李忆程用锐利的目光盯着她,语重心长地说,“吴莎,女孩子不能太虚荣,要学会控制物欲,别让自己沦为欲望的奴隶。到我公司工作,你必须遵守一些基本的行为准则,否则绝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
李忆程小时候是吃吴江母亲的母乳长大的,在他心里,吴江的母亲也是自己的半个母亲。既然她父母托付他代为管教,他就必须尽到兄长的责任。
“知道了,忆程哥。”吴莎默默地低下了头。
程丽莎礼貌问杨依依是否想去滨江景区,杨依依婉拒:“上午坐了三小时高铁,有些累,不如找个安静地方喝杯咖啡?”程丽莎点头:“也好。”
两人在星巴克落座,刚喝了一口咖啡,杨依依突然神情骤变,语气转冷:“程小姐,请你离开李忆程。”程丽莎愕然反问:“什么意思?”
杨依依面若寒霜,开始讲述程丽莎所不知道的那些往事:“七年前你一声不响离开江城,李忆程终日借酒浇愁。有一次他醉倒在马路中央,幸亏我父亲下晚班路过,把他拖到路边——你能想象他对我父亲说了什么吗?他说,杨叔,你别救我,我真的不想活了。”
程丽莎的心猛地往下一沉,无法想象他是有多绝望,才会说出那样的话。她的心当即就被杨依依的话紧紧拽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