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丽莎陪怀有三个月身孕的辛迪去参加朋友聚会。聚会上,两人见到了辛迪高中时的好友王晓然——当年班里公认的班花,如今在湖城市一家稳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丈夫是大学同学,从青涩校园一路走到婚姻殿堂,感情深厚得令人羡慕。程丽莎之前见过这对夫妇,对他们出众的容貌一直印象深刻。
然而这次重逢,程丽莎明显察觉到班花的变化:面容疲惫憔悴,眼角细纹与暗淡肤色藏着岁月痕迹,而身旁的丈夫却依旧精神焕发,仿佛还是个大学生,两人站在一起,年龄差竟有些显眼。
打车回家的路上,辛迪轻声说起这位闺蜜的近况。原来结婚后班花生了孩子,生活压力骤增——她既要上晚班,又要独自承担带娃重担,长期劳累与睡眠不足让她老得特别快;丈夫却仍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很少分担家务与育儿压力,因此外表依旧年轻。
途中辛迪忽然提议:“咱俩好像好久没一起拍照了,来,合个影发朋友圈吧。”程丽莎欣然答应,笑着凑近镜头。
拍完照,辛迪一边选照片一边感叹:“哎,你这张脸拍出来真好看,我的简直没法看。要是我也有张不用修图就能发的脸,那就太完美了。”孕早期的她脸上已开始长雀斑,对此有些介意。
“其实我也老了。”程丽莎轻声叹息,不禁想起二十一岁的自己——如果可以,她也想回到二十一岁那年。二十一岁的她,足够自信和勇敢,不知天高地厚地要求李忆程一辈子只能爱她一个人。
的士先送辛迪回家,再送程丽莎到乐山苑。她刚下车,就看见李忆程拿着手机站在小区门口,像是在打电话的样子。
自从小区出了命案后,程丽莎发现自己老在晚上遇见他。有时是在公交站牌那里,有时是在公司楼下,有时是在小区门口。是巧合吗?她想。
“你这是从哪里来?”他问。
“跟朋友聚会。”她简单地回答。
李忆程今晚穿了一件白色的T 恤,一条藏青色的牛仔裤,脚蹬一双白色板鞋,全身上下都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往路灯下一站,竟然衬得昏黄的路灯都明亮了不少。
“哇,那个男的长得好帅!”程丽莎抬脚往小区里走,听见身后有两个女生窃窃私语。
回到家,程丽莎站在镜前,仔细端详镜子里自己的容颜,思量着自己这张脸,还能好看多少年。脑海里,李忆程和何沐阳的身影交替浮现:李忆程太耀眼,耀眼得让二十九岁的她感到自卑;而三十三岁的何沐阳,虽没有李忆程那样出众的外表,但胜在身边没有姑娘围着转,加上两人近四岁的年龄差,他的踏实稳重让程丽莎觉得安心又省心。
她进卫生间洗漱完,吴莎回来了,手里拿着两杯果茶:“莎莎姐,请你喝果茶。”
“我刷完牙了,你自己喝吧。”程丽莎说。
“不行,刷了牙还能再刷一次嘛,我一个人喝不完这么多。”
程丽莎只好接过,叮嘱道:“以后别给我买吃的了,你刚工作还没拿到工资,钱要省着花。”
“你放心,我有钱——我有忆程哥呢。”吴莎说完又盘腿坐到她床上,开始分享一天的喜怒哀乐。
吴莎总是有能力让程丽莎一秒钟内噤声,她打开笔记本电脑准备追剧。
“我也要看。”吴莎凑过头来。
程丽莎看的是经典美剧《老友记》,刚看两分钟,电脑突然死机了。
“莎莎姐,你这笔记本该换了。”吴莎说。
“差的不想要,好的又太贵,这个还能用两年。”程丽莎随口应道。
“算了,我洗漱睡觉去。”吴莎懒得等她重启,端着果茶出去了。
第二天吴莎上班时,李忆程也去了办事处,给员工交代完工作后,走到她身边指着手机屏幕说:“你帮我把这份资料打出来,现在就要。”
吴莎用的是办事处新添置的电脑,她打开电脑感叹道:“忆程哥,你知道吗?莎莎姐的笔记本像个老古董,开机要五分钟,看剧还死机,她还舍不得换。”
李忆程说:“我有办法让她换。”
晚上,李忆程和吴莎一起走进302,又坐在客厅看球赛。程丽莎下班回来时,他正端着水杯喝着,看见她便说:“你回来得正好,借你电脑传个文件。”
“你怎么不回家用自己的?”程丽莎有些奇怪。
“我这球赛刚看到一半呢!”他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