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那封没署名的信夹进《诗经》的时候,窗外的合欢正簌簌地落。粉绒像雪,又像那年冬天他肩头蹭到的粉笔灰。
我合上书,听见自己心跳撞在胸腔的声音——咚、咚、咚——像是要把“我喜欢你”四个字撞成碎片,再拼成一句体面的告别。
可我没有告别。我只是把书塞进图书馆最角落的架子,像塞住一个永远开不了的口。
“沈羡:
写这封信时,我给自己下了最后通牒:如果今天能把‘喜欢你’说出口,就把信撕掉;如果还是说不出口,就让它永远消失。
很显然,我失败了。
失败得很安静,像一滴墨落进海里,连自己都没听见声音。”
我写了整整四小时,从傍晚图书馆的夕阳,写到自习室熄灯。
中间改了七次开头,把“你好”改成“沈羡”,又改成“沈同学”,最后全部划掉,只剩一个光秃秃的“沈羡”,像一座孤岛。
信里没有写“我喜欢你”。
我写的是——
“今天合欢落了很多,像雪。
如果雪能覆盖所有脚印,那我宁愿它永远别停。
因为这样,你就不会发现我曾跟在你身后,把影子叠在你的影子上。”
我把信折成小小的方块,四面边缘对齐得近乎病态,好像只要折得够整齐,就能把心事也折得方方正正,不再膨胀。
图书馆最角落的架子是 B 类,最底层,靠暖气。
那一排《诗经》从来不被人借,书脊上的烫金早已剥落,像干涸的河床。
我蹲下去,指尖在一排“毛诗正义”上划过,最后停在一本最旧的:
书口脆得发白,内页有霉点,还有前人用铅笔写的批注——“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旁边,有人画了一只歪歪扭扭的猫。
那只猫和沈羡当年草稿纸上的猫,几乎一模一样。
我盯着它看了很久,直到眼睛发酸,才把信夹进《国风·陈风》那一章。
《陈风》里有一首《泽陂》。
“彼泽之陂,有蒲与荷。
有美一人,伤如之何。”
我把信恰好压在“伤如之何”四个字上,像给伤口贴了一块透血的纱布。
夹好信,我站起来,隔着落地窗看外面的合欢。
那棵树长在图书馆和老教学楼之间,树龄比我大两届。
六月是它的花期,绒花像粉红的云团,白天灿烂,夜里却像失血的伤口。
风一吹,花瓣便簌簌下落,轻得几乎没有重量,落在沥青路上,像一层薄雪。
我伸手推开窗,想接一朵,却只接到风。
花香很甜,甜得发苦。
我想起高二那年的生物课,老师说过:
合欢的花丝之所以是粉红色,是因为细胞液里含花青素,一遇碱性环境就泛红。
而人的心脏,也是弱碱性。
原来,把喜欢藏在心里久了,真的会泛出一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