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文佳摘下耳机,嘴里叼着的棒棒糖换到另一边,稚嫩的脸上浮起明显的兴致,“新鲜的干尸啊。”
苗晓瞧见她不停滑动屏幕的双手,脸却侧向后方。
盲打。
牛逼。
正感叹着,她把攥在掌心的棒棒糖,塞进右边的裤口袋。
“不同意解剖,看来没我的事了。”鲍厉嗓音含糊,淡笑道。
又聊了几句,大家不再说话。
苗晓更不敢说,万一戚明镜接话。
她没想好该如何回应。
方才在局里已经冷场,眼下又在如此逼仄的空间内。
她无法逃脱。
只好先闭口不言。
动了动屁股,简直如坐针毡。
尴尬到极点时,真想撂挑子走人,但想到工资,想到爸爸满脸骄傲的模样,还有妈妈对她的期待。
他们一致认为苗晓即将光宗耀祖,飞黄腾达。
这时候要说不干,怎么有脸见他们?
她还计划着买大房子,买车,让他们能有个幸福的晚年,自己也能跟着享福。
脑中的思维挥散开,从不安和尴尬中摘出了那么一点理智。
她忽然觉得,这辈子能升官发财的唯一机会,就在这里。
不管了。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灰溜溜夹着尾巴逃回去,实在太丢脸。
反正都是查案,大差不差,在哪查都一样。
想清楚后,她内心逐渐清明起来,低头看向腕上的电子表,指腹轻刮表盘。
有些好奇戚明镜,她会有负数值吗?
应该不会吧。
毕竟读书时,她可是全科满分的王者。
车上了高速,晃晃悠悠不知开了多久,她斜枕着椅背,疲惫地耷拉眼皮。
迷迷糊糊间,仿佛回到高中时代。
*
“戚明镜,戚明镜……”
苗晓跪坐在柔软的草坪上,敞开的蓝白色校服外套,胸前还写着:明德中学。四个字。
手里的书卷成筒,压着嘴巴一圈。
喊她时,声音撞击筒壁后,会变得闷闷的。
戚明镜总说她嗓门太大,很吵,于是她就想到了这个办法。
连续喊好几声,平躺在草坪上的戚明镜,先是皱了皱眉,而后睁开眼。
高悬的太阳直射进眼中,七彩光斑在眼前跳跃,一时间看不清。
她偏过头,躲避太阳,狠眨好几下,才看清跪坐在身侧,笑看她的苗晓。
微怔。
苗晓仍旧保持动作,把书筒的另一端压低,直对着戚明镜,说:“我喜欢你,我真的很喜欢你,你要不要跟我在一起,我会对你很好很好的。”
“戚明镜,我爱你一辈子好不好?”
她的告白大胆而热烈。
即便已经降低音量,还是被周围三两个学生听见。
他们习以为常地笑笑,只是看了眼,就收回视线,忙自己的。
彷佛这样的场景,已经见过无数遍。
从高一入学的第一天,也是看见戚明镜的第一眼。
苗晓就彻底沦陷了。
她从未见过有人可以美成这样。
戚明镜有四分之一日耳曼人血统,皮肤莹润瓷白,几乎看不见毛孔,头发是天生的深棕色。
一米七五的身高,极其优越的逆天比例。
一双碧蓝色的眼睛,勾人心魂。
谁看了不喜欢?
学校男生乌泱泱的,成群结队堵在教室外,只为瞧她一眼。
送她的礼物堆成小山。
不过戚明镜对他们丝毫不敢兴趣,她只喜欢独来独往,没有朋友,也很少说话。
别人跟她说,她也是偶尔回几句,很简短,有时只是嗯一声,算作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