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似箭,时过中午。
一孑当着他们的面端枪射击,一打一个准,几乎百发百中。
这一晌午打到的野味儿,两个跟屁虫四只手都拢不齐全了,涌出一波浮夸的赞叹之情。
把猎物拖过来拖过去,野麦喘得不行,提议道:“拿不动了,真拿不动了,让一个人先把这些猎物运回去,再来一趟。”
野麦为了达成目的,吹捧一孑的射击技术是至高无上的厉害,猎物先往回运输一趟,要是下午猎物重量超载,再想弄回家可就麻烦了。
野麦一如既往用个性鲜明的油嘴滑舌,代替外交官般的严正交涉。
女人都爱听,那一番丰功伟绩,着实把都一孑听舒服了,凤梨想反对都难,这个提议一致通过。
趁机溜了,傻子才多来回一趟找罪受呢,野麦背着一箩筐的山珍和飞禽,左手一只山羊,右手一只豪猪。
左右手猎物沉重,走到半道上,野麦就气喘吁吁疲惫不堪。
猎物落在草地上,沿路划出两道不可抹灭的痕迹,他终于慢慢吞吞地走回了宿营地。
对于偷懒这件事,野麦是不敢怠慢的,偷懒也得明目张胆地偷。
若真睡觉啥都不干了,等都一孑回来,看不把他打得个口吐白沫满地找牙。
首先确保有时间资本去干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把吊床拆了。
为了向往的生活,将他们联手的心血白费糟践了也不可惜。
第二,拿出屠刀庖丁解牛的技艺,把这些猎物给处理干净了。
一定得在远离露营地的地方干那血腥的事,不然招来猛兽就惨了。
附近有条活水淙淙的水溪,刚好在下风口,去那里处理山羊活人豪猪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皮毛一定得整张剥离,由颈部和尾部割开皮肉起皮,剥皮一事要细致入微,绝不能留下一丁点瑕疵。
肉抹上足量的盐,上手和挫麻将一样给生肉使劲按摩,让肉入味,之后放火上烤。
当烟熏肉处理,可以保存很久,吃不完的拿去卖。
能完成这些事,一孑的心里肯定美滋滋的,万万岁不会降罪于他。
干完搞破坏的零散小事,又花了好半天功夫,把山珍野味杀干净了,把人累得够呛。
烈火起了,肉架好了,一下午的光阴悄然离去,浑身肌肉酸胀,好似也没比跟着一孑上蹿下跳要舒坦,估算失误。
野麦从树洞内拉出凤梨睡觉的那张羊毛毯,安安静静地躺下享受丛林生活,出来野营后,这算是头一遭有了惬意的感受。
肉烤到滋滋冒油,野麦就起来,在那几大块准备吞入肚中的羊排、猪腿、烤鸡、鸽子上撒些孜然粉和辣椒粉,再烤一会儿等他们回来就可以开吃。
面对美味佳肴的诱惑,野麦馋涎欲滴,时刻都被肉香味折磨着。
这香味太勾人魂魄——野麦直流口水,中午就简简单单地吃了一块压缩饼干,晚上大开吃戒吧!
为了尽人道,野麦从羊皮包里掏出三副盘子和刀叉,摆好用餐的餐具吧!
幸好都一孑匆忙之中抓来了三副,要不指不定反客为主的那谁臭不要脸地占为己有呢!
树林中摇曳着出现了两个庞大模糊的身躯,他们两个人都不胖,奇了怪了。
当林中惊现这两个黑漆漆一团的人影时,野麦脑中蹦出来的第一个想法是:大事不妙,莫非天天大吃大喝以至于长得这么胖的土著人来了,野蛮人不吃人吧!
当那粗声粗气的叹气声传来时,像小狗听见了熟稔的叫唤,野麦脑海中的警铃关掉了。
不可能是别人,绝对是一孑和凤梨回来了,他立刻从羊毛毡上起身,恭维上前,接过一孑辛苦背着的猎枪和大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