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辰一赶到烂尾楼时,正看见姜若何一个人匆匆从里面出来,驾车离开。
不同于姜若何从下往上一层层地寻找,苏辰一是直接一口气上到了六楼,晓晨之前就住在这一层。
他还记得他和妈妈陪着晓晨来这里收他的东西,破被褥、收集在瓶子里的饼干渣、没来得及卖掉的纸箱,还有包在纸巾里、他一直留着不敢吃完的两片退烧药。
苏辰一那段时间里,几乎流干了半辈子的眼泪。
后来,他又一个人来过这里很多回,有时候遇见其他流浪汉,他就送上一点钱或吃的。他说不上自己为什么总是要来,明明晓晨已经回家了,他流浪时落下的伤病都在慢慢痊愈了,一家人已经能够像从前一样说说笑笑了,可苏辰一偏偏着了魔一样,总是要往这里来,总是要去看一看。
此时此刻,空荡的烂尾楼寂静如同避世,因为位置偏僻,闹市的喧嚣轻微得好似远处蚊子的嗡鸣。苏辰一小心翼翼挪动着步子,目光缓缓扫动,在快要靠近那根柱子的时候,他忽然定住。
他看到了那一块血迹。
小小一片,抹擦在地上的血迹,混在砂土里,虽然已经干涸了,但颜色还没有发黑,是新血。那一根纱布上勾下来的白丝,被碎石压着一端,另一端立在风里,被吹得晕头转向。
苏辰一怕自己是眼睛花了,猛地跪趴在地上仔细地看,待到确认那真的就是血迹时,他心跳忽然快起来,紧密急促,眼角的红转瞬间晕满了双眼。
他抬起头,茫然地轻声呼唤:“晓晨?”
没有回应。
没有人说那血是谁的,更没有人说苏晓晨在这里,可苏辰一不管那些,他举目四望,对着大片的空旷颤颤呼唤:“晓晨?”
他站起身来,向前走,走到了那根柱子的背面。
没有人。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那根柱子背面的灰尘似乎有被刮蹭过的痕迹,他好像看到了希望,开始大声呼喊起来:“晓晨,是我!晓晨!”
他走遍整个六楼,没有人,他不死心,上楼一路找到天台,又下去直搜到大门口,最后又返回了六楼。
除了楼本身,什么都没有。
苏辰一难以置信。从看见那抹血迹开始,他的心跳就没正常过,他觉得这楼里就是有人。
可现实总是喜欢玩笑。
等他回到六楼的时候,那块擦蹭在柱子边上、小小一块的血迹,连同纱布的白丝一起,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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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我们一共接到三起报案称发现疑似人体组织,地点分别在西郊农贸市场、白枫林海边栈道和江林市第二屠宰场,共计发现人体组织14件,包括耳朵、手指、骨骼和肌肉等。其中——”
言欢将两张照片放大显示在投影上:“其他组织的来源要等待法医处的鉴定结果,但海边栈道发现的手指和农贸市场发现的耳垂上,都带有特征明显的疤痕,与失踪人员苏晓晨高度吻合,14件人体组织极有可能全部属于苏晓晨。此外,万副队在苏晓晨家地板革下面发现的血迹,也已经确定是苏晓晨的,所以……”
她想说,“所以我们怀疑苏晓晨已经被路康康杀害,并遭分尸抛尸”,但没说出口。一来,她都能看明白的事,姜若何自然不会蒙在鼓里,二来,姜若何和苏晓晨好像有点旧交情,有些话她实在没法当面讲。
于是她只讲眼下的客观事实:“农贸市场和屠宰场,以及周边范围内,我们的现场勘察人员已经进行了细致的搜查,暂时没有更多发现。如果——我是说如果,还有其他部分的人体组织,我们猜测嫌犯可能是全部丢进了海里。”
“嫌犯处理得很谨慎,”言欢评价道,“农贸市场和屠宰场都有大量动物肉类碎屑,将人体组织混在其中,很难被辨认出来;海边栈道这边,是因为苏晓晨那一节手指刚好卡在了两块礁石的缝隙里,可能是倾倒的时候不小心,或者是被海浪冲上来。”
姜若何对这个“谨慎”的评价无法赞同。
“言欢,假如咱们两个是嫌犯,为了减小目标、不惹眼,需要少量多次抛弃这些人体组织,抛弃地点有菜市场、屠宰场和海里可以选择,你会怎么分配?”
言欢即刻会意:“把肌肉、碎骨一类不易和动物骨肉区分的部分丢在菜市场和屠宰场,手指、耳朵这种特征明显的丢在海里。”
姜若何:“对,菜贩和屠户毕竟不是法医,也不会刻意在这方面留心,所以只要留下的都是容易混淆的,根本不会有人发现。可西郊农贸市场的垃圾桶里,找到的是带着明显伤疤的耳朵,这就不合理了。
“至于另一个有明显指向性的东西——手指,倒确实是被抛在海里了,可地方选对了,最后却那么巧夹在了石头缝里,难道是路康康命不好吗?还是说……”
“不用说了,”副队长万里闯进会议室,把姜若何后半截话抢了过去,“手指的事是人为的。”
在他们一支队,姜若何主推理,万里主现场勘查,这会儿他刚跑完了发现人体组织的三个现场,晒得白里透着红,红里透着黑,出门前飘逸的刘海蔫头巴脑贴在额头上,像刚泡好的海带。
看到姜若何看着他,他有些害羞地挡住了自己的额头:“忽略我的头发,人还是帅的。”
言欢:“帅!个屁。”
不怪言欢嘴损,这个人现在和帅没半毛钱关系,人挫不说,衣服还烂了一块,言欢拈起他被扯开线的袖子问:“你让大白鲨咬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