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宵当然没有去程今游家里。
十多平米的出租屋里,于宵出门时瞥了一眼仔细绑好放在伞架上的那把伞。
一个陌生女人的伞。
鬼使神差的,他把那把伞装进了包里,然后钥匙插进锁芯一转,离开了这个散发着霉味的拥挤的落脚地。
他要去接他弟弟于安回家了。
出门,右拐,走到十字路口,再左拐,他在心里默念。
这条路他走了很多遍,不会错。
附小门口挤着很多人。
这是一所寄宿制的公立小学,扬东郊区教育水平落后,这已经算不错的学校了。每到周五,校门口都挤着一群要把小孩接回家的家长。
来接小孩的人数自然而然地成为了炫耀的资本——越是拖家带口的来接的,头抬得越高,没人接的,那就抬不起头。
今天是周四,马上放清明假。
于宵努力地挤到栏杆的最前面,确保于安一眼就能看到他。
小学生们一个班级一个班级地出来,走在最前面的高个子举着班牌,好似什么无上荣耀。
队伍里吵吵嚷嚷的。
“于安!你哥又来接你了诶!”
“你哥好厉害哦,每次都能站最前面。”
“不过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爸爸妈妈来接过你啊?”
小孩被戳中了痛处,愤愤地说:“放屁!我爸爸妈妈来过的!他们……他们就是工作忙,下周就来接我!”
“好了好了我不说了,犯得着那么大脾气嘛……”
大铁门被保安拉开,投下一道道阴影,把人割成一块一块。
于宵弯腰把他搂过来,给他脱下书包背在自己身上,然后接过他的拉杆箱。
零零碎碎的阳光从梧桐树叶的空隙中漏到于宵的鼻尖上,于安看得莫名的烦躁。
他明明知道哥哥对他很好,但还是忍不住把妈妈的死算在于宵头上。要不是于宵被爸爸打的时候乱叫,妈妈就不会从房间里冲出去被打死,爸爸就不会坐牢。
其实他很信任于宵,这种信任让他可以毫无顾虑地把无处安放的恨意发泄在于宵头上。
想到这里,于安用力地把他推开了。
“谁要你来接我!我不想看见你!我要爸爸妈妈来接我!”
于宵明显愣了一下,然后略带讨好地把手里拿着的三色杯冰激凌递给他吃。
小孩的恨意被堵住,一边说着谁要吃你买的东西,一边挖空了香草味和巧克力味的冰激凌。
“我都说了我不喜欢吃草莓味!你到底有没有认真记过!”
他故意把用过的勺子插在草莓味的冰激凌上,然后把盒子塞回到于宵手里,看他用沾了自己口水的木勺把冰激凌一点点挖起来吃掉,窥探他的表情里有没有一点点难堪。
但是没有。
他只是很认真地把剩下的冰激凌吃掉了。
兄弟俩一前一后,于安故意走得飞快想把他甩开,但又不自觉地在人声鼎沸里竖起耳朵听后面的脚步声。于宵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
突然走在前面的人想到什么,脚下急刹,转过头去质问道:“今天是周四,你怎么不去上班,有空来这里接我!”
于宵被突如其来的问题问懵了,指甲在掌心里抠出印子。
“小安,”他不好直说自己已经被辞了,只好避而不谈,“好好读书。”
“我不!”小孩子的眼泪一下子飙出来,“我也不要上学了!”
闷热的空气瞬间凝滞,耳朵里一声嗡鸣。
于宵一下子手足无措起来,意识到自己是不是说错了话。
他蹲下来,用带着一层薄茧的指腹擦他脸上的眼泪。
于安看到他左手无名指上的那道旧疤,那是做工出事时留下的痕迹。
像一只蜈蚣,很丑,很难看。
但也就是因为这个疤,厂里赔了一大笔钱,他们兄弟俩的生活才能好过一点。
当年厂里事故的时候于宵还没成年,那个黑心老板不肯给他钱,是于宵带着一群和他一样的童工去没日没夜地闹。
他说,要是不赔钱的话,就死在厂子里,把事情闹大,谁都别想好过。
于安过去的时候,刚好听到这句话,吓得哭了出来,抱着他说,哥哥你不要死。
想到这里,于安哭得更厉害了。
于宵肉眼可见的慌了,哄他说,别哭,别哭。
就像那个时候一样。
于宵是个很循规蹈矩的人,很显然于安的哭声已经偏离了他预定的轨道。
接下来的那个人更是直接把他从轨道上撞飞出去了。
“喂!拿了我的伞,也不准备还我了吗!”
来来往往的人流中,传来一个清晰的女声。
有点熟悉的声音。
于宵皱了皱眉。
她是谁?
“都说了要你来我家还给我的,怎么就偷偷摸摸占为己有了呢?”程今游牵着一个小姑娘的手,快步走到两个人身边来。
她穿的平底鞋,站直了还是比于宵矮一点,但在气势上远胜于宵。
“我哥才不会拿你的东西!”于安慌忙把眼泪抹了个干净,对着这个看起来不怀好意的大姐姐嚷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