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明月正在缓缓调整坐姿,试图找到舒服的位置,“刚刚还在夸你呢,你可就来了。”
荔雨先将自己手中的饭菜放在明月少溪二人面前的桌子上,后把金信子带来的摆上。她语气中藏不住地开心,俏皮道:“夸我什么,长的漂亮!!”
“对呀,我们荔雨这么漂亮又能干,谁见了不夸?”明月点头:“我还说,让掌柜的给你奖励呢,想要什么,让少溪给你。”
荔雨嘿嘿傻笑:“这都是我应该做的。”为明月大人与掌柜的办事是她的职责,她理所应当。
良久,明月瞧着离去的两人,由衷地感叹一声:“真好!”我喜欢这样的日子!
少溪目光从菜上落到她的脸上,盯着她的眼睛看了一会儿,缓缓附和:“是啊,真好!”
世间就应该这般好。
之后两人一边闲聊,一边吃着饭。说着天南海北,吃着家常小菜,人生不过如此。不知不觉间,少溪提到张庆匙重金悬赏能人志士的事情。
明月依旧淡淡回应,她对这事并非有十分的好奇心。鬼怪的诞生,一般都是执念深重,在这世间仍有未完成的事情,有所求。不过并未有紫蝶来找她,那便不关她的事。
她的人生就应该吃吃睡睡玩玩,适当修炼,偶尔替他人完成点心愿。虽发生了一个不可控的小意外,但她还算能勉强接受。有时候,意外也是一种惊喜,同样是一种惊吓。
就比如此刻。
少溪轻挑眉头,缓缓说出张庆匙所给的重金。
“十万两银钱,或者一件鹤家打造的下等法器。”
!!!!
明月一个不注意被呛到了,她一边轻咳一边诧异重复:“十万两!!!”
“他张庆匙一个县令,不吃不喝干一辈子也攒不来十万两,这钱干净吗?”
少溪抬手间,房间中间的圆桌上的茶壶缓缓往水杯里倒上一杯茶,下一秒就落在她手中,她用灵力加热到合适温度,放在明月面前。
“慢点,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这还不大惊小怪!那什么时候可以大惊小怪。一个县令不吃不喝,一年也才四五十两。这可不是十两,一百两啊!”明月说着,一手捏着筷子和两只手比划着。“是十万两!!,你知道十万是多少钱吗?可以够寻常人家光吃饭,可以吃上千年之久……”
她曾经有个任务,诉主是一个县令。他当时正在看守维修的堤坝,没想到被一个疯子失手推到湖中,救助不及时溺水身亡。二十四岁,前途大好,一片光明,本来等这次提拔回去就要和未婚妻成亲了。
然,他的请诉——
不是去官府告那个疯子偿命,因为那人也是苦命人,他不怪他。他只是想回京和未过门的妻子说一声对不起,耽误她了。
明月至今想起,都不太理解。就为了一句“对不起。”能有这么大的执念。若是她,管那疯子是不是苦命人,她一定要让疯子受到应有的教训,一命偿一命。
“应该是干净的,听说他妻家很有钱。”少溪在脑海中搜刮一番。明月时常出任务不在家,她去乡下的房子闭关,也是十天半月不在城中,对张县令这人,并没有多少印象。
与此同时,103号也在明月的脑海中,缓缓开口:【新任务,救人。】
明月还没有消化完一个县令家中能随手掏出十万两,烦人的103号就又来布置任务了。
“你的任务能不能有点新颖的,救人、救人、成天都是救人,这世上每天都有人要死掉,难不成我都要去救。”她无声吐槽。
【不,还有阻止你乱杀人。阻止你作恶。】103号先后回应,【任务刷新是按照神的指令,我平常只是看着呢不让你作恶。】
明月像是想起来什么,声音恢复如常,少了先前那丝轻悦:“我不承认我乱杀过人。第一,那个人本就是坏人,强抢民女、杀人放火,他哪一样没干过。第二,他本就该死,死算便宜他了。”
【可凡人有没有罪,官府定案说的算。】
说起这个明月就来气,硬邦邦道:“官府,呵……就那狗东西也能称自己是官家人。说他为狗,简直就是侮辱狗,也恶心和他同为当官的好人官僚。”
“若是官府当事,我会一剑了之?我这叫为民除害。”
一句官府断案,讲究证据。可事实呢,官官相护,钱权为上,埋葬了多少寻常百姓。
另外,还有那个什么天神,也是青白不分,明明是善事一桩,却还要惩罚她,害的她两天了,身体还是麻疼的。
103号被她疾言冷语说的一愣一愣的,等缓过来后怎么感觉她说的很对,做的很对。难不成天神真的错怪她了?
【这么一说,那个官员不是也该死?怎么没杀了?】
“拜托!那可不是区区一个小县令,芝麻绿豆大的小官儿!人家可是手握一州大权的州府大人,我要是把他给杀了,那不是自讨苦吃嘛!要么乖乖等着被玄律司抓去坐大牢,要么就得亡命天涯咯!”
明月随口恐吓它。
玄律司,正如其名,是通都大陆的各个王朝与宗门签订的置办之地,专门管戒修士的“衙门”。
至于明月,一般情况下,玄律司对她的行为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作不知道,而后,在律宗上狠狠记上两笔。
——她在律玄司就是一个不服管教的“勤犯”,谁碰见她谁头疼,最重要的一点,只要有她在场的命案,她没有乱杀人!她的剑都是指向该死之人!且,总判知道后,只是轻轻留下一句“随她,你们写你们的。”
这就让人很头疼,次数一多,双方开始心照不宣地当作没发生一样,与她相关的事,卷宗一式两份,公然对外的写一切定为意外,另一份密封单独存放在特殊的“玖”案格中。
【那你杀了人,他们不来找你?】
“嘿,谁亲眼瞧见是我动的手啊?说话做事都得讲证据才行,可不能凭空冤枉好人呐!”明月狡赖道,“他明明是失足摔下马车,摔死的。自作孽不可活。”
修士当恪守规矩,不随意插手凡人之事,这不成文的规矩她懂。世间秩序井然,朝廷以律法掌天下之纲常,山上以道义管仙侠之言行,玄律司纵横其中。
然而,她虽知晓这诸多规矩,却终究身在凡尘俗世之中。最是看不惯那些杀人者滥用私权,妄图洗脱罪名的丑恶行径。而无辜的死者,只能落得旁人一句轻飘飘的“活该”“倒霉”“可惜”“时运不好”……来作为生命的最后定语,被无情地遗忘在岁月的角落。
在她诉者之内,遇上了,她无法做到视而不见,更无法冷眼旁观。遇不见,那便无关她事。
103号自觉说不过她,只好岔开话,坚持己见:【那就不提以前了。只说这次,张府一定要去。】
去与不去,我自有定夺。用你在这说说说……
明月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