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纪妄是被指尖的痒意弄醒的。
他睁开眼,看见商砚正坐在床边,手里捏着一张泛黄的纸条,指尖轻轻划过上面的字迹,动作轻得像怕惊扰了什么。阳光从窗帘缝隙钻进来,刚好落在纸条上,能看清上面写着:“今天篮球赛赢了,纪妄递水时手滑洒了我一身,笨死了,但他脸红的样子有点可爱。”
是商砚当年塞在铅笔盒里的纸条。
“偷看我东西。”纪妄的声音带着刚睡醒的沙哑,尾音却有点软。他其实醒了一会儿,只是没舍得打断商砚认真的样子。
商砚抬头,眼里带着笑意,把纸条递给他:“翻到这张,忽然想起那天你递水时,瓶子差点掉地上,手忙脚乱去接的样子。”
纪妄接过纸条,指尖触到纸面粗糙的纹理,忽然笑了:“那时候紧张啊,怕你嫌我笨。”毕竟商砚是篮球赛上最耀眼的那个,投进决胜球时全场都在欢呼,他挤过人群递水,心脏跳得像要炸开。
“怎么会。”商砚俯身,在他额头印下一个轻吻,“我当时在想,幸好水洒在了我身上,不然你该更紧张了。”
纪妄把脸埋进枕头里,闷笑出声。原来那些他以为的“出糗”,在对方眼里,竟藏着这样的温柔。
两人赖到日上三竿才起床。吃过早饭,商砚忽然说:“带你去个地方。”
他开车带着纪妄往城郊走,越往前,周围的建筑越稀疏,最后停在一片开满野菊的山坡下。风里带着草木的清香,远处的稻田翻着金浪,像一幅被阳光晒暖的画。
“这里是……”纪妄有点眼熟。
“高三毕业那年,我们来野餐的地方。”商砚打开后备箱,拎出一个藤编的野餐篮,“你当时说,这里的风比学校后山的更舒服。”
纪妄的记忆瞬间被唤醒。那天他们几个朋友结伴来野餐,他和商砚坐在离人群稍远的地方,聊未来想考的大学,聊以后想做的事。风把商砚的声音吹得很轻,他却听得格外清楚。
“你居然还记得。”纪妄跟着他往山坡上走,脚下的草叶蹭着脚踝,有点痒。
“你说过的话,我都记得。”商砚回头看他,眼里的认真让纪妄心头一跳。
他们在一棵老槐树下铺好餐布,商砚从篮子里拿出三明治、水果,还有一瓶冰镇的橘子汽水——是他们高中时最爱的牌子。气泡在玻璃瓶里滋滋作响,像极了当年没说出口的心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