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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漂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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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对这个新同桌没什么不满意的,人文静,内向,也很少向她问东问西,是高中班里面最常见的那种普通女同学,上课时只是认真地做着笔记,自习课也按部就班地写作业。

她后面现在坐着的还是两个男生,壮实点的叫做方伟文,是田径队的,有点阴柔美的叫做王强,不过大家都管他叫“蔷姐”。

他们都不是爱耍宝的类型,后头变得异常安静,方伟文通常在抽屉里看漫画,格斗类,蔷姐是一枚真正的安静美男子,只有在他们整个大组换到靠墙的位置,姜辞才会听到后边传来蔷姐的夹子音——“文哥,让一让,人家要出去啦。”

文哥靠外坐,有种不动如山的气质,像个石化了的钢铁战士,负责把守什么要地的大门,只有蔷姐的夹子音才能开启。

这让姜辞有种恍惚的错觉,仿佛高中生活原本就应该如此。

难道不是吗?高中学习生涯本身就是寡淡、忙碌的。

它应该像学校热水房直饮水机里的千滚水,保持恒定的沸腾,这沸腾是为了学习,为了精进,而非别的什么。

别的什么,晚自习时的绮丽晚霞、热烈的相互鼓舞、少年间无意义的插科打诨,那些,都是她的贪心吗?

几天后的一次下课。

她拿出手机,准备查几个英语报“时事热文”里的单词——那是上次林岑云见面时送给她的期中考礼物,一台索尼·爱立信W800,从广州带回来的,大概是为了表示一种弥补,林岑云升了市场销售主管,现在经济宽裕多了,生活费每个月也多给她200,偶尔她想买点课外书也方便。

余西子有时下课还是会过来找她,这是姜辞没想到的。

她以为余西子这样的社牛,会很快和新的同桌缔结新的亲密,至于她,不过就是社牛的其中一任同桌,没什么特别,也不值得去频频回望。

这倒不是因为什么自卑的情绪,只是学生当久了,经历的相识和告别多了,很多事被迫看开而已。

姜辞才发现,看到余西子过来找她,她心底也有喜悦在漫开。

两个人一起去热水房。

余西子:辞姐,你的新同桌怎么样?

姜辞:还行,她不怎么说话,你呢?

余西子:你该不是觉得以前我太吵吧?呜呜,你要是这么想的话,那我很难过了。我那新同桌吧......准确地说,是台刷题机,还是不用换电池的那种,从早到晚没有停,什么课都拿本题集在做,搞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偷懒了。

姜辞:这也好,省得你上课老摸鱼。

余西子:......

接水,姜辞的老习惯是泡一杯速溶咖啡,提神醒脑。而余西子是各种果茶,她包里有不少,常见的水果口味都能找到,一条一条,独立包装的——她妈让多补充点维生素C。

姜辞听到她偶尔咳嗽几声,问候几句,余西子扯扯唇角,带点苦涩,哮喘老患者了,每年秋冬都难熬,冷空气一进嗓子,就干得很,咳两声算是常事儿。

姜辞每次见到余西子,很容易联想到外表柔弱却坚韧的植物,比如在石头缝里常能看见的卷柏,旱死了在水里泡一泡还能活的那种。这个人总是嘻嘻哈哈的样子,为了让人忽略她有点淡白的唇色,还会涂上粉色唇彩,她讨厌别人拿自己当病号看待。

“诶,你知道吗,”余西子停顿了下,“叶敬初的生日快到了。12月29日。”

“我听峰子说的,他好不容易才套出来。”

“叶敬初好像不太喜欢过生日。”

姜辞接水的手颤了颤,她已经有一阵没有和人讨论起这个名字。虽然叶敬初在班里一切如常,她有几次借着转头看时钟朝后排看,只是匆匆一眼,他还和之前坐在她后面一样,不是刷题,就是看杂志、小说。

但他们之间不再有什么交集,连眼神接触,都很少。

就只有那一回,上物理课,写着写着公式,笔断了墨,她赶忙换笔芯,一急之下,弹簧跳了出去,掉在了过道靠后排的地方,她伸手去捡,却够不着。

正在慌忙之际。

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拾起那只笔,手指修长,一够,就够到了。

她正想说声谢谢,他早已向后一仰,靠着椅背,杂志挡住了脸。

他好像不想和她说什么。

连一声“谢谢”都不想听吗?

一股难言的酸涩涌上心头,比余西子的柠檬果茶酸涩多了。

好像有什么在她心里崩裂了,是风化了的山石,轻轻一吹,散成漫天的尘埃。

一切的一切,大概是从那天开始改变的。

从理性上来分析,她那天说的话一点错也没有,否则,怎么定义他们之间的关系呢?除了同学,顶多算是关系好的同学。

可他好像不太高兴,为什么呢?

难道是她把他们的关系撇得太一干二净了?

姜辞分析别人的事情头头是道,自己遇上了,比感情白痴好不了太多。人际本来就是她的盲区,更别提处理感情。

比同学更近一步,算是朋友?

当时双方父母都在,这是能堂而皇之说出口的,最亲密的关系了。

再说了,他也从来没说过自己是怎么想。

他也把她当朋友吗?她不知道。

几年前她对朋友的界定,是沟通的内容决定的,大概像她和冷清杉这样,能袒露一些日常校园生活以外的自己,多少才算是朋友,后来发现,那份友谊背后,有可能是慕强的心态在作怪。

至于现在,余西子渐渐让她感受到,所谓朋友,比起仰望对方的优秀,或是看上去更迷人的“心灵沟通与默契”,更必不可少的,应该还是发自内心的关切。

爱是被看见,不仅限于爱情,友情也需要被看见。

比如,在意你的喜怒哀乐,并且希望你过得幸福快乐。

这世上有那么多人,光是中国就有十几亿人口,每个人的生活都忙忙碌碌,每个人的注意力是有限的,也是宝贵的。

就像工蜂,每天要跑5000朵花吸蜂蜜,它没空在哪朵花面前多留一会儿。

假如有那么一朵花,让工蜂停下了脚步,逗留了片刻。

那朵花,或许在它心里,就是它的朋友。

在人群里,她更容易在意的人,是叶敬初吗?

是的。

她的眼睛出卖她,她总是忍不住去捕捉他在人群中的身影。

朋友真是个绝妙的词,但不适用于他们俩。

但是,她对他的感觉,可以仅仅用友谊、朋友这样的词来概括吗?

不能。

友谊不会使人心跳加速、作茧自缚。

友谊更加坦坦荡荡。

有些事,有时候,直觉的选择,比思维的运算,更能抵达正确的答案。

那么,他对她,又是怎么样的一种感觉呢?

她实在不知道,他对她的一些越过同学社交边界的举动,比如拉起她的手腕奔跑。

是青春期男生的好奇心作祟,还是本身就缺乏边界感?

一个被周围几乎大多数女生拥护着、捧在掌心的人,他会怎么做、怎么想?

很可惜,她能想到的参照物,只有柏礼。

那真是糟糕的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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