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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第三十七章 花花素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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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这对玉镯就代代相传,成了当家儿媳的尚方宝剑。只要拿出这对玉镯,全家人无论上上下下,都得听从持镯人的号令。因为这层缘故,我们何家在挑选大儿媳妇的时候就更加慎之又慎,一般在大儿子一生下来,就开始留意合适人选。被选中的人必须娴良淑德、精明果敢、善于持家。就这样,我们何家媳妇掌权的习俗就一直延袭下来。你们也看到了,直到今天,即使朝珍没有这对玉镯,我也仍然把她当成我的领导,对她无不言听计从。

父亲故意在此幽默了一下,以调节大家的情绪,三个听得屏神静气的年轻人便也微笑了起来。

“在战乱的时候,这对玉镯又是夫妻二人的信物。夫妻二人各执一只,订下了‘镯在人在,镯毁人亡’的誓言。这对玉镯经历了无数的离离散散,分分合合,无数的坎坷曲折,最后又完整的传到了我母亲手上。

“六七年十一月二十六号,这一天,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范未苟带了几个□□将我们家洗劫一空,这对玉镯也被他们洗劫了去。我的母亲看到范未苟手上拿着镯子,就拼着命去抢。范未苟当胸就给她两脚,当场就把她踢昏死了。如果没有失去这对玉镯,我的父母也不会上吊自尽。如果范未苟抄去了这对玉镯,把它充了公,而没有私吞了它,那倒罢了,我父母亲的死也只能怪他们自己太守旧、太不理解时事了。

“我为什么知道范未苟私吞了这对镯子呢?这也是我无意之中发现的。那是在我已经被他们整够了拿去扫大街的时候。那天,我扫大街扫到范未苟家所在的那条巷子,在他的家门口,就看见他家的小女儿正拿着其中的一枚镯子在其他孩子面前炫耀。那时,谁家有这种东西?像范家,世代长工,哪来这种东西?我一眼就认出它是我母亲的镯子。这时,范未苟的老婆就出来了,她一把夺去镯子,牵着她女儿的耳朵就进了屋。她在家里打得她女儿哇哇乱叫。这小孩子不懂事,并不知道这镯子的真正价值,而他们两口子知道!

“按照当时的政策,我们家也算得上爱国人士,应该受到保护的。在土改的时候,虽然我们家族历经了几十年的战乱,我们的族人也死的死,逃的逃,散的散,分崩离析,人丁凋零,但是,我们这一个分支还是很富有的。晓晴的祖父一则为了保全家人,二来也为了支持革命,在土改时就上交了很大一部分财物和所有土地。后来,在解放初期,我的父亲又捐献了一次,这一次,只留下了一家惨淡经营的绸缎铺子和这对祖传玉镯,其他的古董字画等值钱的东西都上交了。绸缎铺是我们的祖传家业,翡翠玉镯是祖传家宝,这两样是我们家族的象征,任何一代人都不能把它们放弃,除此之外,我们何家也就算是被捐得一穷二白了。按当时的政策,我们也算得上爱国人士,理应受到保护,你说对不对,我们的武工队队长?”父亲突然止住话题向姨爹征询。

姨爹讪讪地道:“你别嘲笑我了,提起过去,也真让人惭愧。哎,我夹在他们中间,也不过是赶个潮流罢了。如果我不加入进去,就会被看作落后分子。‘落后就要挨打’,这个道理你也是明白的。按道理,确实不该抄你的家,但是,那个时候又有什么道理可讲?别人要抄你的家,就要抄你的家;要革你的命,就要革你命,毫无道理可言。”

“我看到了那镯子,也明白了范未苟为什么要抄我的家。一想到晓晴的爷爷奶奶,我就恨不得剥他的皮,食他的肉。后来,范未苟出殡那天,他的家也被盗了,听说,这对镯子也被盗了去,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我想也是真的,这镯子如果拿出去变卖,虽然当时喊不起价,也完全可以让她全家风风光光地过一阵子。范未苟死了之后,他的老婆就一直靠拣煤炭为生,家贫如洗。两个女儿大了,嫁了人,也没让她的穷困有所起色。我一直在想啊,这小偷胆子也果真太大了!在当时,这偷盗抢劫是要被就地正法的,你说是不是,大哥?他甘愿冒着生命危险,他的目标是什么?这说明他不仅知道范未苟私吞镯子的内幕,也深知这对玉镯的价值。”

屋子里突然奇怪地静下来,几个大人都沉吟不语。女儿想了想,就着急地问道:“爸爸,先祖母是什么样子?我们家连一张先祖母的画像都没有留下来吗?”

“小的时候,我的爷爷,也就是你的祖父还在世的时候,在老家的堂屋里就挂有一幅她的画像。她身着清朝服装,威严端庄,那是专门供祭祀用的。另外一幅是油画,那时她还年轻,穿着一袭白色洋裙,手里撑着一把洋伞,坐在草坪中间的一张休闲椅上。听说这副画是一个英国人给她画的。你祖父平时舍不得把它挂出来,怕被磨损了。你祖父还藏有好多她的照片,因年代久远,这些照片都磨损了,其中有好几张是跟一些外国朋友的合影。”

“但是,这些画像和照片都到哪儿去了呢?我怎么一张也没见着?”晓晴着急地问。

“那画像大概是在搬迁的时候弄丢了。本来还留有几张照片,抄家的时候,被范未苟搜出来,当作我们的祖宗私通外国的罪证,被交到革委会去了。”

“那你后来没到革委会去要吗?”

“晓晴,别缠着你爸爸,那个年代你不懂。”母亲道。

“我问的是□□过后有没有去。”晓晴执着而问。

“就几张照片,谁给你保管呢?又有谁去给你找呢?”父亲道。

“你去没去过嘛?你去都没去,怎么知道别人不会给你找呢?”晓晴对父亲不无埋怨。

“□□过后你以为你爸爸的日子就好过了吗?”母亲道。

“后来我确有问过,真的找不到了。”父亲道。

无限的失望便化作无限的愤慨,女儿气愤难当发恨道:“‘饭喂狗’这坏蛋!要是碰上我,我就拿他当靶子射,在他身上穿一千个枪眼儿!”

“得了吧,要你去开枪射人,你怕早就被吓傻了。”晓棠道。

“我才不呢!我不只要开枪,还要用刀子将他的肉一块一块地割下来,让他死无全尸!”

晓月也来添油加醋:“我觉得再怎么也没有淹死他活活地闷死他亲手杀死他解气。”话音未落,姨爹已闷着头兀自坐在那里。餐厅里的气氛瞬息巨变,只听见吃饭夹菜的声音,竟没人再接话。晓棠瞪了他老妹一眼,老妹就惭愧地噤了声。

父亲首先打破沉默道:“这也是啊,那范未苟人也死了,再把他扯出来千刀万剐也没有用。我倒想啊,要真像大哥你说的,那范未苟如果真是被人投到河里,我倒是打心眼儿佩服这个除暴安良的大英雄。真是乱世出英雄!只可惜不知道他是何方神圣,如能见上一面,我就学着古人的样儿,摆上香案,跟他结成八拜之交、金兰之好。”父亲一边说一边撕下一只鸡腿要放进姨爹的碗里。

姨爹连忙挡住了,他豪气干云地道:“你和朝珍能吃素,难道我就不能?今天,我就入乡随俗,舍命陪君子,我也不沾荤了!”

“这怎么成呢?虽然你是大哥,但也毕竟是客,做小弟的就好意思拿点素菜来招待你?不成,不成!”父亲硬要将鸡腿塞给姨爹,姨爹偏不接受,于是,两人就为了一个鸡腿推过来又挡过去,客气了好一阵子。最后,父亲只得屈服于姨爹舍命陪君子的好意,把鸡腿放到晓棠的碗中道:“好吧晓棠,你老爹要吃素,你就帮他克服了吧!”

“喂,朝珍,菜好了没有,要不要我来帮忙啊?”父亲离桌要去厨房。母亲答着“来了,来了!”就从厨房里应声而出,端来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白水青菜头。突然却听她“唏——”了一声,晓晴连忙一看,原来是洒出来的菜汤烫着了母亲的手。“妈妈,烫着了吗?”晓晴问着,忙要起身去瞧。母亲挥挥手,道:“没有,没有,你妈妈老茧皮厚的,哪里就被烫着了呢?”晓晴方坐下来。

碧悠悠的水,绿珍珍的菜头,盛在白璧无瑕的景德镇大海碗中,飘出缕缕清香,三个年轻人一见,无不惊叹“哇噻!”于是,不管是吃荤腥的还是吃素食的,都纷纷举箸插向菜头。

“妈妈,就这一碗啊?”晓晴问道。

“还有,还有,我煮了一大锅,你们慢慢地吃。”母亲道。

姨爹边吃边赞叹起来:“哎,这偶尔吃点素菜啊,还真合胃口。朝先,你以前咋就没想到让我也来点‘花花素’?”

“你现在倒怪起我来了!你的血脂那么高,我早就在劝你多吃点素菜了。”

“这吃素菜吗,也还是应该有个讲究。你三天两头让我吃,我能吃得下吗?就像绍初他们,只在初一、十五吃,一则调节了胃口,二又拜了菩萨,两全其美,那不更好!”

“好吧!以后回去我们就吃‘花花素’,不过,哪天是初一,哪天是十五,到时你要提个醒儿,免得我忘记了。”

“我说你嘛,平时风风火火的,真要让你办点事,你就开始推三阻四的了。”姨爹抱怨姨妈。

母亲道:“你们两人都在忙着做生意,哪记得这些闲事儿?这样吧,以后每到初一、十五,我就通知你们一声,现在打个电话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

“这倒要劳烦朝珍了。不过,你和绍初平日里也很忙的。我看这样吧,不管是谁,只要记着了,就互相打个电话提个醒儿。”姨爹道。

“这倒也是,我和绍初确实经常搞忘。就这样定了吧,免得你们对我产生依赖心理,倒把大家都给耽误了。”

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姨爹在父亲的带动下瞬息巨变,而这幕后操纵者就是自己!想一想,二十多年来,姨妈尝试了无数的方法,都没有得到这种效果,而自己却能在刹那间灵光闪现,振救了姨爹的后半生!晓晴喜滋滋、不无得意地跟晓棠、晓月他们挤了挤眼睛,兄妹二人方恍然大悟,原来刚才这一切都是一个圈套,他们的顽固不化的父亲已经中计了。

让晓晴更为得意的就是她有一位神秘万能的先祖母。此时此刻,遥远的时空在她的心里形成了一个神秘的巨大的漩涡,先祖母就在漩涡的某个部位,频频不断地飘出来,向晓晴展现她的美好的身影。晓晴已经激动得难以自持,有关先祖母的事,她可有一肚子的问题要向父亲请教呢!

“爸爸,先祖母跟外国人经商,她都使用英语吗?”

“你先祖母说英语,跟说京话一样好。据说,很多国家的语言她都会来一点,但她最擅长的是英语和法语,她还会说简单的日语。”

“哇!先祖母长得很美吧?”

父亲笑了起来,道:“瞧你这副傻样!怎么老问这种傻问题?”

“爸爸,你就告诉我吧,先祖母长得美不美?”晓晴当定了傻瓜,仍持之以恒地问。

晓月道:“她是官宦之家的小姐,还被选进宫去,八九不离十都美。就算不怎么美,肯定也是当时最时髦、最出风头的。”

晓棠却道:“是官宦之家的小姐就美吗?那张成德家的矮冬瓜,胡孝才家的朝天鼻就该去比赛选美了。”张成德、胡孝才晓晴不认识,大约是他们那边熟识的政府官员。晓晴听表哥说得有趣,不禁“噗哧”一笑,转念间又嘟起嘴唇,不满意地问:“那你不就是说我的先祖母是个丑八怪喽?”

晓棠一心只想跟晓月抬杠,却在无意之中得罪了心爱的表妹,忙不迭地又改口,道:“哪里呢?我说的是官宦人家的小姐不一定美,但先祖母不同,她肯定漂亮。”

晓晴方满意些了,又扭着父亲告诉她先祖母的样子。父亲客观描述:“从照片上来看,你倒有些像她,特别是前额那个部分。”

“真的?!我的前额像先祖母?!”晓晴摸着她的前额——这块突然间让她无尚光荣的地方,这地方是什么样子?怎么平时就没注意到?突然,她跳起来,跑出了餐厅。

“哎,晓晴,你去哪里,吃饭呀!”母亲叫道。

“我去照照镜子就来!”晓晴答道。

“这疯丫头!”母亲嗔道。

过了好一会儿,晓晴方心满意足的回来,她的前额已经完完全全的亮出来,先前很自然地披覆在两侧额际的头发现在已经用发卡压在头顶上了。她一进饭厅,便道:“难怪我跟先祖母都这么聪明,因为我们都有一副很好的额头。”

“看来,你的脑细胞是长在额头上喽?”父亲笑话女儿,全家都笑了。

“讨厌!”晓晴顺手在父亲肩膀上捶了一拳。

“傻姑娘,快坐下来吃饭吧!”母亲道。

晓晴坐下来,见表哥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看,她便道:“你看什么?没见过这么好的额头啊?”

“我觉得,你把前额亮出来,倒比先前还好看些。”表哥道。``

“就是,如果发卡的颜色再亮丽些就更好了。”晓月也道。

“真的吗?这是妈妈的发卡,那我们下午就出去买几副回来,你帮我挑选。”晓晴对表姐道,表姐是最擅长打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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