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
云城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国徽高悬,庄严肃穆。
今日余斌案将在刑一庭九点准时开庭。
早晨七点,黎声买好包子,约了秦凌和李宇在法院后巷附近的包子摊点碰头。
黎声分别递了两个扎实的大肉包子给秦凌和李宇,对李宇交代道,
“你的元灵刚刚觉醒,对异常能量的波动会比我们敏感许多。今日庭审你不必入场,主要负责在法院外围巡查,留意是否有不寻常的能量源在附近出现,也许是交互,也许是徘徊,也许是其他形式。”
“没问题。”李宇点点头。
“或许还会有试图对法院内部进行窥探,甚至想影响庭审过程的灵力或术法痕迹,以你现在的感知力,捕捉到这些异常应该不难。”
“易如反掌。发现之后呢,我要做什么?”
“只需要记下来,不必行动。”黎声补充,“有我在庭内,没有人能以这些方式干扰审判分毫。可但若有人暗中出手,就是主动暴露行迹。所以庭外的勘查,要全权交由你来负责。”
李宇神色郑重,“嗯,追踪诡谲护持公正,本就是我分内之事。”
黎声又看向正在张大嘴啃包子的秦凌,“秦凌,一会儿你随我入场旁听。你的任务是对整个参加庭审的相关人员进行观察。无论是法官,检察官,余斌和他的辩护律师,各方证人等等。从他们的表情语气,无意的动作,尤其是任何与他们身份或是当下情境不符的言行。既定的法律条文是审判的骨架,而推动整个审判走向的,往往是骨架之下的血肉。”
……
上午9点整,刑一庭。
旁听席早已经座无虚席,除了邓真的家属,媒体记者,还有不少关注此案进展前来的热心市民。虽然人头攒动,除了坐席前排传来邓真家属的隐约的啜泣声,大家都默契的保持安静。
秦凌和黎声坐在旁听席后排,与其他关注案情进展而前来旁听的热心市民看上去别无二致。
随着书记员一声全体起立,审判长邱广健与两名陪审法官身着黑色法袍步入法庭,在国徽下就坐。秦凌审视着邱广健,他浓眉方脸,身形魁梧,表情带着法官工作时独有的那种极致的冷静与权威。
“传被告人余斌到庭。”
两名法警将一左一右将杀害邓真老师的嫌疑人,也就是当年责建云城二中校舍的施工监理余斌带到法庭中央的被告人席正对邱广健站定,并解除了他的手铐。余斌面色颓然,眼神始终低垂着。他约莫四十来岁,穿着一身有些污渍的黑色便服,头发凌乱而油腻。
他站定之后飞速抬头瞥了一眼右前方的辩护人席,又继续垂着头看地面。
秦凌抬眼一看,巧了,这人他也认识。
云城知名刑辩律师,周伟。
他是云城律协副会长,辩护价格不菲,专接当事人马上就要挨枪子的的大案,并通过一些不算优雅的“技巧”取得胜利。
不说黑的辩成白的,至少能保下当事人的活路。
同时也是他们老教授陈仲琦最讨厌的律师之一……
他律师袍下是一身熨烫整齐的西装,手腕上带了一块价值不菲的腕表,随着他手部动作流转着低调的金属光泽,面容上透着一种长期处于优势地位所形成的、混合着精明与自信的锐利神情。
庭审开始,邱广健宣布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是一位带着金边眼镜的中年检察官,他应站立,宣读起诉书。
“云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云检刑诉字第XXXX年194号。
被告人余斌,男,公民身份号码……案发前系云城第二中学扩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本案由云城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余斌涉嫌故意杀人罪,于今年X月X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余斌因云城二中教师,被害人邓真持续举报其负责的校舍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心生怨恨,隧将邓真约至三呈巷内。其间,二人发生激烈争执,余斌持随身携带刀具刺向被害人腹部、胸部等处,导致被害人邓真死亡。”
“……为掩盖罪行,余斌于当夜将被害人尸体运至城郊玉矶山乱葬岗中抛弃。同年X月X日,邓真尸体被上山村民发现并至玉矶山派出所报案。”
“……”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一,证明三呈巷系杀人第一现场的证据:现场勘验笔录、血迹分布照片及DNA鉴定书、目击证人证言。
二,证明玉矶山系抛尸第二现场的证据:证人王老二证言、抛尸现场勘验笔录、相关路段监控录像等
三,连接两个现场的关键证据:作案刀具及其上的指纹与血迹鉴定,被告人余斌的有罪供述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余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华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华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云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员:郑鑫。”
郑检察官语气铿锵有力,起诉书用词严谨,逻辑分明,无可指摘。
只是秦凌总感觉郑检察官在提及案发经过细节时,他的语气似乎有些微小的中气不足。
……
而郑检察官此刻的汗已经浸湿后背,手心里的汗渍洇在起诉书的边缘。
他比谁都清楚这个案子水有多深,牵扯着他也难以想象的力量。虽然如期开庭,然而背后却暗流涌动,似乎有双无形的手笼罩着整个查明真相的进程。
周伟律师强势难缠的作风名声在外,而他在开庭前,更是被一位得罪不起的前辈隐晦的提醒过把握分寸。
把握分寸?
他作为公诉人,肩负着代表国家追诉犯罪、维护正义的职责。
分寸。是权衡利害后明哲保身的尺度吗,还是计算过轻重缓急后,去修饰真相的界限?
他抬头看到旁听席上邓真妻子已经哭红的双眼,正义的天平上,本就不该存在任何分寸的游码。
可他也是个普通人,寒窗二十载,工作兢兢业业,终于成为检察院业务能力备受认可的中坚力量,娶妻生子,他的幸福生活才刚刚开始。
捅了这个马蜂窝,会是什么后果?他不敢想。
真正的交锋还未开始,但使命感和恐惧感在郑鑫头脑里激烈碰撞,几乎要把他撕扯成两半。
……
法庭调查开始,郑检察官申请传唤证人并就核心证据进行举证。
然而周伟立刻展现了他充满攻击性的辩护风格。
郑检察官正欲对抛尸现场的勘验笔录进行说明,周伟律师便举手示意,
“反对!”他朗声道,
“公诉人出示的现场勘验笔录中,关于车辆轮胎印痕与被告人车辆关联性的描述存在疑问,取证环节存在瑕疵,我方申请排除该部分证据!”
这个问题在郑检察官预想之中,他从容应对,“该证据由公安机关依法提取鉴定,程序合法,关联性明确。”
而周伟步步紧逼,“合法性存疑!审判长,我方要求传唤具体取证人员出庭,接受质询!”
邱广健此时像海航船的舵手,平衡着双方力量,“反对无效。证据可予出示。辩护人可就其证明力发表质证意见。至于是否传唤取证人员,合议庭将在后续程序中决定。公诉人,请继续。”
……
看来周伟律师先行的策略显然是通过对几乎每一项证据提出技术性、程序性或合法性方面的质疑,以吹毛求疵的干扰将审判节奏拖入繁琐的程序之争。
这步棋虽然显得有些流氓,但合理合法并卓有成效,周伟数次在辩护时着重强调保证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基石。而在周伟的干扰策略攻势之下,部分证据最终被排除。而证据是影响审判的关键,周伟更是不放过每一个细小的瑕疵,在此之上大做文章。
周伟律师的态度与目的显然非常明确,而郑检察官却表现则显得有些矛盾,他时而语气坚决,基于事实据理力争,时而明面上虽是反驳,态度却有些保守退缩。
时间过去了一个多小时,周伟的干扰策略仍然在继续。但焦点逐渐转向了实质物证。
“公诉人申请出示本案关键物证,作案刀具一把。”郑鑫示意法警将透明证物袋中的刀具呈上,那是一把长约20厘米的锋利刀具,刀刃在灯光下一晃,反射出凛冽的光,在场众人不免都倒吸一口气。
“该物证系公安机关在被告人余斌家中床下地板翻新镂空处搜获。”郑鑫的声音沙哑却有力,试图用最妥善的语言陈述,让周伟无法在其中捕捉到漏洞,“刀柄中部提取的指纹,经鉴定与被告人余斌右手右手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分别对应,呈抓握姿态。刀刃上残留的血迹,经DNA鉴定,与被害人邓真相同。该证据直接证明此刀为余斌杀害邓真时所使用的凶器。”
周伟等郑检察官陈述完,再次举手示意,“审判长,对于这份公诉人出示的关键物证,我方有几点重大疑问。”说到重大二字时,周伟特地拖长音提高语调,同时,他右手拇指与食指张开,食指冲向公诉人席,而中指、无名指小指并拢,在桌子上重重的敲击两下。
看起来,像是因增加强调的气势而不自觉的动作。就像有的人会边吵架边拍桌子给自己造势一般。
然而郑检察官的心立刻沉入谷底!
这个动作,是那位自己得罪不起的存在,隐晦的和自己提及“分寸”时一模一样的语气,一模一样的动作!
这个动作太隐秘了!
所有人都对这重复性对证据提问的话术听了一小时,自然没有人会注意到这隐秘的动作。
只有四个人,捕捉到了这个信号。
第一个,是郑鑫,他已经知道周伟的意思了。他在便是在敲打自己,注意分寸……
第二个,是邱广健。他的喉部忽然一麻,一道刺痛传来。他背后瞬间被冷汗浸湿,这是周伟背后赤莲教的警告,周伟果真和赤莲教有瓜葛!他们竟敢在审判庭内直接向他施压!这不仅是在威胁他,也是公然挑衅司法的权威……
邱广健目光如炬看向周伟,而周伟眯了眯眼,自信抬头对上邱广健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