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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日,高大的男人向后方倒了下去,胸口的剧痛尚未蔓延至四肢百骸,视线已经落在了插在胸口的那柄、被自己带来的短刀。
“阿想!”
苗安姝尖叫着跑去,惊慌失措地想去拔那柄刀。
“安安。”男人却伸出手,染血的指尖,轻轻抚过苗安姝的脸颊,瞳孔正在逐渐涣散,心情却是从未有过的平静,这一刻,他终于可以把那句,曾经无法说出口的话,说给她听了,“我爱你。”
……
苗安姝最讨厌全彤了。
非常、非常、非常讨厌。
明明什么都是她先的,可那家伙看到后,喜欢得不得了,也要学,偏偏,她总能做得更好。
“写话本?好厉害啊,我觉得能写话本的人都很厉害。”
最开始,小城偏远,世道不太平,祖业稍微好一些的苗家和全家,自然会长期抱在一起。男人们被征兵了,女人就想办法经营祖上的产业,而孩子们,就会凑在一起玩。
天经地义。
大人们不允许孩子们外出,苗安姝胆子小,只敢扒着家门张望,从不敢迈出去半步。倒是全彤,每天不顾反对跑来苗家。
一来二去,也就成了彼此唯一的同龄朋友。
是的,同龄。
苗安姝确信自己只有全彤一个朋友,但她也确信,全彤有很多玩得很好的邻居,只是那些人和她都不是同龄,差一两岁,都不算同龄。
苗安姝只是她众多朋友里,最普通的一个。
“我那些朋友都写不出来,给我看看嘛。”
“啊,你别笑我!不对,你还是告诉我吧,写给我。”
苗安姝和豁出去一般,把自己第一次写的故事推给全彤,自己就背过身坐着,不敢知道全彤的反应,可好奇心刺挠得很,她只能偷偷摸摸用余光去打量。
全彤拿着笔,在她写好的故事旁边圈圈写写,全部读完后,全彤把话本还给了苗安姝。
“男主是木头!”
“啊啊啊啊啊这里好可爱!”
“能在一起真不容易啊......”
诸如此类的话,填满了话本的每一个缝隙和角落。
全彤总在夸她写得好,总说自己写不了。
每当这时,苗安姝就能暂时放下心里的落差,把全彤当成平等相待的好朋友。
两人在苗安姝的卧室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季节。
有的时候,苗安姝也会在全彤的怂恿下,两个人一起溜出家门,在街道上飞奔,遇到人靠近,就尖叫着,手拉着手往回跑。
可这份快乐,总被父亲的话泼上冷水。
苗父不喜欢苗安姝跟着全彤,或者说,他看不上全家,觉得全家不比自家,自家在本地经营多年,全家不过是从外地避难而来,抢占了他们的生意和地盘,仗着九族里出了个有名堂的,就整天打着其名号乱晃。
但成年人不可能公然对孩子表现恶意。
在全彤面前出现时,他永远是好叔叔。
背地里,却无数次地让苗安姝离她远一点。
年轻的、看多了话本的孩子,总有一种执念。
越是被反对,越是想坚持到底。
不论家里人怎么说,苗安姝都不愿放弃全彤,毕竟,她只有这一个朋友。
但全彤不止她一个朋友。
“安安!我朋友说,骠骑将军夫人喜欢话本,要不要去投个稿?万一发行了,被将军夫人看到了,你就会出名的!”
全彤口中的将军,是当时南方最强势的军阀,人人都知道,他迟早会平定南方、登基称帝。
“我不行啦。”
“你可以的!”
“那你陪我。”
“我不会啊。”
那是苗安姝第一次知道,天才和凡人的差距。
第一次阅读到全彤写的故事,她连呼吸都忘了,一股强烈的不安的情感在心底蔓延,她知道,自己再写一辈子,也赶不上全彤。
于是,第一次,全彤的书发行了,苗安姝失败了。
“肯定是题材的问题,这样,我们写一个题材,你肯定比我强。”
第二次,全彤又赢了。
“一定是那些人不识货!这样,我们给对方想一个题材,我帮你想,你帮我想,掌柜的说过,他们会收的,是好卖的题材。”
第三次,全彤还是赢了。哪怕是自己不擅长也不爱看的故事,她还是赢了。
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
在这些年里,南方渐渐被那位将军平定,他果然称帝建国了,定都武昌,于是这座小城突然成为了香饽饽,涌入了大量的人口,又仗着便利的水路,快速发展。
曾经的地头蛇苗家的头顶,一瞬间被乌云遮盖。
而全家那个远房亲戚,竟成了皇帝面前的红人。
得益于全家父亲多年的宣传和经营,当地人都知道他们家和那位红人的亲戚关系,争先攀附,甚至将自家的孩子送来,和全家几个孩子来往。
苗安姝不止一次被全彤的新朋友们占走时间。
不安、难受、嫉妒、不甘。
这些情绪像藤蔓一样缠紧苗安姝的心脏。
“......你朋友都出了好多本了,你也去写一次吧,你写了那么多年,突然放弃了多可惜啊。”
苗安姝看着父亲,心底涌现出一股苦涩:“我都放弃好多年了,捡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