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司珩走后第三年,沈念安在整理储物间的时候,从柜子最深处翻出一个信封。深灰色的,没有署名,没有日期,封口粘得很紧。她拆了很久,拆到信封口都毛了才打开。
里面是一张照片。拍的是那面墙——城南纺织厂老配电房的那面墙。墙上刻满了字,不是一个人的字,是同一个人的同一个名字——“沈时晚”,一遍又一遍,从工整到潦草,从清晰到模糊,从十六岁的青涩到十八岁的不舍。照片拍得很好,光线从侧上方打下来,把那些刻痕照得很深。每一笔都像是在用力。
沈念安看着那张照片,手在发抖。她听过这个故事。外婆说过,外公年轻的时候在墙上刻了她的名字。但外婆没有说,他刻了这么多。几十遍,也许上百遍。她不知道一个人要有多喜欢另一个人,才会在墙上刻她的名字刻到整面墙都写满。她不知道一个人要有多害怕失去,才会在那些字写满之后,还要刻,还要写,还要在那面墙快要被拆掉的时候,专程去拍一张照片。
照片背面有一行字,是傅司珩的笔迹。字很小,很轻,像是怕惊动什么——“拆之前,再看一眼。”沈念安的眼泪掉了下来。照片没有掉,她握得很紧。她想起外公站在那面墙前面,举起相机,取景框里的世界是他十六岁到十八岁的全部青春。快门按下去的声音,“咔嚓”,很轻。那个声音留住了那面墙,那些字,那些刻痕,那些他一个人熬过来的夜晚。
外公拍这张照片的时候是几岁?二十六岁?还是三十六岁?她不知道,但她知道,外公拍这张照片的时候,心里在想——这面墙要拆了,但它不会消失。它会在我心里,在我日记本里,在这张照片里。只要有人看到它们,它们就在。
沈念安把照片放回信封,放进自己包里。她把这封信带去了很多地方——带去大学宿舍,贴在书桌前;带去第一个租的房子,放在床头柜上;带去和陈屿一起买的第一个家,收进储物间最里面那个柜子里。和那本泛黄的日记放在一起。有一天她的女儿也会翻到这个柜子,翻开那本日记,看到那张照片。女儿会问,“妈妈,这是什么?”她会说,“这是外公写给外婆的情书。写了一面墙,那么长。”
陈屿后来也种了一棵合欢树。不是在她的阳台,是在他们自己家的阳台。种下去的那天,沈念安问他,“你为什么种合欢?”他看着那棵还不到一米高的小树苗,说,“因为你说好看。”她眼眶红了,没有让他看到。她想起妈妈说过的话——“你爸爸当年,也是因为妈妈一句‘好看’,就种了一棵合欢树。”她也想起外婆说过的话——“你外公这个人,不会说好听的话。但他会种树,会煮粥,会在你睡着的时候帮你盖被子。”她看着陈屿,他蹲在花盆前,把土压实,浇了水。阳光落在他的后背上,他的肩膀很宽,和爸爸很像。她走过去从后面抱住他,把脸贴在他的后背上。
“陈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