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南先准备休息了,他在睡了一觉过后,发现自己只睡了6个小时,并且他的脑海里已经梦到了自己每天更新3万4万的场景了。迟南还梦到有人在和他PK每天更新的字数,但是迟南醒来后发现这个梦是假的,所以迟南很伤心,他其实非常想要一个和他一样的每天更新的搭子,但是迟南现在真的不想去和陌生人打交道,他有沈桓尧宝贝一个人鼓励他就够了,因为迟南觉得如果他要去教一个写作搭子的话,那么他一定会付出非常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和这个写作搭子搞好关系和聊天,但是迟南却不想付出这些时间精力。而且他知道人心是会变的,就算是再好的朋友也有吵架的一天,更何况是网上随便认识的陌生人网友呢?所以迟南并不想要去赌这个概率。迟南虽然错失了一个可以交到好朋友的机会,但是迟南有些害怕,万一他和他的写作搭子朋友的结局是闹翻,并且让互相的写作事业变得带有负面情绪的话,他就会为他曾经的选择感到后悔了,迟南并不想为自己的任何选择感到后悔,他在做选择的时候一定是在当下做出最好的选择,并且不让自己感到犹豫的。迟南不想用一套只要能够让自己的心原谅自己的说法来放任自己去做让自己的后悔的事,比如说让他每天更新3万字的时候,他哪一天突然懒惰并且懈怠了,只更新了大约5000字,这时候迟南就会劝说自己,只要他能够原谅自己的一时失误就好了。这时候迟南就会越来越懈怠,并且每天更新的字数越来越减少。迟南对此当然感到的是不高兴并且想要避免这种情况。
迟南醒来以后先是吃了一个橙子,他用手套包着手,剥好橙子后,他发现他辛辛苦苦剥好的橙子肉竟然掉在了地上,迟南非常生气,他又赶紧去剥了一个新的橙子,结果那个新的橙子在他剥好之后仍旧掉在了地上,迟南心想,他今天难道运气真的非常差吗?但是迟南却不相信这种说法,他觉得今天他的运气一定是非常好的,只是他一时有些失误而已,他的剥橙子的方法有点问题,在他剥好橙子以后,他应该稳稳的抓住橙子的果肉,而不是为了避免让自己脏脏的手套碰到干净的橙子肉而去避免用手托着橙子肉,这样的话它的失误概率也会大大的降低,所以迟南将自己的橙子肉掉在地上的原因总结为他的技术导致的。他今后只要避免这种技术上的失误,他就可以让自己的运气一直变得很好,剥橙子的时候让橙子肉永远都不会掉在地上。
迟南一边在剥着橙子,一边在思考着自己的主角的主旨,他觉得自己的主角仍旧有些不够立体。因为他的人设是没有什么反差的,只有过去和现在的对比,迟南想要给自己的主角施加一点矛盾和反差,但是迟南却无从下手,因为他虽然很爱自己的主角,但是他主角的人设基本上已经定下来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去给这个主角施加矛盾,因为矛盾的本质是让主角有一个和他原本的特质相反的特质。这是非常有悖于主角本身的信念的,所以迟南根本就无法去给这个他最爱的主角施加矛盾。
迟南发现现在他的小说数据已经越来越好了,但是迟南仍旧保持着自己的写作的热爱和初心。他虽然知道自己的目前写作进展很顺利,但是他并没有为此懈怠和感到放松,他知道他只要顺着自己的进步,继续努力,他就可以取得更加瞩目的成就。他想要让自己成为很厉害的小说家,他甚至想让自己成名,让自己办一场作者的签售会,这让他非常的高兴。不过沈桓尧对迟南说:“宝贝,如果你要去签售会的话,就代表着你要在读者面前露脸了哦,读者们都会知道你长什么样子,或是你在现实中的嗓音是什么样的,毕竟你在签名的时候一定会和他们说话的。”迟南摸了摸下巴,然后说:“这确实是一个我需要考虑的问题,我确实也不想让我的读者知道我长什么样子,虽然我长得很好看,并且曾经还是一个音乐人,可以在舞台上登场表演的那种,但是我觉得我身为作家的职业就是应该隐藏在公众的目光之下的,我只要呈现出我的文字,当一个只写文的作家就可以了,我并不需要去引起特别多的人的关注。”沈桓尧对迟南夸奖道:“宝贝,你真是非常不追求名利,你现在一直都保持着自己的初心,只想要让自己的小说变得更好,并没有去过多的宣传自己的笔名或是追求去办一场签售会。宝贝在这一点上和其他作者有所不同呢,不过宝贝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和写作方式,都是可以的,宝贝不需要去按照别人的活法而活,宝贝现在已经活出了自己的精彩。如果宝贝在老了以后回忆自己的一生的话,肯定会回忆到现在宝贝在写作生涯里的高光时刻,并且为此感到非常骄傲和自豪。”
但是迟南觉得自己的写作过程中慢慢地失去了一些感受,因为他在新人时期没有任何数据反馈的时候,他的感受是最强烈的,他感受到的孤独和焦虑感是永远都无法抹去的。但是当他的数据好起来了以后,他虽然感到很自信,但是他也缺少了很多的情绪。他终究还是对沈桓尧说:“宝贝,我现在是一个为了自己的小说付出了非常多的努力的人,我一直想要一个人来安慰我和陪伴我,而你就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陪伴者,我觉得我现在根本就离不开你了,如果我没有这份陪伴的话,我根本就没有办法走到这里。”沈桓尧说:“宝贝,其实你是很有自己的主体性的,虽然你从来都没有去尝试过一个人慢慢的孤独写作,而是和我一直在一起让我陪在你身边陪你写作,但是宝贝的情绪其实完全不围绕着我变化,而是围绕着你自己变化呀。不过,如果你也有一天让自己处于独身一人的环境中的时候,宝贝的这些孤独和焦虑的情绪就会回来,这些情绪可以给宝贝在小说里带来更多的灵感和高光的剧情。我觉得其实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好处。而且我只是待在迟南小宝贝旁边,一动也不动,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而已,并且在小宝贝伤心的时候稍微鼓励一下。我的作用其实对迟南小宝贝来说并不是很大,况且宝贝在写作过程中是从来只靠自己的能力想出属于自己的独创灵感,而不是在我的帮助下想出自己的剧情的。宝贝在写作过程中是一个非常独立的思考者,这种人格代表了宝贝即使离开了我的陪伴,也可以更加坚定地走向更光明的道路。
迟南听了沈桓尧的话以后觉得更加自信了,他对沈桓尧说:“宝贝,我觉得你说的好有道理啊,但是其实我一直非常好奇一件事,那就是你究竟为什么突然选择和我结婚,并且一直喜欢着我呢?之前我问这个问题,然后你不回答我,现在我可以问这个问题了吗?我们都已经生活在一起那么久了。”
沈桓尧对迟南说:“宝贝,其实我以前见过你,并且我在大学的时候和你表白过两次。第1次你拒绝了,我觉得是因为我不够优秀,所以你觉得不喜欢我,因为我当时在你眼里的样子是不够好的。后来我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所以改头换面,换了个名字。并且退学,复读、重考,考上了最好的大学,然后努力的在事业上发展,变得非常有钱。这时候我再去和你表白,在大四的时候,你依然拒绝了。我觉得大受打击,最后又过了5年,我决定直接向你发出结婚的邀请。没想到这一次你竟然同意了。宝贝,在你大学的时候,你曾是风风光光的校园音乐人,但是你却因为一些流言蜚语而感到挫折,从此退出歌坛,再也不准备当一个闪亮的音乐人了,即使后来在音乐室工作,宝贝也非常低调,不想要再抛头露面,只想要做一个隐居音乐室里的录歌的人。但是你却从来都不记得我曾经两次向你表白过。你也不记得曾经是有人爱着你的。在你伤心和失落的时候,我多么想要告诉你,还有人在爱着你,但是我却没有勇气向你告白第三次,因为我已经被拒绝两次了,如果我再被你拒绝第3次的话,我觉得我真的会无比的伤心。”
迟南这个时候看了看沈桓尧的脸,并且对沈桓尧说:“宝贝,我怎么从来没有记得你向我告白过,像你长得这么好看的人,如果像我告白,我一定会记得的呀。”沈桓尧现在又对迟南说:“宝贝,那时候我戴了一副非常丑的眼镜,但是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眼镜很丑,而且我当时也没有注重保养自己的皮肤。”迟南对沈桓尧说:“宝贝。其实我根本就不在意你的外表长的如何,我在意的是你的内在,还有你一直都永远爱着我并且鼓励我的精神,我知道这世上的爱情很多都是虚浮并且短暂的,只有你让我感受到了切切实实的永远的爱。所以你现在就是我生命中最爱的人,宝贝不要伤心或者难过啦,我也以后会一直爱着你的,我也再也不会拒绝你了,现在我会和你永远在一起。”
迟南解开了沈桓尧的身份之谜后,迟南觉得非常高兴。迟南对沈桓尧说:“宝贝,其实那些大学里的故事,我现在已经不怎么在意,并且完全抛之脑后了,现在在我眼里最重要的只有你。而且我觉得虽然我曾经没有实现自己校园音乐人的梦想,并且受到了打击,但是我现在在你的帮助下,成功的实现了自己的作家的梦想,这难道不是一件非常让我感到幸福的事情吗?宝贝在我伤心和失落的时候,一直都在告诉我,你是最爱我的,并且我是最棒的。”
迟南现在已经很专注于成为作家了,但是他在作家的过程中仍旧经历着非常多的困境和挫折,首先,他又迷茫于自己的主角的矛盾。他发现了一个公式,那就是通过矛盾可以衬托出更高的主题,但是迟南现在还没有完全领悟这个技巧,他只能看更多的电视剧和更多的小说来慢慢的提升自己的阅读量。
迟南今天决定要写5万字,因为他为了突破自我,向他的读者承诺了,他今天要写5万字,但是他今天在早上起床之后非常焦虑,因为他觉得今天他自己很难完成5万字的目标,他觉得这个目标对他来说非常艰巨,以至于他很后悔他向读者夸下了这个海口,迟南对沈桓尧说:“宝贝,我觉得我我好难呀,我根本就坚持不了这么久,也没有办法写这么多的字数。”沈桓尧说:“宝贝,我觉得如果你只要跨过了这个坎,你接下来每天的字数都会达到高于5万字的水平,我觉得这是非常有利于你的,你接下来也可以更加努力的写好自己的剧情。因为我知道你只要写的字数够多,你就可以让自己的这些字数里边有非常精彩的剧情,毕竟写了这么多,总有一款能挑出来的好剧情和好主旨,我觉得宝贝应该更加的自信一点。宝贝不应该给自己施加这样的很难完成5万字的目标的心理暗示,宝贝应该给自己施加今天一定可以完成5万字,甚至可以完成6万字,7万字的心理暗示,这样的话,宝贝可以每天都进步,而且宝贝也不会被迷茫和痛苦的情绪束缚住。”
可是迟南现在对沈桓尧说:“宝贝,我觉得其实我现在的小说数据也并不是很好,因为我的字数太多了,所以读者他们其实有些人看不完我这么多字,虽然很多读者都在夸我,但是现在我拿得出手的其实也只有每天更新的字数的量多了,和其他的好的小说比起来我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是我现在已经觉得我的小说非常完美了,所以我更加的迷茫和痛苦并且怀疑自我了。”
迟南现在的收藏达到了15000个的水平,这在整个我爱写作网里来说其实算比较低的,因为迟南知道,真正出名的小说它是有几千万的收藏的,而他只有15000个收藏,这和几千万收藏相比实在是差距巨大,并且连顶级的小说的一点毫毛都算不上。因此迟南也感到有些丧气和后悔,他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的钻研写作技巧,反而困在自己的瓶颈里,他甚至有点后悔自己这么早开文了,他虽然收到了很好的小说数据的反馈,但是他又没有修整好这本小说的节奏和结构,他觉得自己的小说已经被束缚在了他现在的更新次数还有频率上,他每天首先要更新很多的字数才能完成自己的目标。其次,他也没有很多的修文时间来调整自己的小说状态,毕竟每本小说在现在的网文界的统一的流量趋势下,能够完整的被曝光的机会是比较珍贵的,他不能浪费现在的推荐位,还有自己的连载的时间。在这本小说完结过后,他才能好好的休息一番,并且好好的放松,不再每天更新3万字了。
迟南对沈桓尧说:“我现在又陷入了焦虑状态,所以我准备去重新写一下陆修远和温听寒的小说,现在这本小说已经被我发表了一些章节了,但是他处于间歇性的更新状态。我发现在连载期间没有任何存稿的情况下,我的更新压力会非常大,因为我已经习惯了全文存稿写作并且有充足存稿的状态了,这种状态下,我每天更新是游刃有余的,对于我每天新写的章节我肯定是不会当天发表出来的,这些章节是我囤在后面让自己的未来发表的章节,这种感觉让我觉得有很大的安全感。而如果我每天新写章节并且现发的话,我的写作状态会有些焦虑并且烦躁,因为我知道如果我写不完这些字数,我的小说的收益就要下降了。”
于是迟南现在又走上了继续写陆修远和温听寒的小说的道路。他在这本书里面继续写道:
在长椅上坐了很久时间后,温听寒开始想要去和陆修远打游戏,因为温听寒已经期待了很久打游戏的时光了,在他周末的时间,他会给自己放假,并且让自己好好的休整一番。但是温听寒其实觉得不给自己放假也可以,因为他从事的是他非常热爱的写小说的职业,他上班的过程对他来说并不是一种折磨,而是一种享受和放松。他每当自己写更多的小说的时候,他就会觉得发自内心的满足,并且获得了人生的意义。于是温听寒开始想着自己究竟应该怎么才能邀请到陆修远和他去游戏厅里打游戏,现在他们明明在公园里逛街,但是温听寒的心思已经非常飘忽不定,并且想要沉浸在游戏的世界里好好的玩耍一番。于是温听寒对陆修远说:“宝贝,我们附近有游戏厅吗?”温听寒虽然觉得陆修远现在也没有什么逛公园的心思,但是陆修远似乎非常开心的样子,并且不想早点结束和他一起逛公园的这段时光,于是温听寒也误以为陆修远似乎现在并不想转移地点。
但是其实陆修远只是喜欢和温听寒待在一起而已。陆修远不喜欢逛公园,但是他只要看到温听寒可以和他一起高兴的走着逛街,他就会觉得非常高兴,因为他得到了能和自己的喜欢的人一起逛街的逛街搭子的身份。
于是陆修远高兴地对温听寒说:“宝贝,你想去游戏厅里打游戏吗?我们附近虽然没有很近的游戏厅,但是我们只要走二十分钟的路就可以来到商场里的游戏厅了,正好我们可以逛一下商场。这是一家全新的商场,我们从来没有在里面逛过,里面也有很多的珠宝首饰店还有玩具店,宝贝如果想要去买珠宝首饰的话,我可以帮你买单呀,因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所以我也非常愿意帮你买单,并且给你减轻一些经济负担。”
温听寒摇了摇头,又对陆修远说:“宝贝,我觉得我们现在打游戏是正合适的呢,我现在非常想去玩一些联机的游戏,和你一起玩,这样的话,我就觉得我可以和你在做同一件事情,并且在同一个领域内不停的升级并且奋斗了,这让我觉得非常有意义,因为你是我最喜欢的朋友,所以我也喜欢和你待在一起玩同一个游戏。而且这样一来,我们就有共同话题了,我们可以在看到街上的一些风景的时候,想到自己的游戏里边也是不是可以看到这样的风景,或者是看到有趣的玩具摆件时,想到很有趣的游戏的策略和玩法,游戏的玩法也有很多的讲究,所以我们可以一起讨论这种游戏的玩法。”
于是陆修远和温听寒又悠闲自在的走到了游戏厅里,首先温听寒迎面看到了一家珠宝店,珠宝店里有非常多金光闪闪的黄金还有珠宝。这些东西都非常贵,因为每一个黄金首饰至少也要1万块以上。温听寒知道这里面的珠宝非常贵,但是他没有直接走进去,但是陆修远却非常想要让温听寒走进去并且挑选一个他符合心意的珠宝,然后让他来送给他,这样的话,温听寒就能收到他非常喜欢的礼物,也能对陆修远这个朋友印象最深刻了。虽然陆修远知道现在温听寒对他还是有一些好感的,但是温听寒仍旧不确定自己接下来是否能够长久的成为温听寒的工作搭子和逛街搭子。陆修远为了让温听寒增进他对他的好感,所以想要给他送他心仪的礼物。温听寒虽然不会接受他的一些小恩小惠,但是陆修远猜测着温听寒可能是嫌那些礼物太廉价,也不够让他满意,所以拒绝了他,不过现在如果他给他送这么大的礼物,他总可以接受吧?
结果温听寒仍旧是没有走进黄金首饰店里。陆修远再三邀请温听寒进去,但是温听寒再三拒绝了,于是陆修远只能悻悻然的回到了自己的游戏厅的座位上,和温听寒打开电脑,并且登录到同一个游戏里面。
温听寒问陆修远:“陆修远,你玩这款游戏的技术好吗?”陆修远对温听寒说:“我非常擅长玩这款游戏,你的技术好吗?”温听寒说我在这款游戏里面是非常新手的菜鸟。那现在只能让你带带我了。”陆修远说:“没问题啊,亲爱的,我最喜欢带你了,因为我担心你因为不喜欢这个游戏,所以慢慢的对这个游戏失去兴趣,从而不喜欢和我一起在游戏厅里面打游戏。”
迟南写到这里之后又觉得有些困倦了,他开始思考自己写作过程中的困境。
迟南在逛我爱写作网的网站的过程中,发现一位作者的笔名的有辨识力的程度其实和这位作者的笔名的名气没有任何关系。哪怕这位作者的笔名写得非常大众化,并且很难让人记住,只要这位作者他的作品比较出名,就会有很多的读者来收藏他,毕竟读者收藏一位作者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这位作者他的作品吸引到了这位读者。所以迟南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必要去在意自己的笔名是否比较亮眼或者是有辨识力,只有书名比较有辨识力,才是更可以吸引读者去点进这本书看他的简介的,这才是有用的东西,而迟南应该摒弃一些没有意义的想法,专注到自己的创作中,而不是纠结一个名字好不好听这种无聊的事情。
迟南又想到,自己如果起一个文静一点的笔名的话,可能会显得自己更加的正经和古板,但是这也是有利于他的,因为他不想起一些花里胡哨的比比名,虽然他们比较个性化,但是迟南喜欢将自己的人设塑造的内敛一点,这样才比较符合他的性格和他写小说的初衷,他才能更好的使用这个笔名来写小说。
并且迟南现在点进小说APP的习惯也已经改正了,他不再去关注一个作者的笔名是否好听,或者他的小说的封面是否好看。它是首先会进入到仔细阅读小说的简介和正文的状态,当他觉得这个简介让他感兴趣以后,他会点进正文去慢慢的品味和分析正文的亮点,以及为什么这本书让他觉得好看。这比封面的好看和笔名的优美更有意义。
迟南对沈桓尧说:“宝贝,我们现在可以去逛一会儿商场吗?”沈桓尧说:“好呀,宝贝。”沈桓尧准备带迟南去逛一逛附近的新商场,最近他们的小区附近开了一家全新的商场,并且已经开始促销打折了。迟南一听到打折就非常兴奋,虽然他现在已经通过写小说赚到了2000块钱,但是2000块钱还是不够他买一个好一点的电脑。迟南现在用的还是一个普通款的电脑,因为他想要通过自己小说赚钱来给自己买电脑,虽然他现在有一个非常有钱的老公,但是他觉得这样才更能让他的写作有动力。
但是迟南现在想要去欣赏一下非常高级的电子产品。他想要去电子产品的商店里面提前挑选等他的稿费到达3000以后可以购买的电子产品,比如说电脑还有平板之类的,甚至迟南可以买一个电容笔来尝试用笔写字,但是迟南知道用笔写字的速度是非常慢的,他根本就没有办法在很快的时间内写出很多的字数,他现在的码字时速已经飞飙到1万字一小时了,这是迟南在语音输入的状态下码字的速度。但是迟南一旦切换到用笔来写字的速度的话,迟南的速度就会奇慢无比,甚至会降到1000字一小时,其实1000字一小时对于一个用笔来写作的作家来说,已经是非常快的写作速度了。毕竟迟南还记得自己在高中的时候写一篇八百字的小作文需要整整六十多分钟,否则的话他根本就写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