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南又发现,其实在写文的过程中看一些激励自己的鸡汤的过程其实根本不重要,对现在的迟南来说,重要的只有迟南现在的码字字数,只要迟南可以在一天以内码够三万字,无论迟南使用了什么方法督促自己,那都是对迟南有利的。如果迟南一味地去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来看励志鸡汤的话,迟南或许反而会得不偿失,因为迟南这些看鸡汤的时间本来可以用在码字上的。迟南心想,自己一定要加油努力了。
总之,迟南刚才的现代都市宿敌文的第一章就这样完成了,迟南决定给这本书取一个名字,在现代都市这个频道,有很多书名都是简短且带有深长的意味的,也有的比较简洁直白,让人一眼就能看到这本书吸引读者的地方在哪里,迟南决定也取一个简洁直白的书名。
取好书名后,迟南突然发现现在的时间已经来到了中午十二点,再过一个小时,就错过他们午饭的时间了。迟南一到饭点就特别容易焦虑,他必须先走下床,停止自己的码字进程,然后去客厅的餐厅里吃午饭,因为这个时间点,沈桓尧肯定已经给他做好了午饭,并且等着他去吃了。虽然迟南如果来吃饭的时间点晚一点的话,沈桓尧也会帮迟南把饭菜给热好,但是迟南始终觉得热过的饭菜是没有刚烧好的饭菜更加原滋原味且新鲜健康的,毕竟饭菜在饭锅里闷了几个小时后,也会有一定概率变质一点点。迟南知道,沈桓尧做午饭的时间大约在十一点半左右,所以迟南这个点去吃饭,饭菜一定还处于非常新鲜的状态,如果迟南等到一点半或是两点去吃,就不一样了。并且,迟南非常不喜欢在码字的过程中感受到后续的日程中有一项事情需要他马上去做的感觉,这会让他的码字过程变得不那么专注,比如现在,他就时时刻刻想着,自己早晚都要去吃饭,现在他最多也只能码一个小时的字,而且他的肚子随着时间的流逝也只会越来越饿,随着饥饿感的增加,迟南的状态会越来越差,这样的话他的码字效率也会减半。于是迟南高兴地下床去吃饭。
吃好饭填饱了肚子以后,迟南心想,现在他又想和沈桓尧出去玩了,于是迟南说:“宝贝,我们今天去小区里的自行车道骑自行车吧,我觉得这是一种比较好的运动方式,虽然自行车不能让我消耗太多的体力,但是我非常喜欢自由自在地骑在自行车上一边加速一边欣赏其他风景的感觉。自行车比人走路来得快多了,所以我在路上也会像风一样逛着自然风景。”沈桓尧说:“好呀,小宝贝,我们现在就走吧!我们的地下车库里不仅停着很多豪车,而且还有两辆豪华的自行车哦。”迟南好奇地问沈桓尧:“宝贝,它们是什么颜色的呀?”沈桓尧说:“它们是长得一模一样的情侣款自行车哦。”迟南又问:“我想问的不是它们两个长得是否一样,我只是好奇这两辆自行车的颜色而已,它们是红色还是蓝色黄色呢?”沈桓尧现在却挠了挠头发,说:“宝贝,我不记得了,因为我们住在别墅里那么久也没有骑过这两辆自行车,我当时在迎接你住进别墅的时候,当时为你准备的东西太多了,有电子产品,有沙发和椅子,还有很多其他的,所以我一时之间已经想不起来这两辆车的颜色是什么了,但是我可以保证,它们两个是情侣款的。”迟南说:“好吧,那我们过去看看吧!”
沈桓尧领着迟南来到了别墅的地下车库,地下车库与别墅之间的距离很近,甚至就在别墅的隔壁,迟南说:“我不喜欢进地下车库,因为下面有好多灰尘,你帮我把这两辆自行车推上来好不好?”沈桓尧说:“那当然了,我当然是不舍得迟南小宝贝进地下车库的,因为地下车库很难通风,所以总是有一股奇怪的臭味,所以我当然也不建议迟南小宝贝下去哦,如果迟南小宝贝下去的话,心情肯定会变得非常不好。”迟南说:“对,我最讨厌的就是那股地下车库的臭味,那味道简直不想让人闻到第二次!而且每次你的车子从车库里开上来的时候,车子的空间里也混杂着一股车子本身的皮革坐垫的味道和地下车库的灰尘味道混杂在一起的臭味,只有你开窗了以后,我才愿意坐到你的车上。”沈桓尧说:“宝贝,这件事确实是我没有考虑周到,我以后一定会把车子里的臭味排干净,把窗户全都打开,再用我自己的鼻子闻一闻车里的味道,仔细检查并且发现没有臭味后,再迎接迟南小宝贝上车,好不好?”迟南说:“宝贝,我没有想要怪你啊,我只是想吐槽一下地下车库的臭味而已!不过,看到你这么在乎我有没有闻到臭味,我非常高兴呢,沈桓尧宝贝,我真是非常喜欢你!”
沈桓尧到地下车库去,准备将两辆自行车全都推上来,如果沈桓尧只有一辆自行车需要搬上来的话,沈桓尧可以一边骑着车一边上来,但是有两辆的话就不行,沈桓尧必须用手推着车。说实话,推着两辆自行车上来真的比较危险,迟南考虑到了这一点,然后在沈桓尧临走前拉了一下沈桓尧的手臂,然后对沈桓尧说:“宝贝,要不你一辆一辆分开推上来吧,我怕你在地下车库的上坡路上滑倒。”沈桓尧说:“好呀,我的宝贝,虽然我的力气非常大,一般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但是宝贝既然这么关心我,对我做出这样善意的提醒,我当然是要听迟南小宝贝的话啦。”于是沈桓尧一辆一辆分开推自行车,来回走进走出车库了两次,沈桓尧在推着第一辆自行车上来的时候,迟南禁不住感慨道:“哇塞,这辆自行车真的非常炫酷诶,是大红色的,而且一看就是名牌的,我感觉如果我们两个人骑着这种款式的自行车出门,路人都会看我们诶。”沈桓尧说:“宝贝,我们就是富豪呀,所以骑自行车当然也要骑着最豪华的,这是我们应该享受的生活质量呀。”迟南高兴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说:“是哦,我现在是沈桓尧的恋人,沈桓尧会不停地给我送礼物,所以我也是一个大富豪啦。哼哼,骑着富豪的自行车,我还真是有些不习惯呢,我要尽快适应起富豪的生活!”沈桓尧说:“宝贝,你其实已经过了很久的富豪的生活了,只是你因为沉浸于自己的作家事业里,所以你过了很久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呢。”迟南惊讶地说:“是吗?但是我其实是因为整颗心都放在沈桓尧身上,所以才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呢,我的精力要么放在写文上,要么放在和沈桓尧谈恋爱上,所以也没有什么过多的虚荣心啦。”沈桓尧说:“哇,真的吗,那我实在是太高兴了,哼哼。”现在,沈桓尧已经把两辆自行车都推上来了,迟南看着地下车库,然后不禁好奇地说道:“宝贝,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地下车库在下暴雨的时候不会被水淹没呀,毕竟地下车库的门口只有一个向下的斜坡,一旦暴雨在地面上不断流动并且积攒成很大的水坑,水肯定会往低处流,也会第一时间流向地下车库呀!”沈桓尧摸了摸下巴,说:“地下车库应该是会有挡水板,当暴雨来临时,挡水板会防止地下车库被雨水淹掉。”迟南立刻夸赞道:“宝贝,你好聪明呀。”沈桓尧说:“宝贝,你也是哦。”
接着,沈桓尧和迟南便开始走到各自的大红色自行车旁边,这辆自行车前面的篮子非常大,而且是由和自行车材质一样的钢铁做的,所以永远也不会塌陷,所以迟南非常高兴,他看到沈桓尧把他的背包放进了自己的自行车篮子里,然后高高兴兴地对迟南转头:“宝贝,我们出发咯。”迟南说:“哈哈,宝贝,我今天真的好高兴呀,高兴得都要说不出话来了。”沈桓尧说:“宝贝,你现在不就是在说话吗?”迟南说:“对哦,但是我只是想表达一下我这种高兴的感觉,这只是一个比喻,并不是说我真的说不出话来了呀,沈桓尧,你真的像以前那样聪明吗?我怎么感觉你变笨了?”沈桓尧一边专心地看着眼前的空旷平地,准备坐上自己的自行车椅子,一边说:“嗯,是我没有理解好迟南宝贝的意思,但是我真的非常喜欢迟南小宝贝这副非常高兴以至于说话都变得随便的样子!”迟南说:“宝贝,小心哦,我们等到正式开始骑车的时候,还是专心骑自行车吧,毕竟我好久没有骑自行车了,有些掌握不了平衡,等一会儿后会有摩托车和其他自行车和我们在一起行驶,停车和加速减速的时候要注意安全哦。”沈桓尧说:“没问题,宝贝,我其实也好久没有骑自行车了,所以我们两个人都好久没有骑自行车了,这也算是一种情侣款的好久没做同一件事吗?我们非常有默契哦。”迟南说:“哼哼,也算吧!但是我觉得现在我们两个人本来就是情侣,所以也已经不需要去做一些其他的事情来证明我们自己是情侣了,沈桓尧宝贝不用太纠结情侣款的衣服还有自行车之类的!”迟南说话的声音变得稍微大了起来,因为沈桓尧和迟南现在正被一阵大风吹过,这阵风的风力虽然非常大,但是却很温暖,因为这是带着春天的自然香气的风呀。
接下来,沈桓尧和迟南停止了说话,因为他们两人炫酷地从地下车库门口开始前行在自行车道上了,沈桓尧的自行车骑在前面,迟南的自行车跟在沈桓尧的自行车的后面,因为迟南是一个路痴,不认识附近的路,也记不住导航的地图,所以迟南想要出门骑着自行车遛弯的话,如果想要走一条风景美丽的道路,还是要靠着沈桓尧来帮他引路。更重要的是,迟南非常喜欢让自己的视野以内有沈桓尧的身影,正是因为迟南现在可以随时看得到沈桓尧,所以迟南才在自行车道上非常安心地骑行,否则的话,迟南会有些慌乱和不安,因为当迟南的自行车骑在沈桓尧前面的时候,迟南前面要么就是空荡荡的平地,要么就是路过的陌生人,迟南即使心里知道沈桓尧的自行车跟在他后面,迟南也会觉得仿佛自己现在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极度没有安全感和被沈桓尧陪伴着出行游玩的感觉,更没有一丝谈恋爱的感觉。好在现在迟南骑自行车骑得特别高兴,迟南一边骑行,一边感受着因为自己快速移动而向着他的面庞吹拂过来的春风,觉得无比的舒适,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块地方是没有柳絮的,或许是附近没有会飘柳絮的树吧,所以迟南也不用担心在半途之中被柳絮砸中,然后变得看不清前面的道路。
迟南跟着沈桓尧,在小区和公园的自行车道绕了好一大圈,因为他们的自行车的速度比较快,比他们一边走路一边赏景的时候要快多了,所以迟南的身边的风景变幻速度也很快,迟南一会儿就能看到一幕全新的地貌和花草树木或是人工小河小溪,还有美丽的闪着炫彩光芒的喷泉。迟南对此感到又新奇又高兴,迟南觉得今天自己真是和沈桓尧度过了一段愉快的时光。
骑好自行车后,时间已经来到下午四点,迟南和沈桓尧非常迅速地骑着自行车回到了他们的别墅门口,迟南虽然很舍不得自己的自行车之旅,但是他一想到沈桓尧一直在他身边和他谈恋爱,便一点也不再留恋了,他和沈桓尧一起在门口换好拖鞋,然后迟南便又拿起自己的键盘,开始新一章的都市宿敌文。目前迟南的写作进度是第二章。
迟南在第二章的宿敌文里写道:
云江和白长风在新学期的关系一定是变得越来越不对付的。云江首先对班长明确强调:“我是不会在通讯软件上和他提前说明一声,我们即将要在同一个宿舍里生活了的,而且我见到他以后,我也绝对不会对他态度有多好,如果他不惹我的话,我也不会惹他,但是一旦他主动让我不高兴,那么我就会非常不高兴。”
迟南写到这里后,沈桓尧对迟南说:“宝贝,你写了那么多,其实这位班长还没有一个名字呢。这位班长还挺可怜的,你给他赐一个名字吧,伟大的这篇小说的创世神,迟南宝贝?”迟南说:“可是我非常担心这篇文章的节奏太慢,如果我将太多的笔墨注入到完全和主角的宿敌关系没有关联的角色上,我觉得读者看了以后肯定会觉得这本小说好无聊,一点也没有看头,然后就会在我的第一章和第二章直接走人,这样一来,我这本小说的整体数据就会被我的节奏给拉垮,我的数据和收益也会很差,呈现出首章点击率超高,但是后续点击率下滑太快的现象。你看,我都把我这本小说后续会如何凉透都想象出来了,你也能明白我现在的心情吧?如果我给这位班长多赐了一个名字,读者看我的第一章和第二章的时候就会头脑混乱,那我这本书的开头也就起得非常失败。我的原则和目的是,让我的第一章里出现的人物既合理、又非常简单明了,而且还不会绕晕读者,让读者能够清晰地记住。所以我就干脆让班长就一直叫做班长啦。”沈桓尧说:“宝贝,我完全可以理解你现在的心情,但是这是一本都市的长篇正式小说,如果你一直叫他班长的话,这篇小说会没有什么正式感,我觉得你提出的会让读者觉得信息量太多、并且记不住人物的问题,也是非常有道理的,所以我们可以折中选择一下,给这位班长起一个代号,怎么样?代号的话,既不是有名有姓的会让读者疑惑且难以记住的人物、让读者清晰地对他有一个很形象的印象,而且也可以让整本小说看上去变得更加靠谱且正式,毕竟宝贝的小说里以后不能每出现一个配角,就用他的职业起名称吧。这在读者眼里,实在是一件非常伤心又可惜的事情,因为这会让读者觉得这位作者的写作水平太拉垮了,连配角的名字也懒得起,还有比这位作者更懒的作者吗?”
迟南非常认真地点点头,迟南是一个非常乐于去接受沈桓尧的写作技巧的建议的人,于是迟南也根本不会怪沈桓尧在明里暗里地说他懒,而是立刻对于自己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宝贝,原来在读者视角看这个人物,是这种感受呀,这样看来,我以后可不能再用配角的职业或者简单的描述来代指配角了,我本以为简单的描述会让读者在自己的视角里更清晰且易懂地接受我的信息,没想到却出现了影响读者观感、显得自己很懒的问题,我接下来就给这位班长起一个代号,我想想,嗯……就叫眼镜仔好了!因为他在开头的时候被公示栏惊得把自己的眼镜给不小心弄掉了,这一段剧情真是非常有特征呢!算了算了,我还是直接给他起一个名字吧,但是中间用一个绰号来过渡一下,就能给读者留下印象了。”沈桓尧说:“宝贝,你真是太棒了,那宝贝就接着继续写吧!”
于是迟南重新打开已经自动锁屏的电脑,输入自己的电脑密码,也就是沈桓尧的生日加上一串乱码,然后再打开自己的文稿软件。因为迟南的电脑总是会自动锁屏,这是系统设置的原因,所以,迟南一直不太允许自己在写作页面开小差,电脑在两分钟内就会自动锁屏的机制,让迟南必须保持着每隔两分钟就必须敲一次键盘或者移动一次鼠标,这也是让迟南能够保持专注的好方法。最起码,迟南不会被自己的平板给引走,开始在社交媒体上刷关于码字的鸡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