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沈桓尧回答说:“宝贝,买来不穿其实并不浪费哦,因为我有非常多的钱呀,其实迟南小宝贝现在的衣柜里已经放了一大堆衣服了,每一件都是非常漂亮的精致又高贵的衣服,品牌也是保迟南小宝贝满意的。”迟南听到了以后非常高兴,因为迟南知道沈桓尧口中说的能让他满意的品牌,一定是这世界上最好的品牌之一,迟南顿时有些迫不及待地想回家去试各种衣服了。
迟南心想,他还是买卫衣和毛衣比较适合,毕竟迟南现在最常穿的就是卫衣和毛衣,还有普通的长袖衣服,迟南对此感到期待,他心想着,如果他和沈桓尧穿着休闲的情侣衣服出门的话,即使没有西装那么亮眼,也会非常吸引人呢。很多人说不定都会在心里默默祝福他们这对情侣长长久久。想到这里以后,迟南便变得更高兴了,他心想,自己回了别墅以后一定要准备好相机,然后准备在他们出门的时候拍他们穿着情侣装的照片,最好要到很多不同的景点去拍,拍到一百张,他们就可以把这些照片整理成相册,然后收藏起来了。或者,他们也可以把他们谈恋爱时期的合照贴在墙上,毕竟沈桓尧的别墅那么大,一定可以空出来一张专门用来收藏恋爱回忆的恋爱墙,然后迟南定期都会跑到他们的恋爱墙前面写作,特别是迟南写小说写到主角的情感互动的时候。迟南心想,他实在是非常想看到恋爱墙的诞生,这对迟南来说和他的小说出版成实体书一样高兴。当然,迟南又重新思考了一下,他收回之前的想法,觉得还是出版小说的实体书最让他高兴,毕竟迟南的梦想是写小说呀,恋爱对于迟南的人生目标其实是次要的,当然,迟南并不会把自己的人生观中对恋爱的价值定义告诉沈桓尧,否则的话沈桓尧会伤心很久的。
迟南又想着,他其实可以去当摄影师,毕竟听说摄影师也是一项非常自由的职业,可以让迟南见识到各地的大好河山的美景,并且将每一帧画面都定格在相机上面,这样迟南的人生也非常有意义。但是比起写小说,迟南还是放弃了摄影,毕竟迟南觉得自己最喜欢的那本小说的cp是对他来说非常重要的事物,迟南觉得现在他已经有经济条件去全职经营和叙述这对cp的故事,那么迟南当然是义无反顾地选择写小说,哪有其他的闲工夫去关注其他事情呢?而且,摄影师所得到的乐趣就是赏景,而这一点,沈桓尧可以在迟南没有成为摄影师的情况下帮助迟南享受到,毕竟沈桓尧可以带迟南到各地去旅游呀,迟南非常喜欢去各地旅游,虽然他很爱干净,但是为了他小说的灵感,他可以付出一切。
在迟南开始逛服装店以前,迟南又去了附近的桌椅上写了两千多个字,迟南发现最近自己的灵感总是容易被中断,因为他写小说很容易累,也容易被其他一些微小的事物分心,迟南并不想成为这样的自己,于是迟南选择了每写一千字就新开一章章节,然后迟南便在新章节里更有动力写更多的字数,反之,如果迟南一直在堆积了很多字数的章节里写作的话,迟南就会下意识觉得自己已经写了很多字了,从而产生倦怠情绪,并且迟南在开始继续写作前也很难分出心去记录他上一次写到多少字,这会增加迟南的工作量。迟南尝试过在一个已经有七千字的文稿里继续写,结果他在接下来的一小时里一会儿摸鱼一会儿写,最后竟然只写了一千个字,最后迟南这章章节的总字数达到了八千字,这听上去非常多,但是实际上迟南在短时间内的写作效率是越来越低的。但如果迟南新开一章字数为零的文稿就完全没有这个问题,如果迟南想看一看自己在一段时间里写了多少字的话,迟南直接看这章章节的总字数就行了,完全不会被之前那样的七千字的表象所迷惑,看到的一般是几百字或是一千字出头,看到自己的字数比较少,迟南才会有紧迫感和危机感,才能督促自己写更多的文字。
写着写着,迟南惊喜地发现自己的字数已经稳定在里五千两百字一小时左右,这可能是他刚才训练自己一边说话一边码字后的结果,迟南发现自己的打字速度变快了不少,但同时他也需要消耗更多的精力去盯着屏幕上的输入法上跳出的选项来选择正确的字,长此以往,迟南会觉得很疲惫,但这对迟南这样脑补剧情的速度非常快的小说家来说,其实是一种虚假的疲惫,因为给迟南带来疲惫感的并不是脑补剧情时的苦恼和头秃,而是输入新的字符时的手的疲惫和大脑被打字事务干扰的烦躁。
迟南在写出新的两千字的过程中,发现自己又忘记分行了,写小说如果不分行的话可是会让读者的阅读体验呈直线型下降的,迟南感觉给上面的一些情节补上分行,至于再之前的已经被他写完并且关闭的章节,迟南就懒得管它了,毕竟迟南现在的首要任务是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