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迟南和沈桓尧走到了商场的跟前。迟南和沈桓尧一向都是特别喜欢在商场里购物的,因为他们两个人之间,一个人喜欢买昂贵且自己从来没见过的东西,另一个则非常乐于让恋人用自己的钱来购买他自己喜欢的东西。这对他们两人来说都是顶好的享受。迟南看到商场后心情都禁不住变得好起来,但是迟南这次并没有先走进去,因为迟南现在急着回家换掉臭臭的衣服!
迟南发现自己非常不乐意一直处于阴雨天的户外环境里,因为这样迟南觉得自己随时都可能被雨给淋到,让迟南陷入了一种觉得自己不安全的认知里,让迟南的心情也低落下来。于是迟南对沈桓尧说:“要不,我们去商场的门口看一看?我们就进去避雨一会儿,在里面待够五分钟就马上回家。”沈桓尧说:“好呀,我的小宝贝。”于是沈桓尧和迟南就开开心心地走入了商场的大门,即使现在是阴雨天,但是商场的大门也随时敞开着,仿佛在欢迎新顾客的到来,为什么商场的大门一直保持敞开并且不怕里面的环境被雨淋到呢?因为商场的头顶上有很大一块挡雨的屋顶帐篷式的建筑板呀,有了它的存在,待在商场里面的顾客根本不用担心被淋到任何一滴雨。
只不过商场的内部有些湿哒哒的,因为进入的行人全部都带着雨伞,并且鞋底也都是湿的,这没有任何办法,顾客们只能在滑溜溜的砖块上留下一只只用水做的脚印,对此,商场的解决办法是在入口处铺设一层吸水的地毯,迟南进入时,看到这地毯后觉得它非常可怜,因为地毯原本蓝色的颜色已经被顾客们踩得脏兮兮了,但这也没有办法,因为地毯就是派这个用处的。
迟南心想,地毯勤勤恳恳地在这里工作,却什么也得不到,而迟南虽然想要日更三万,但是他可以在写文的时候摸鱼,还可以自由地转移工作地点,和沈桓尧一起外出寻找灵感,所以迟南觉得自己比起地毯真是幸运多了,这样想着,迟南觉得自己更没有不努力的理由了,迟南要加快脚步,在商场里走马观花地逛一圈后立刻就加快脚步回到家里换好衣服并且开始码字!迟南现在因为非常珍惜自己的时间,所以迟南觉得自己还是不要再浪费自己前往咖啡馆的那二十五分钟时间了,毕竟按他现在的码字时速来看,二十五分钟已经够他码完两千两百个字,这对他这样虽然目标定立得很高但是实际行动中能码出的字数并不多的作者来说,也算是一种帮助很大的成功和防止他焦虑的心灵上的慰藉。迟南觉得自己真是越来越让自己的精力围绕着写作旋转了,迟南觉得自己达到了初步的成功。
迟南虽然进了商场后看到了吃喝玩乐的各种商店,比如卖闪亮小卡片等的二次元周边小店,还有香水店、以及各种衣服店,但是迟南嘴上说只看五分钟就真的只逛五分钟,迟南进来主要是让自己的全身上下都暖和一点,然后补充够了暖气再继续踏上回家的路。至于为什么迟南和沈桓尧不直接叫一辆出租车,那当然是因为迟南并不想要闻到车子里的空气味道,迟南知道,下雨天的时候司机一般都不会开窗户,所以车里的味道会有些闷,即使沈桓尧叫来的是最贵的专车,车里喷了香水,迟南也并不想要进去,这又是因为迟南知道,在下雨天进车门的时候,会有一瞬间在他收伞的时候他的头顶不受任何防雨的工具保护,导致他的头顶容易在一瞬间被淋湿。但如果迟南不收伞就直接进车里的话,又是不现实的,毕竟伞面那么大,如果迟南不乖乖地把它收起来,迟南根本就没办法带着这样一个庞然大物躲进车里。就因为这一瞬间的令人伤心的淋雨风险,迟南放弃在下雨天坐车,迟南宁愿徒步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