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会感谢你的,先生。”维尔玛微微一笑。
如果是过去,夏洛克听见这类言语只会摇摇头。但现在,他的反应成了叹息。
到达贝克街,两人分别从左右两边下车。维尔玛关闭车门,在出租车开走后,和夏洛克对视,问:“要不要去酒吧喝一杯?我请客。”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
维尔玛和夏洛克俩人是从员工通道进的,他们一路穿过拥挤的厨房,路过员工换衣间,最后才到达了酒吧的吧台旁。
很快,维尔玛套上刚刚从换衣间拿的工作服,化身调酒师站在了吧台后,问目前吧台上唯一的一名客人:“想喝点什么,福尔摩斯先生?”
“随意。”夏洛克笑笑,坐在了吧台边的椅子上,观察起四周来。
这是考她呢!
维尔玛轻轻挑起了一边的眉梢,大脑飞速运转。
她知道福尔摩斯的家境富裕,对酒水的评鉴能力必然不会差。而作为侦探的他,想来也要时刻保持自己头脑的清醒,易醉的烈酒自然不在他的选择范围内。
如此,维尔玛有了答案。
于是她弯下腰,在柜台里翻出了一瓶夏布利白葡萄酒,在确认醒酒完成后,缓缓倒入了酒杯中。
夏洛克闻了闻杯中的酒,笑着道:“夏布利的口感清爽,确实是我最爱的葡萄酒之一。”
这就说明选对了。
闻言,维尔玛的嘴角上扬,却回:“但你在一位手艺极好的调酒师面前,认可了一杯只经过醒酒工序的勃艮第,先生,这是不是不太礼貌?”
“是不太礼貌!”一个男人在此时顺势接话,坐在了夏洛克的身旁,侧身对着维尔玛,“希尔小姐是‘响铃’酒吧最好的调酒师,怎么能只点一杯无处发挥的葡萄酒呢?你说是——”
男人的后半句话,在看见身旁男人是谁时,一下卡在了喉咙口,好久才惊讶道:“夏洛克·福尔摩斯?”
“小斯坦福先生,”夏洛克对他举杯,“听起来你是希尔小姐的常客。”
“你什么时候回的英国?”小斯坦福先生无比惊讶,上下打量了夏洛克一番,“怎么也没通知我一声?”
“你们认识?”维尔玛问。
“小斯坦福先生和我是校友,我们同在剑桥大学读化学专业。”夏洛克解释。
维尔玛露出了然的表情。
她一边问,手里也没有闲着。在见到小斯坦福的那一刻,维尔玛就快速地拿起雪克杯放在一边,随后又拿起各种材料,在其中加入酒水,混合、摇晃……
几套动作下来,维尔玛把那杯酒水推到了小斯坦福先生的面前,说:“您的最爱,今天我请你的,斯坦福先生。”
小斯坦福哪里会不知道自己这是沾了谁的光,他的视线在两人之间游离,问:“你俩怎么认识的?”
维尔玛刚想开口,只见小斯坦福捂住了耳朵,说:“算了!别告诉我了!我猜肯定和什么案子有关系!”
维尔玛忍俊不禁。
夏洛克也是顺势岔开话题,对小斯坦福说:“既然你在这,我也省得另外去找你了——我有件事想要请你帮个忙。”
“你说。”小斯坦福立刻正色起来。
“我刚回伦敦,现在在贝克街221B租了一套两居室的公寓,价格高昂,需要一名合适的室友。”夏洛克说,“对方得能接受我的一些习惯,房租分摊方面可以再谈。”
小斯坦福先生点点头,答应道:“行!交给我!只是这事你着不着急?”
“不着急,你慢慢找。”夏洛克温和回答,“合适最重要。”
“你的什么习惯?”维尔玛好奇询问。
“因为探案不太规则的生活习惯。”夏洛克回答,“还有就是我可能会在公寓拉小提琴。”
小提琴?
维尔玛没想到这位侦探是拉小提琴的那类人。
“我以为你更像是个弹钢琴的。”维尔玛说。
听到维尔玛的话,夏洛克干脆摊开他的左手,开始教学:“那么你看——这是按弦乐器的老茧。”
他的手心朝上,手指微微弯曲,让维尔玛得以看见他修剪整齐的指甲,和指腹上的一层发白的茧子。
“倘若你在一个人的手上看见这类的茧子或者是死皮,那么就可以推理出这人会弹奏弦乐器。至于是哪类弦乐器,得结合另外一只手的茧子来看……”
维尔玛凑上前,聚精会神地观察。
如此仔细看,倒是还能在上面隐约看见一道道划痕似的线。
“你可以上手摸一下,理解茧子的形状和厚度。”夏洛克说。
而小斯坦福就这么眼睁睁看维尔玛真就伸手捏起了夏洛克的手指。
等一下。
他端起酒杯送到自己嘴边,心不在焉到杯壁都撞到了门牙。
这俩到底怎么认识的?认识多久了?
为什么自己觉得这幕发生在夏洛克·福尔摩斯身上如此诡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