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的名声确实不好,生活也算得上不检点。”姚宇哲瘫坐在地上,语气平静得像是在讲述别人的故事,“我在客栈做跑堂的这些年,几乎每天早上都能看到不同的男人从她的卧房里出来。有时她也会夜不归宿,第二天清晨才蓬头垢面、衣衫不整地出现在客栈门口,眼底带着掩不住的疲惫。时间久了,我也就见怪不怪了。”
“那吴秀灵的儿子呢?”阮萍萍突然打断他的话,眼睛亮晶晶的,满是好奇,“他当初不是说真心喜欢老板娘,要娶她吗?怎么就这么轻易放弃了?”
程霄和阮丛生站在一旁,闻言不由得相视一笑,阮萍萍这哪里是在审问,分明是把姚宇哲当成说书先生,听得入了迷,迫不及待想知道后续情节。但两人向来宠着她,也不打断,只是静静站在一旁,听姚宇哲继续讲述。
姚宇哲看着阮萍萍一脸急切的模样,忍不住露出一抹浅笑,用哄孩子般的语气答道:“自然是没有来娶。他倒也不是骗老板娘,只是吴秀灵生怕夜长梦多,当晚就带着全家连夜搬离了馒头村,连家里经营多年的绸缎庄都弃之不顾了。村里没人知道他们搬去了哪里,直到一个月后,才有个自称是他们家管家的人来村里,将绸缎庄连铺子带生意一并兑了出去,从此之后,吴家人就彻底没了音讯。”
“看样子,是吴秀灵怕儿子执迷不悟,才急着举家搬迁,断了他的念想。”阮丛生站在一旁,轻声分析道,语气中带着几分了然。
“正是如此。”姚宇哲点了点头,脸上的笑意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是几分感慨,“后来这样的情况频频发生。村里那些有家室的掌柜、商户,都怕自家男人跟老板娘扯上关系,要么动之以情,要么威逼利诱,纷纷带着家人搬离了村子。久而久之,馒头村就越发萧条,往日的繁华景象,也就一去不复返了。”
“何止是萧条。”阮丛生忍不住吐槽道,“现在这村子简直称得上荒凉,大白天街上都看不到几个行人,连像样的商铺都没有了。”
程霄听了半天,见两人越聊越偏,始终没触及核心,忍不住出言打断:“这些陈年旧事暂且不说。我们更想知道,那衣柜后的密室,到底是怎么回事?”
姚宇哲闻言,目光扫过房间里的陈设,最后落在那扇描画着美人图的衣柜门上,眼神变得复杂起来,沉默片刻后,才缓缓开口,继续讲述那段尘封的往事:“大概五六年前,我那时也就十一二岁,个子刚比灶台高出一点。老板娘见我手脚麻利,便让我接手了后厨的活计,她自己则彻底当起了甩手掌柜,整日里依旧与不同的男人厮混……”
五六年前的馒头村,早已不复往日的繁盛。街上只剩下零星几个当地村民摆的小摊,售卖些瓜果蔬菜、针头线脑,那些曾经热闹的大商铺,要么关门闭户,要么早已易主。往来的行人倒是不少,却大多是赶往释妄岛或从岛上返回的病患与家属,行色匆匆,很少有人会在村里停留。
这一日,客栈门口突然传来一阵争执声,打破了午后的宁静。
“你个小贼!好好的行乞不行,竟敢改行偷盗!真是晦气!”一位身着劲装、身背包裹的男子,正对着一个蜷缩在墙角的乞丐厉声呵斥。话音未落,他抬起一脚,狠狠踹在乞丐的胸口上。
那乞丐本就瘦弱不堪,被这一脚踹得瞬间倒地,甚至还顺着地面往后滑行了一小段距离,嘴角溢出一丝血迹。那劲装男子显然是习武之人,力道极大,乞丐趴在地上,半天没能爬起来,只能痛苦地蜷缩着身子。
劲装男子似乎还没解气,攥着拳头就要上前再揍乞丐一顿。就在这时,一道娇媚的声音突然从客栈里传来,拦住了他的动作:“哎呦呦~这位客官,何必发这么大的火气?”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金花扭着纤细的腰肢,轻摇着一把团扇,从客栈里走了出来。她身上穿着一件水绿色的纱裙,身姿婀娜,眉眼间带着几分慵懒的媚态,径直走到劲装男子身边,柔若无骨地靠了上去,声音娇滴滴地说道:“难不成,是我昨晚伺候得不够周到,惹得客官一大早就在我门口找晦气?”
大庭广众之下,金花这般亲昵的姿态,让劲装男子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他连忙伸手环住金花的腰,语气瞬间变得谄媚:“哪敢哪敢!是我一时冲动,扰了老板娘的清静,我给你赔罪,给你赔罪!”说着,还假意要给金花作揖。
金花哪里真要他赔罪,连忙用团扇拦住他的手臂,语气带着几分调侃:“行了行了!客官不是还要赶回家见娘子吗?再耽搁下去,天黑之前可就到不了家了。到时候误了时辰,你可别怨我。”
劲装男子闻言,脸上露出一抹猥琐的笑容,凑近金花的耳畔,压低声音说道:“若是能留在老板娘身边,就算被娘子骂一顿,我也求之不得呢!”说完,他还伸手轻拍了一下金花的翘臀,随后大笑着转身离去。
金花看着他离去的背影,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对着他的背影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低声骂了一句“畜生”,随后便快步走到乞丐身边,蹲下身,伸手想要扶他起来。
那乞丐见有人靠近,下意识地瑟缩了一下,眼神里满是恐惧,连忙摆着手解释:“我没有偷东西!是他的钱袋掉在了地上,我只是帮他捡起来,想还给他而已!我真的没有偷!”
“我知道。”金花的声音温柔了许多,眼中带着几分怜悯,“我在屋里都看见了。你伤得怎么样?还能站起来吗?”
乞丐见她并无恶意,才渐渐放下戒心,尝试着想要起身,可胸口的剧痛让他刚抬起一半的身子又跌了回去。那劲装男子的一脚,着实伤得不轻。
金花见状,连忙冲着客栈里喊道:“小宇子!快来帮忙!”
姚宇哲听到呼喊声,立刻放下手里的活计,快步跑了出来。见金花正蹲在地上扶着一个脏兮兮的乞丐,他连忙上前搭手,两人一起将乞丐搀扶了起来。
“你去把老李头请来,就说我身子不舒服,让他来给我看看。”金花吩咐道,姚宇哲便转身朝着村里唯一的赤脚大夫老李头家走去。
这老李头是个老光棍,年轻时爱四处游荡,不知在哪学了点皮毛医术。如今年纪大了,便回了馒头村,靠着这点医术糊口。他的医术算不上高明,治不了大病,却也治不死人,诊金更是看心情收取。若非实在难受,村里很少有人会找他看病。
金花搀扶着乞丐刚走进金花的卧房,老李头就背着药箱匆匆赶来了。一进门看到床上躺着的是个脏兮兮的乞丐,而非金花本人,他立刻面露不悦,转头质问姚宇哲:“你不是说你家老板娘不舒服吗?怎么是这么个叫花子?”
“我要是不说我不舒服,你这老混球肯来吗?”金花边说边走向老李头,笑着上前挽住老李头的胳膊,将他往床边带,“快给他看看,别耽误了病情。”
“这……”老李头被金花拽到床边,却迟迟不肯动手,拎着药箱站在原地,一脸不情愿,“要是别人也就罢了,这可是个叫花子,我给他治好了,也收不到什么诊金,这买卖不划算!”
金花闻言,也不废话,只是微微倚在老李头身上,曼妙的身姿紧紧贴着他的胳膊,随后抬起头,对着老李头抛了个媚眼,声音娇媚入骨:“你放心,他的诊金我替他出。咱们还是老规矩,这段日子你就住在我这客栈的客房里,等你把他医好了再回去,怎么样?”
老李头一听这话,脸上立刻露出了贪婪的笑容,连忙放下药箱,伸手将金花搂进怀里,语气猥琐地说道:“行!那你可得给我安排一间僻静点的客房,我怕晚上你叫得太大声,吵到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