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偷抓着了?”
“哟,还是个生面孔!”
人群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问。林越被围在中间,感觉无数双眼睛盯着自己,压力山大。他必须说点什么,必须解释清楚。
解释……怎么解释?林越脑子飞速运转,“说我是太饿了?说我会干活抵债?”
“各位,听我说……”他深吸一口气,努力组织语言,“我不是小偷,我只是……只是太饿了……”
“饿了就能偷?”一个妇人尖声说。
“不是,我的意思是……”林越急了,语速加快,“我一天没吃饭了,实在受不了,才……才拿了一个包子。我愿意干活抵债,真的!”
他说得很快,很急,发音有些走样。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在极度紧张和饥饿的状态下,他的大脑有些混乱,舌头有些打结。
他想说“饿”。
大炎官话里,“饿”的发音是“lè”,第四声,短促有力。
但他太紧张了,声带绷得太紧,发音时气流控制不稳。那个“lè”音在出口的瞬间,发生了一点微妙的变化——声调偏高了一点,尾音拖长了一点。
听起来,有点像……
“龙”。
周围突然安静了。
死一般的寂静。
包子铺老板的脸色瞬间变了。从刚才的和善,变成了震惊,然后是恐惧。他后退一步,指着林越,手指发抖:“你……尔刚才说什么?”
林越还没反应过来:“我说我饿……”
“不对!”一个老头打断他,“尔说了那个字!尔说的是那个字!”
“我没有!”林越急了,“我说的是饿!lè!第四声!”
“就是那个字!”另一个妇人也喊起来,“我听得清清楚楚!是那个字!”
人群骚动起来。人们交头接耳,眼神里充满了惊恐和愤怒。
“庶民不得言……”
“这是亵渎皇权!”
“要杀头的!”
林越终于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他的发音错了!在紧张和饥饿的状态下,他把“饿”说成了“龙”。虽然只是微小的差异,但在这个世界,这是致命的错误。
“我……说错字了?”林越脑子嗡的一声,“‘饿’说成了‘龙’?这怎么可能?”
“不是的……尔等听错了……”他想解释,但声音被淹没在人群的喧哗中。
“抓起来!”有人喊。
“送官!”
“对!送官!”
几个人冲上来,抓住林越的胳膊。他挣扎,但饿得没力气,很快就被制服了。
林越被押到了县衙。这一次,他没有被关进牢房,而是直接被带到了公堂上。
公堂比林越想象的要大,也要威严得多。正中央高悬着一块匾额,上面写着“明镜高悬”四个大字,金漆已经有些剥落,但依然透着森严的气势。匾额下方是一张巨大的红木案桌,桌后坐着县官。
县官留着山羊胡,脸上皱纹很深,眼神锐利得像鹰。他穿着一身青色官服,头戴乌纱帽,手里拿着一块惊堂木。看到林越被押上来,他皱了皱眉,用惊堂木在案上轻轻敲了敲:“肃静。”
堂下原本有些嘈杂,立刻安静下来。几个衙役分列两旁,手持水火棍,面无表情。堂外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伸长脖子往里瞧。
“尔是何人?”县官开口,声音不高,但很有穿透力。
林越低头不语。他知道,说什么都没用了。解释?辩解?在这个世界,说错一个字就是死罪,解释再多也没用。
“尔犯了什么罪?”县官又问。
“回大人,此人偷窃包子,被当场抓获。”押送他的衙役上前一步,躬身回答,“而且,他在辩解时,说了那个字。”
“那个字?”县官的眼神变得锐利,像两把刀子刺向林越,“尔说了那个字?”
林越张了张嘴,想解释,但发不出声音。他知道,解释也没用。在这个世界,“龙”是皇权的象征,庶民不得言“龙”,违者就是亵渎皇权,就是死罪。他想起之前学过的规矩——大炎王朝以龙为图腾,皇帝自称“真龙天子”,民间严禁使用“龙”字,连发音相近的字都要避讳。
“我怎么会说错呢?”林越在心里问自己,“‘饿’和‘龙’,发音明明不一样啊……”但他知道,在极度紧张和饥饿的状态下,发音确实可能出错。声带绷得太紧,气流控制不稳,一个音就可能变成另一个音。
“看来尔是不肯招了。”县官失去了耐心,拿起惊堂木,“啪”地一声重重拍在案上,“按《大炎律例》第三卷第七条:盗窃财物者,杖责三十,罚银五两!”
堂下传来一阵窃窃私语。三十杖不算轻,但也不算重,至少不会要命。
但县官的话还没完:“又按《大炎律例》第一卷第一条:庶民不得言‘龙’,违者,视为亵渎皇权,斩立决!”
“斩立决”三个字像三把重锤,狠狠砸在林越心上。他感觉自己的心脏停跳了一拍,然后开始疯狂地跳动,像要跳出胸腔。
“斩立决……”他在心里重复着,"就这么……死了?"
“两罪并罚,斩立决!”县官的声音冰冷,没有一丝感情,“拖下去,后日午时三刻,城南菜市口,斩首示众!”
林越抬起头,看着县官。县官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就像在说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对县官来说,这确实很平常——每天都要审判犯人,每天都要判刑,死刑也不过是众多刑罚中的一种。
“为什么?!”林越在心里呐喊,“为什么总是我?我只是想活下去……我只是想吃口饭……我犯了什么滔天大罪?偷一个包子?说错一个字?”
但没人听得见他的心声。在这个世界,规则就是规则,法律就是法律,没有理由,没有解释,没有通融。
两个衙役上前,一左一右架起林越。林越没有挣扎,没有反抗。他知道,挣扎也没用,反抗也没用。在这个公堂上,县官就是天,县官的话就是法。
他被拖出公堂,拖过长长的走廊,拖向大牢。走廊两旁的墙壁上挂着一些字画,有的是山水,有的是警句。林越看见其中一幅字,上面写着:“法不容情”。
手腕上的红痕,最后一道,也开始慢慢变淡。他能感觉到,那种熟悉的、死亡临近的感觉又来了。
“第三次了……” 他想着,“这次死了,就真的死了吧……”
他不知道死亡轮回的机制是什么,为什么前两次死了能重生,为什么手腕上会有红痕。但他知道,这次可能是最后一次了。红痕只剩一道,如果这次死了,可能就再也没有重生的机会了。
他被扔进大牢。牢房很小,很暗,只有一扇小窗透进一点光。地上铺着干草,散发着霉味。墙角有只老鼠,看见他进来,吱吱叫了两声,跑开了。
林越靠在墙上,慢慢滑坐在地上。他抬起手腕,看着那道红痕。在昏暗的光线下,它像一道血色的伤疤,提醒着他:只剩一次机会了。
而现在,这最后的机会,也要用完了。
“完了……”他喃喃自语,“这次,真的完了。”
他闭上眼睛,等待死亡的到来。
就为了一个包子。
就为了说错一个字。
他就要死了。
第三次死亡。
也是最后一次。
“拖下去,后日午时三刻,斩首示众!”县官挥了挥手。
林越被拖了下去。他没有挣扎,没有反抗。他知道,挣扎也没用,反抗也没用。
他被推搡着往前走,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有两个字在回荡:完了。
这次,真的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