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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番外5-代笔人和写出去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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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具店离鹤岗八幡宫也是相当的近。春日的夕阳把门外的巷子染成一片橘色,三四月份初我搬一把小小的靠椅,放在春草丛生的院子里,樱花花瓣似乎也顺着风铃的叮叮当当飘过来了。八幡宫附近一家的布丁我嘴馋了很久,终于是在芭芭拉夫人和她的小男友去吃豆皮寿司的路上顺了一份。焦躁不安的心情总算被抹平缕缕。

软滑的布丁溜进我的肚子里。我知足地轻哼一声。

就在风携手花瓣路过之际,我又接到了代笔的工作。

客户是一个身高高挑的男子,耳朵上挂着的金光闪闪的花环和手臂显眼的纹身,令我始终没有认真接待他。芭芭拉夫人在我耳边提醒了一声。我这才将他迎进来,假装没有看到他微微不爽的眉蹙起。客户委托我写一封告知对方的分手信。

如果是告白情书,写起来就很简单,高中的时候就不少帮女朋友们代写过情书。但让人注意的是“分手”,在观摩上代工作的时候,从没有遇到过这种事,也全然没有报告此方面的事的注意事项。既然这样,我也只能自己摸索了。

我又忍不住用眼神轻轻扫过这位客户,他只是浏览着店里的时尚杂志,抿着汽水。他喜欢用当家的来称呼人:“雨宫当家的,这不算很棘手吧?”他冷不丁冒出一句,摘下头上戴着的毛绒帽子。“不麻烦的,我会尽我所能。柔和的话语不会伤害到那位女士吧。”我顿时好像正襟危坐,正准备塞进嘴里的马卡龙也悄悄搁置在碟子里;

毛绒先生(请允许我这么称呼他)用他灰金色的眼睛眨了眨,静静地从上衣口袋里掏着些什么,我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他的手指上纹着“DEATH”的图样,芭芭拉夫人抖着她的小腿,高跟鞋撞着瓷砖地,她惊叹一声。是一张相片,有段时候了,毛绒先生将它推到我面前,是他和一位高大男子的照片,背后就矗立着埃菲尔铁塔。

“这是我们确认关系后第一次去旅行。请你把这张一起寄过去吧,我希望他笨拙的脑袋可以灵光点。”毛绒先生就像是叙述今天刚吃了张披萨一样简单,艳而素的旅行生活被一概而论。我心里对毛绒先生是同性恋者的事有些惊讶。很快我又思考起来,这封信的内容不能够随意,如果只是一个分手说明,也就太公式化了,两位先生的感情仍然像是藕断丝连,并且毛绒先生不愿提起分手的原因,这让我的工作难度上升不少。他表示自己有很坚定的决心,但他总是轻轻抚摸着无名指的戒指,我似乎看到一丝情愫附着在上面,似乎很像手工制作,但很精美,冷酷的金属丝巧妙地围在戒指上。

“请就叙述一些平常事就行,结尾就直接说明分手吧。我知道那个红毛混蛋不想用他有限的脑子来思索句子里的含义。”过了很久,毛绒先生用沙哑的声音低吟。

我询问他和他的boyfriend的事情。

听他诉说时,我一边记录重点,一边感叹。

两人都不是纯正的日本人。毛绒先生是德日混血,现身居大阪,是一名外科医生;另一位名叫尤斯塔斯·基德,芬兰人,机械工程师,在日本留过学,结识了原本能够厮守一生的毛绒先生。对我这没有恋爱经验的人来说,纠纠缠缠的美好时光也不能够着实体会。

“基德他曾服过兵役,我等了他几年。这不算长,但我一想到他白痴的气质能够褪去就很高兴。”毛绒先生的嘴很毒,但他说着这话时,我捕捉到他咧起的嘴角,“他不再是23岁的大学生。我们总会吵架,一些零零碎碎的事情,我想要冷静一段时间,他却总想揪着不放。参了这么多年的军,个子是蹿高了有不少,脑子还是不得劲,高估了。但我不想这么幼稚地结束这段时光,想让他冻结的脑子化掉而已!”毛绒先生抱着我的郁金香玩偶不放。他必定是个傲娇的人物,同样也很幼稚,不可理喻的执拗,心血来潮的分手。但还是尽职地去准备分手信。

这位毛绒先生30岁,boyfriend27岁,相恋从高中开始,13年之久,准备“分手”。

信纸我打算用比较柔和的纸张,像是精品的【CoffeeX】,内容用蓝黑色的钢笔书写,更加符合毛绒先生给人冷冽的感觉。我和他讨论了多次,终于完成了内文,他留下电话号码,又匆匆离开。

“基德他来镰仓看樱花了。”他留下这话后就像一只雪豹甩着尾巴消失,我琢磨着这句话。

直到最后一刻,我仍旧很犹豫到底该用横书还是直书,但最后仍决定采用简洁明了的横书。因为直书的步骤很繁琐,竖版的文字容易让对方没有耐心读下去,我已经想象出因为些生气又不耐烦的尤斯塔斯先生想要撕碎信纸的画面了。

正要选什么颜色的信封时,我纠结的不成样。就有了借口去鹤岗八幡宫看樱花,粉白的花瓣在空中停留,细细碎碎,总让我心情舒畅。我迎着晚霞走出去,靴子的声音踏在石板路上,我享受着樱花扑面而来的感觉,就像是微微的和风拂面。

“……他就像只猫一样总是阴晴不定,我不晓得怎么又莫名不高兴了,说要来镰仓玩玩,还拉黑了我,我也不知道他现在的住所。真无聊!”

“你也一个样基德,这不还是跟来了吗?”另一个貌似是他的同伴,金黄色的长发掩住了脸。

“才不是,我我……我是来看樱花的。”

尤斯塔斯先生和金黄蒲公英(我发誓,只是一瞬间这么觉得)坐在八幡宫最大的樱花树下,他和照片上一样的火红,长长的头发像郁金香一样盛开,有着欧洲人的白皙皮肤,和毛绒先生古铜色的皮肤对比很大。我远远地看着他,和毛绒先生眼神里的深邃如出一辙。我总是怕露出什么端倪,事实上也绝不可能,什么又不做回去了,甚至一路小跑,呼呼的风拍在我脸上。浮现出尤斯塔斯先生烈焰的红发,就好像和天空的晚霞融合在一起。

致敬不太聪明的尤斯塔斯·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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