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痛感不是为了证明活着,而是劳动本身的回馈。汗水很快顺着鬓角流下来,流进眼睛里,杀得生疼。他抬起胳膊胡乱擦了一把,继续拔草。
一下,两下。
时间在这里不再是被切碎的秒针,而变成了某种连续的、可以被拉伸的胶体。他忘记了他是谁,忘记了城市里那些必须要回复的邮件,忘记了那个总是冷眼旁观自己的“第二人格”。
此时此刻,他只是一具正在劳作的□□,一只在土里刨食的动物。
“当——”
铁铲突然碰到了一块硬物,发出一声清脆的闷响。
李默停下动作。他用铲子小心地拨开周围的浮土,那东西露出了真容。
那不是石头,是一块带着弧度的陶片。
他放下铲子,用手指一点点抠掉周围裹得严严实实的泥巴。随着挖掘的深入,第二块、 三块……一共四块碎片被他挖了出来。
拼在一起,是一只粗陶的大碗。
碗口有缺损,釉色是那种并不精致的灰青色,上面还留着不知多少年前的火痕。看样子,这应该是几十年前祖母喂鸡或者盛水用的东西,碎了之后就被随意丢在了院子里,被时间掩埋。
如果是以前,李默会觉得这是一堆垃圾。
但现在,他盘腿坐在满是杂草的地上,手里捧着那几块带着泥土腥气的碎片,像捧着刚出生的雏鸟。
阳光照在他的背上,烫得发热。
他用拇指摩挲着陶片的断茬。那断面粗糙、锐利,像是一道尚未愈合的伤口。但在金缮师的眼里,这道伤口是开放的,它在等待被填充,被接纳,被赋予新的线条。
这只碗没有死。它只是在土里睡了一觉,等着一个人把它挖出来,告诉它:
“没关系,我们可以重新来过。”
李默从井里打了一桶水。井水冰凉彻骨,泼在陶片上,冲刷出一股红色的泥浆。
他坐在门廊上,用毛刷仔细地清洗着每一条裂纹。水珠溅在他的脸上,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此时此刻,山风吹过竹林,发出沙沙的声响。
李默低下头,看着手里逐渐露出本色的陶碗,嘴角第一次有了一个极其微小、但并没有任何嘲讽意味的弧度。
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充盈。
那是属于此时、此地、此身的重量。不需要隔岸观火,因为火就在他手里,就在这堆正在被清洗的碎片里,温吞地、坚定地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