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丽莎无可奈何,只好闷闷不乐地回了房间。
“我走了,早点休息。”李忆程站起身,对着她的背影说了一句。
深更半夜,吴莎起来倒水喝,不小心被滚烫的开水烫到了手,疼得倒吸一口凉气。程丽莎听见动静赶来,立刻从冰箱拿出冰袋给她冷敷,又轻声安抚她别慌。见冰敷效果有限,程丽莎二话不说披上外套,推门走进夜色里。她沿着空旷的街道走了十几分钟,终于找到一家营业的24小时药店,仔细询问后买回了合适的烫伤膏。回到家,程丽莎一边轻柔地给吴莎涂药膏,一边转述医生的叮嘱,语气温柔又细致。吴莎望着她近乎完美的侧脸,以及脸上始终挂着的温柔笑意,心头忽然明了——原来忆程哥喜欢她,不是没有原因的。这样一位容貌出众、心地善良又体贴入微的女子,任谁都会不由自主地心生好感吧。
程丽莎准备回房休息,吴莎一把拉住她:“莎莎姐,我手疼得睡不着,陪我聊会儿天吧。”
其实大多是吴莎在说,程丽莎在听。
吴莎盘腿坐在床上,给程丽莎讲李忆程小时候的事,程丽莎不知不觉就听得入了迷。
“我们两家以前是邻居。我妈跟我说,忆程哥从小就没了妈妈,特别可怜。小时候他在我家玩,我哥叫我妈,他也跟着叫‘妈妈’,我妈就应着。后来上学了,有人笑他没妈妈,他哭鼻子,我妈就过去抱着他,说自己就是他的妈妈。”
“忆程哥呀,比我亲哥……”对我还挺好的。有一次小伙伴欺负我,听到我的哭声,忆程哥立刻上前对着那人就是一拳。”吴莎的眼神里满是憧憬与崇拜,“莎莎姐,我从小就特别特别喜欢忆程哥。”
程丽莎忽然有些羡慕眼前这个小姑娘——她可以大大方方地说出“喜欢”二字,自己却做不到。
周二一早,程丽莎去银行取了钱,用信封装好后敲开李忆程租房的门,将信封递给他:“这是买床的钱。”
李忆程把信封递还给她:“我缺衣服穿,最近又忙得没空去买。要是你过意不去,就帮我去商场买件外套吧。我今天约了人,先走了。”
说完他便关上门,抢先一步离开,没给她拒绝的机会。他今天穿了西装,想来想要的是平时穿的休闲款。她想了想,不就是买件外套吗?总比欠他几千块人情强,买就买。于是她独自去了滨江商场,转了好一会儿,看到一家叫“尤伯爵”的男装店似乎不错,便走了进去。犹豫半天后选了一件卡其色翻领工装夹克,折后3510元。付完款她才反应过来,自己从没买过这么贵的衣服。
晚上下班回家,见李忆程租房的灯亮着,她连忙拿着装衣服的袋子过去,再次敲开门把袋子递给他。
李忆程当即脱下身上的旧夹克,换上了新的。
“旧的给我吧,我帮你扔了。”程丽莎伸手去拿那件打了补丁的夹克。
李忆程一把拦住:“不行,不能扔。这件我挺喜欢的。”
这时,吴莎娇滴滴的声音从卧室里飘出来:“忆程哥……”
程丽莎连忙收回了手。
“哇!忆程哥,你看上去跟20岁似的!”吴莎毫不掩饰眼里的热望,“莎莎姐,你等我五分钟,我打完这局游戏跟你一块儿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