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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林暮的傻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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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的阳光有了一种通透的质感,像过滤过的琥珀,把整个世界浸泡在温润的金色里。

下午三四点钟,校园篮球场正是最热闹的时候。

塑胶地面被晒得微微发烫,空气里混合着汗水的咸味、橡胶的味道,还有远处食堂飘来的隐约饭香。

球鞋摩擦地面的吱呀声、篮球撞击地面的砰砰声、男生们呼喊传球的声音,交织成青春特有的喧闹乐章。

叶知秋抱着几本刚从图书馆借来的书,穿过篮球场旁边的林荫道。

她本来可以直接走大路回宿舍,却鬼使神差地拐进了这条能看见篮球场的小径。

脚步不自觉地放慢,目光在几个球场间逡巡——然后,她看见了他们。

最东边的那个半场,陆时序和林暮竟然在同一个队。

这场景有些超现实。

陆时序穿着浅灰色的运动T恤,露出清瘦但线条流畅的手臂;林暮则是一身醒目的红色球衣,号码是醒目的23号。

两人一静一动,一个温润一个张扬,此刻却在同一个半场上奔跑、传球、配合,默契得像是多年的队友。

叶知秋停下脚步,靠在路边的银杏树干上,静静地看着。

场上正在打三对三。

陆时序的球风和他的人一样,沉稳、冷静、善于观察。他很少强行突破,更多时候是在外围传导球,寻找最佳时机。

但一旦机会出现,他的出手又准又稳,篮球划出优美的弧线,空心入网时几乎不碰篮筐。

林暮则完全是另一种风格。

他像一团燃烧的火焰,全场飞奔,防守时贴身紧逼,进攻时果断犀利。

他的弹跳力惊人,一次抢篮板时直接在空中把球摘走,落地后转身就是一个快攻,动作行云流水,引来场边一阵欢呼。

最让叶知秋惊讶的是两人的配合。

一次进攻中,陆时序在三分线外持球,林暮从底线突然空切,两人眼神一对,陆时序的球已经传到。

林暮接球后毫不犹豫地起跳,在空中一个小拉杆避开防守,反手上篮得分。

球进的瞬间,林暮落地,转身和陆时序击掌。两个手掌相击的清脆响声,在喧闹的球场上并不突出,却像一记重锤敲在叶知秋心上。

她的指尖无意识地抠着怀里的书脊,心情复杂得像打翻的调色盘。

有欣慰,有释然。

场上的比赛告一段落,几个男生走到场边喝水休息。

陆时序拿起一瓶水,拧开喝了两口,抬头时忽然看见了树下的叶知秋。

他的眼睛亮了起来,朝她挥了挥手。

林暮顺着他的目光看过来,也看见了她。

有那么一瞬间,叶知秋看见他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但很快,那笑容又重新绽放,甚至比之前更加明亮坦荡。

他拍了拍陆时序的肩膀,说了句什么,然后两人一起朝她走来。

叶知秋忽然有些紧张,怀里的书抱得更紧了。银杏叶在她头顶沙沙作响,几片早黄的叶子飘落,有一片正好落在她肩上。

“来看球?”陆时序先走到她面前,额前的碎发被汗水打湿,贴在光洁的额头上。他的气息还有些喘,眼睛却亮晶晶的,像水洗过的黑曜石。

“路过。”叶知秋轻声说,伸手把他肩上的一片草屑拈掉,“你们……一起打球?”

“嗯,正好缺人,就凑了一队。”陆时序说得很自然,仿佛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

林暮这时候也走到了跟前。

他比陆时序高了小半个头,一身红色球衣在秋阳下格外醒目,汗水从鬓角滑落,沿着脖颈的线条往下淌,整个人散发着蓬勃的生命力。

“叶知秋同学,”他咧嘴一笑,露出整齐的白牙,“来视察工作?”

还是那副熟悉的、带着点调侃的语气,但叶知秋敏锐地捕捉到了那细微的变化——以前他叫她“知秋”,现在加上了“同学”两个字。一个称谓的距离,礼貌而清醒。

“就是路过。”她也笑了笑,“看你们打得挺好。”

“那是,我和时序配合默契着呢。”林暮说着,很自然地拍了拍陆时序的肩膀。这个动作他做得行云流水,没有半分勉强。

“你是没看见刚才那个空接,时序传得那叫一个准,我闭着眼睛都能接住。”

陆时序被他拍得晃了晃,无奈地摇头:“少夸张。”

“实话实说嘛。”林暮转向叶知秋,眼睛直视着她,目光清澈坦荡。

“对了,听说你们俩最近在搞什么民国研究?还找到了什么前世的线索?”

这个问题来得有些突然,叶知秋怔了怔,下意识地看向陆时序。

陆时序轻轻点头,示意可以说。

“嗯……算是吧。”她斟酌着措辞,“我老家有些旧物,是我姑婆留下来的。她叫叶清音,民国时期住在金陵,喜欢植物和古籍。我们……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巧合。”

她没有说梦境的事,没有说那些太过私密的、超越常理的情感连接。

但林暮听得很认真,那双总是盛满笑意的眼睛里,此刻闪烁着一种近乎温柔的理解。

“叶清音……”他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忽然笑了,“这个名字很好听。清音,知秋——你们叶家的女孩,名字都带着季节和声音。”

这句话说得随意,却让叶知秋心头一震。她从来没有这样联想过,但被林暮一说,才发现“清音”和“知秋”确实有种内在的呼应——一个关于声音,一个关于季节,都是美好而易逝的事物。

“你姑婆……”林暮顿了顿,像是在组织语言,“她是不是有个青梅竹马的表哥?姓沈的?”

这次连陆时序都愣住了。

“你怎么知道?”叶知秋的声音有些发紧。

林暮抓了抓汗湿的头发,笑容里多了点不好意思:“我昨晚……做了个奇怪的梦。梦里我是个民国时期的军校学生,叫沈骁。有个表妹叫清音,从小就爱跟在我屁股后面跑,让我给她摘银杏叶,给她讲打仗的故事。”

他的叙述很平静,却像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在叶知秋心中激起千层浪。

“后来她长大了,喜欢上了一个学建筑的穷学生。”林暮继续说,目光飘向远处,仿佛在看梦里的场景。

“那小子叫陆琛,人不错,就是太文气,我怕他保护不了清音。但清音喜欢啊,看她提到陆琛时眼睛里的光,我就知道,我这个表哥该退场了。”

秋风拂过,篮球场边的梧桐叶哗哗作响。

场上的比赛又开始了,呼喊声、奔跑声、篮球撞击声重新响起,但这些声音仿佛都隔着一层玻璃,传到叶知秋耳朵里时变得模糊而遥远。

她的全部注意力都在林暮身上,在这个穿着红色球衣、浑身汗水的少年身上,试图寻找另一个时空里那个穿军装、性格爽朗的沈骁的影子。

“梦里最后,”林暮收回目光,重新看向叶知秋,笑容坦荡得像秋日晴空。

“我跟清音说:‘以后护着你的人,换他了。那小子要是敢对你不好,你告诉我,我从军校请假回来揍他。’”

说完这句,他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声爽朗,引得旁边几个打球的人都往这边看。

“是不是很傻的梦?”他笑完了,抹了抹眼角笑出来的泪花。

“我醒来后还纳闷呢,我连我太爷爷叫什么都不知道,怎么会梦到民国的事?但刚才看见你们俩站在一起,忽然就觉得——管他真的假的,有些人就是天生该在一起的。就像篮球场上,有些人传球就是默契,不需要理由。”

他伸出手,不是朝向叶知秋,而是朝向陆时序。

陆时序看着那只手——骨节分明,掌心有打球磨出的薄茧,手背上还有一道新鲜的红痕,大概是刚才抢篮板时刮伤的。

然后他抬起手,握住了林暮的手。

两个男生的手握在一起,用力摇了摇。

没有多余的话,但这个动作里包含了一切——感谢、理解、尊重,以及属于男性之间那种简洁而厚重的祝福。

“好好对她。”林暮说,声音很轻,却郑重得像一句誓言。

陆时序点头:“我会。”

然后林暮松开了手,转身从场边拿起自己的篮球,在指尖转了起来。

篮球在他修长的指尖旋转,像一个橙红色的小星球。

“我还得再打一会儿,”他说,又恢复了那副阳光大男孩的模样。

“你们该干嘛干嘛去吧,别在这儿虐单身狗了。”

叶知秋看着他,千言万语堵在喉咙里,最后只说出一句:“谢谢你,林暮。”

林暮眨眨眼:“谢什么?我又没做什么。快去快去,别耽误我打球。”

陆时序揽过叶知秋的肩膀,对林暮点点头,两人转身离开了篮球场。

走出十几步后,叶知秋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林暮已经回到了场上,正在和一个高个子男生争抢篮板。

他跳得很高,红色球衣在空中展开像一面旗帜,阳光照在他汗湿的侧脸上,那张总是带着笑意的脸上此刻满是专注和拼搏。

抢到球后,他迅速传给队友,然后跑位、要球、起跳投篮——

篮球在空中划出完美的弧线,空心入网。

场边响起掌声和欢呼,林暮落地,和队友击掌庆祝,笑容灿烂得像是从未经历过任何阴霾。

叶知秋转回头,眼睛有些发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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