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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番外一[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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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在另一个世界见过一个惊才绝艳的人,但这人也有着许多人无法理解的缺点,在道德底线上是她这个时代的人无法忍受的,但她到底对他动心过,所以回到现实世界后,她又再度回归了最初的心如止水,将一切重心落于自己身上。

说白点,她的过于谨慎让她很难再对任何人动心,尤其她已经动过心。

但对李妙清来说,回来这件事并不会让她后悔,因为有些人注定她漫长人生之中用来偶尔怀念的,而非用来相守。

******

清晨七点,手机闹铃响了第三遍。

李妙清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凭着记忆在枕头边摸索,摸到手机马上按了下手机边的一个按钮,为了不让手机屏幕的光刺到她的眼睛,她特意睁开眼数秒后,才将已经亮屏的手机拿到自己眼前。划开屏幕,微信有七个未读消息,点开一瞧,全是工作群里的“收到请回复”。

她盯着工作群顿了半分钟,马上发了一个“已收到”,然后放下手机对着天花板发了三秒钟呆。发完呆,她就像每一个普通上班族一样,机械地起身、洗漱、换衣服。毕竟作为普通牛马,但凡上班都是没精神的。打了个哈欠,拉开窗帘往外看去,是千篇一律的城市天际线,隔壁有搬东西的声音,他们家隔壁最近装修,所以到了8:00电钻声准时响起,像某种粗暴的闹铃备份。

不过,到这个点基本这栋楼的牛马都出门了,碍不到他们什么,就是爱睡懒觉的退休人员比较痛苦了。

洗手间的镜子里映出一张略显苍白的脸,李妙清盯着镜中的自己,忽然有些不适应。

她已经回来三个月了。

三个月前,她还在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里。那里有洛阳的春风,有宜兴的平静,有快活林的春意盎然,也有化不开的刀光剑影和快意恩仇。她曾经在古龙笔下的那个江湖里,认识了沈浪和熊猫儿,也认识了朱七七和白飞飞,还和未来的另一本小说的男主李寻欢认识了,也与朱七七的弟弟朱八当了一段时间的姐弟,也曾成亲,与丈夫相伴多年,还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人……然后遇见了他。

地铁里此刻肯定挤满了人,李妙清在几年前买了车,因为她上班的地方越来越远了,地铁和公交车都不方便,所以买了代步车,开始自己开车去上班。习惯性的点开导航,又点了一个长视频,让它播放着,自己开着车一路往公司去,公司距离自己家差不多16公里的路,不算远,中规中矩,就是上高速有些堵罢了,但李妙清开始习惯了。

开车的路上,脑海里还会忍不住想起在那个世界遇到的人。比如沈浪和熊猫儿,比如朱七七和朱八,比如余乐年和余斌,不过没有她的世界,他们俩估计还是……但李家是厚道人家,会对他们好的。李之礼一定好好的,陈谦之定是高升了,倒是李寻欢,还是有些担心他的,但他作为下一代的男主,定然会更好……至于那个人……她抿了抿唇,将注意力放在驾驶上,慢慢念头按了下去。

到公司便是按部就班的上班,到了午饭时间,同事小李凑过来,神秘兮兮地递过手机:“范瑶,给你介绍个对象呗?我老公单位的,海归,长得帅,条件特别好。”

李妙清接过手机看了一眼照片。端正的五官,标准的职业微笑,标准的拍照姿势,背景是某个写字楼的大堂。

小李眼睛发亮地看着她:“怎么样?人家可是年薪百万的精英。”

精英?

李妙清一下子想起了那个男人,他精通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医卜星相、各派武功,一千张面孔下是一千种风情,江湖人称“千面公子”。

那才是真正的精英吧。

可她总不能对小李说:不好意思,我见过真正绝世的人物,所以这个精英实在没法让我动心?

说出来,估计人得翻脸,再说了,何止一个他,沈浪、熊猫儿、李寻欢……那些人物哪一个不是了不起的“精英”呢?

她笑了笑,把手机还回去:“挺好的,很优秀的人,但你也知道我们组最近在跟一个项目,哪有时间谈恋爱啊。”

小李撇撇嘴,一副“你眼光不要太高”的表情,然后拿着手机就走了。

李妙清继续微笑,随后低下头吃起点的外卖,外卖挺好吃的,远比在那个世界所吃到的东西都要好吃,但她莫名怀念起那个世界的点心,王怜花会买给她吃,那做工精致的点心……她还记得点心的模样,却已经记不得其中的味道了。

有些夜里,李妙清会想起那个人的眼睛。

王怜花的眼睛很好看。不是因为形状或者颜色,而是因为里面装着太多的东西。他看你的时候,仿佛能把你的灵魂都看穿,偏偏嘴角还带着三分笑意,让你分不清他是在调戏你,还是在试探你,又或者,是真的对你上了三分心。

但这样的眼神也少数出现过,大多时候看人多少是有些“猥|琐”了,这跟他的生长环境和生活环境有关系,希望她离开后,他可以改改。

条件那么好,非要走“猥琐”路线。

她还记得在温州时,有那么一回看向她时,眼底的温柔和担心,或许那时候的他是有温度的一个人,没有算计,唯有真心,可也只是片刻,却也足以让她铭记在心。知道都是假的,却还是愿意?或许连她自己有那么一瞬也分不清是真是假吧,可到底她是比王怜花更理智的人。

记得有一个晚上,他出现在她面前,问道:“你是不是一开始就知道了?”

她没吭声。

他又问:“为什么你总是这样,好像对一切都漠不关心,无论我做什么?”

她看向他,可那天夜里太黑了,屋子里连盏灯都没有亮起,李妙清就坐在床头,就着窗户缝隙内透进来的微微月光看到了那双眼,那双眼竟然含着一丝“受伤。”多么不可思议啊,王怜花会因为一个女子而受伤,这谁敢信?连李妙清自己都有些诧异。

她没有在意,只是淡淡回了一句:“你醉了。”然后便躺回床上继续睡了,而王怜花站在原处站了很久,也不知何时离开。

后来她回到现实世界,重新翻开柜子里那本《武林外史》的小说才知道,王怜花对她是真的上了心,以他在原著里的性子,到底不会这样。而且,从书中才知道,许多对朱七七说过的话,竟变成了他对她说的。如今归来,她再也没有机会问他一些话,可后来细想,问了又如何?问了若是有机会回来,她依然毫不犹豫会选择回来,还不如不问呢。

晚上回家,妈妈做了一桌子菜,爸爸心情大好开了一瓶酒喝了起来,他们俩絮絮叨叨说着这家亲戚,又说着那家亲戚,而开着的电视机正在放一部电影,武打片,那是爸爸喜欢的,因为李妙清的爸爸是习武的人,所以最喜欢的就是武打片了。李妙清在边上咬着排骨,一边应和着妈妈的话,一边和爸爸聊起了武打片的内容,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日常就是如此简单。

吃完饭,她将碗筷拿到厨房后重新转回客厅,抱起她家的宠物——一只红棕泰迪犬,女孩子,是十年前爸爸从外面带回来的,它的名字是她取的,叫神乐,当年有一部叫《犬夜叉》的漫画很火,里面有个角色就叫这个名字。抱着神乐,将它放在自己膝盖上,李妙清翻出手机里的阅读软件,犹豫了一下,又打开了那本《武林外史》。

柜子里放着的那本实体书有一定年头了,是她爸爸的,她爸爸年轻时就习武,也是因为武侠小说,所以他们家的书柜里面有金庸的、古龙的、温瑞安的、梁羽生等等那个年代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武侠小说。但她小时候都不咋看,基本上对这小说的了解大半基于电视剧改编,虽然有时候因为好奇后面发生的事会拿出来翻翻,但看得都不认真,这是一些大概,这也是为什么她对《武林外史》的了解全是电视剧,对原著小说知之甚少的原因。

翻到王怜花出场的那一页,她停了下来。他第一次见朱七七便轻薄她,后来每一次都是如此,甚至还一次次设局陷害沈浪。可奇怪的是,读完整本书,她对这个角色竟生不出真切的厌恶。他坏得有魅力,坏得坦坦荡荡,从不掩饰自己是小人。正如古龙笔下所言,他是一个无法用简单的“善恶”二字所能概括的人,他身上有一种邪恶的魅力,让所有世俗道德的标准都苍白如纸。

很多读者都喜欢他,虽然他于他们而言只是一个纸片人,可对李妙清来说,他是真实存在过的。

他的声音是真的,他的目光是真的,他对她说的那些话,每一个字都是真的。

可那些都不属于她。

想到这里,李妙清忽然关闭了阅读软件,她放下手,摸了摸神乐的毛,软乎乎的特别好摸,而神乐也喜欢被李妙清摸。

窗外,有桂花的香气被风带着进来,而这个季节,大多数人晚上会出来散步,所以楼下可以听到小孩和大人的声音,这是这个时代的万家灯火。

妈妈这时从厨房出来,她手里已经切好了水果:“瑶瑶,吃水果啦,今天妈妈去超市买了特别甜的瓜。”

“谢谢妈妈。”她笑着看过去,甜甜地向妈妈道谢。

吃着瓜,李妙清想起书房里的画架,这个月初,她报了班,一个画画班。没有原因,只是某天经过一家画肖像画的店铺,看着那些人像画,她决定学习画画。于是去了附近的绘画班,那里头都是小孩,忽然出现她这么一个大人也蛮突兀的,但她不尴尬,笑眯眯的交了钱,进了班,开始了她的画画之路。

画画班是双休日的,老师是个和蔼的退休教授,教她从最基础的素描开始。

画到第三周的时候,老师让他们画人物肖像。

李妙清画了一张脸。

她没有刻意去想,可铅笔落在纸上的时候,线条就自动汇成了那个人的轮廓。微微上挑的眼角,似笑非笑的嘴角,几分邪气,几分风流。

老师站在她身后看了很久,说:“你画的是谁?”

“一个想象中的人。”她说。

“画得很好,有感情。”老师微笑着,但他却提出了一个问题:“不过你为什么把眉头画得这么……”他顿住了,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李妙清则放下笔,扭头询问:“什么?”

“说不上来。”老师也蹙起了眉头:“好像他有很多心事的样子。”

李妙清一愣,重新去看她画的画,画上的人在此刻眉中饱含着许多心事。

原来,在她心里,他是这样的。也是,那个表面风流恣肆的千面公子,骨子里却是一个从小被恨意喂养长大的人。他不需要被可怜,因为他也不喜欢让人觉得可怜,他的骄傲不会允许。但作为旁观者,在知晓他的过去后,多少会觉得他可怜。他是云梦仙子王云梦和快活王柴玉关的儿子,七岁前的他定是幸福的,而在七岁后他就成了一个没有父亲的人,而后又被一个活在仇恨中的母亲养育成人,任性、极端、冷酷,却又无比渴望被爱。所以当他在洛阳城遇见朱七七后,他才会那么执念地想要占有她,仿佛拥有了她,就能填补内心那个巨大的空洞。又或许,让朱七七那样的女子痛苦,他便痛快了,因为过往他都是这样对待每一个女人的。

她知道他的全部故事。知道他如何一次次陷害沈浪,又最终与沈浪化敌为友。知道他和沈浪、朱七七、熊猫儿一起归隐海外,此后再无音讯。知道江湖上只留下一本《怜花宝鉴》,作为他曾经来过的证据。

可书里不会写到在故事之外,在某个作者都不曾着墨的角落里,曾经有一个来自现实世界的姑娘见过他真实的样子。而后这个姑娘现在正坐在一间明亮的画室里,周围都是七八岁大的孩子们,她在这样的包围下,手里握着铅笔,画着他的脸。

******

这天晚上,李妙清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她站在洛阳城的街头,青石板路还是不平滑,但却没有了当年的寒冷,此刻的洛阳城是春天。花开满了整条街,王怜花骑在一匹白马上,玉面朱唇,一身粉色锦衣,手里慢悠悠摇着一把折扇。他看见她,翻身下马,笑吟吟地走过来。

他说:“你回来了?”

她没有说话,只是怔怔看着他。

见她不语,他将折扇轻轻敲了下她的额头:“还是说,你要走了?”

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不知道怎么开口。

他看着她,眼里忽然没有了那些玩世不恭的笑意,神色变得很认真。

“果然,你永远不会为了我留在这里。”他说:“你不属于这里,你我在棺材铺见面的时候我就有这种感觉了。”

李妙清一愣,眼底是惊讶。

“为什么还要靠近你?”他笑了笑:“大概是因为,我也想试试看,有没有那么一个人,愿意为我……”他后面的话没有说全,但李妙清却明白了。她从来没有见过王怜花露出那样的表情。不是轻浮的调笑,不是狡黠的算计,也不是对朱七七的执着。他只是安静地看着她,目光里有淡淡的失落,和被藏得很好的一点期盼。

那眼神,分明也曾是看向过她的。

可她依然选择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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