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验房内,经法医细验,前判无差:死者王小年,确系惊惧至心脉骤停而死。身上虽有些旧伤,皆非要害。
蹊跷在其胃腹之中——见些未化尽的秽物,竟是泥渣、碎叶,并少许疑为人身的屑肉。
洛秋水持报连阅三遍,方信未错。他唤住将离的法医,指那行字,声带诧然:“老叶,此是说……他自家甘愿吞吃此物?”
叶法医摊手:“我知颇为蹊跷,然其口喉无强灌之伤,齿缝亦剔得同类碎屑,依理推之,确是他自家嚼咽。”
新疑丛生,洛秋水目送法医去,揉揉眉心,觉额角突跳,年关命案,重压如山,少顷便被副局长唤去,得“限期破案,安稳过年”之严令。
眼下情势,洛秋水尚能稳住,手头线索如下:
一、房内留痕甚多,指纹入库,料想不日便有比对。
二、入住虽用假证,相片却为真人。纵指纹无果,依照寻人亦非难事。
三、那怪异粉末,若能查明来路,于案大有裨益。
另有一事,洛秋水心内存疑:假证入住。
此宾馆虽小,却近大学,且离警局不远,向例严守规条,那当值姑娘,何以甘冒此险?初以为有旧或受贿,然观其应对,不似作伪,或是一时疏忽。
赖现代刑侦之术,死者身份当日下午便已分明。
王小年,锦官邻县人,母早丧,父长年在外,赖祖辈抚养。中专毕便混迹市井,履历多偷窃小过,生平灰淡,终以此惨状收场。
一人既明,余者循迹可查,洛秋水不敢迟延,欲速破案,使同僚得归家度岁。遂遣众出查,自与一同僚调看各路影像,双路并进。
当洛秋水于像素格间寻踪时,城另隅“拾芥”店内,光景别异。
岑安卿归店,坐于躺椅,执笔向那纯白面具细细描画五官。绘一处,便示旁侧猕猴,依其意修琢。至午后乃成,面具覆脸,浓烟骤起,猕猴已化一清秀少年,肤白目细,颌骨略突,观之稍异。
猕猴自喜此相,抚面笑道:“老爷好手艺。”
岑安卿颔首,命其收拣颜料,自取账簿翻看。其上详录店中诸物,连那未履足的二楼亦在其列——外观虽为仓房并二卧,内中却别有洞天,然兴味索然,故未往观。
据簿所载,物分两类:多为修道之用,朱砂、符纸、铜钱、诸般矿石乃至丹药,品级不高,各类有数,然名目繁多,合计颇巨。余者为寻常日用,零嘴饮馔亦不少,岑安卿暗觉有趣,营商之事,他尚未试。
正欲细览,虚掩木门吱呀推开,一熟面生客步入,其身警服半湿,岑安卿一眼认出正是那“有缘人”,望外间,不知何时已细雨霏微。
“买些什么?”猕猴虽未当过伙计,心思活络,早备定位,系一不知何处翻出的灰布围裙,持毛巾自内间出,道:“客人擦擦。”
来者自是洛秋水,他满面惑色,打量四下,接过胡乱抹了,道:“来两瓶矿泉水,再带上两包紫云。”
言间忽见岑安卿,亦是一怔,显已认出。
岑安卿佯作未见,自柜边取烟递上:“四十五。”
洛秋水接过香烟,往封口处一瞧,验明真伪,自内兜摸钱,顺口问:“此店何时开的?”
岑安卿笑应:“昨日。外间难营生,来接祖业。警官日后常顾。”
付罢钱,洛秋水持烟归车。先自裤兜摸出备好的五十塞回内袋,方点燃一支,深吸一口。烟雾缭绕间,他隔窗指那小店,谓同伴道:“记下,明日提醒我再来。”
“头儿,有异?”同伴边录边问。
“说不上,”洛秋水眯眼,“只觉……太新。”
副驾不解:“新张店面,想也正常。”
“此店闭门至少六载。昨日我驱车过,未见半点人迹,今竟纤尘不染,开门营生?且我看了,内里货品日期皆新。”
洛秋水执烟驱车前行,虽觉异样,然人命关天,略释一句便暗记于心,续赶现场。
店内,岑安卿隔窗亦瞥见警车,道:“是个妙人。”
以他眼力,早看出对方内兜取钱,不过为延片刻闲谈。虽不知其故,然店铺既入其眼,亦是好事,料此警官日后必常至。
思绪既定,岑安卿续翻账簿,至末页,指尖触得一片空无,旋即墨迹自现,晕开成页,上一行蝇头小楷:
【壬辰冬月廿五,微雨,启扉见芥,遇飞头蛮。】
后留大片空白,显待他补录。
岑安卿提笔复搁,‘老祖此举,是令我亲历亲为,非凭空杜撰,若此刻便录飞头蛮根底,不过拾人牙慧,何益?’他忆起洛秋水身上那缕若有若无的胭脂气,心下了然。
‘是了,那是“美人首”惯用迷香,此类妖物最喜戏弄凡俗,正好亲往一观,归而录之,方不负老祖所期。’
主意拿定,便唤猕猴,略作整备,出门而去。
洛秋水浑然不知身后已缀“尾”,警车疾驰,直指王小年城郊住所。
以死者境况,自租不得好屋,地处偏僻,且与四人共赁。
洛警官赶至时,仅一租客在,其人着旧睡衣启门,见警官神色立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