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这样,她就越是觉得,自己不该离开这里。
她决心把花漫歌和安鹏永接来南城住一段时间吧。
“阿姐!”
还没等她再一步思虑,那个莽莽撞撞的小男孩就撞入她的视线中。
……她平时都没注意,安鹏永真的长得好高啦,只比原主矮半个头了。
大概再过个一两年就要超过原主的身高了。
她的眼中尽是姐姐对弟弟的温情:“鹏永,你和阿娘怎的也来了南城?”
“淮宁王送我们来的,他还给我们置办了宅子。”
“……”
她就说,怎么老是他。
安紫清有些头大:“你们可以不必接受他的恩惠……”
安鹏永想要张嘴说什么,看到阿姐这副模样,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
“我会让卖宅子的人把银子送还给他的,我出银子,我们住着就是。”
倒也不是安紫清很大方,突然转了性为了尊严连钱都不要了,只是南城的宅子价格相对低廉,目前付出去于她而言没有什么影响,反正她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而且,她得激发出沈瑜迟的潜能,让他好好改改性子,去查查事情才是。
他那张面具,在乱世将近的如今,是真的该摘下来了。
花漫歌只当女儿是厌烦了那王爷,虽然她不懂什么,但是女儿想做的总是没错。
她的女儿,想要天上的神仙当夫婿能成,何况区区一个王爷?
她只牵着安鹏永的手:“乖,我们不要在阿姐面前提淮宁王了,听阿娘的话。阿姐有钱,我们不会穷死的。”
安紫清嘴角一抽,莫名觉得有些好笑。
穷死?她吗?
——这小子平日里到底对她有什么误解啊!
……
宅子很大,很宽敞,乍一看有从前的安家那么大。
花漫歌住的卧室,可比当年那个安老爷住得还大得多。
当然,安紫清付得起钱,小城市物价不会很贵,这和现代的道理也是相通。
安紫清在南城确实过了一段时间的好日子,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她甚至都在想发展美食行业了,她觉得这南城的土豆烧肉简直是一绝——土豆散发着像是薯条般的香气,肉也是肥瘦相间,滑而不腻,一看就是养足了月数的猪肉。
她不知道一天缠着梅樱给她做了多少遍。
这东西甚至还吸引猫,所以吃的时候得把小离关起来——这就是她这段时间来做的最累的一件事了。
她算是体验了一把深闺女子的生活——除去天天追着猫跑来跑去,和猫一同上树,教安鹏永怎么爬上围墙,整天戏瘾大发到甚至演一头发疯的驴,能一口气围着房子跑十圈以外。
她觉得这挺好的,每天都在锻炼,都快感受不到原主的病弱体质了。
果然,没有后天完不成的努力!自从她接管了这具身体之后,每天都有吃药和锻炼,这身子骨真是一天比一天硬朗啊!
梅樱还去了市场,替她买来最新时兴的话本:“小姐,我们演这里头的戏吧,您实在不要乱跑了,夫人担心您啊……若是您只是要让猫累一些,夜里好不吵您,有的是人帮您……”
安紫清挑眉:“那这话本里的男主人公谁来演啊?”
梅樱低了低头:“若是小姐不嫌弃,奴婢演也可以……”
安紫清赶紧退后几步:“不了不了,你干好你自己的活就好。”
梅樱声如蚊蚋:“奴婢就知道,男主人公不在小姐身边……”
安紫清自然听到了,本想反驳,想想还是算了,她和沈瑜迟的关系,不就是让人随便想的嘛。
总不能自砸招牌。
她打算翻一翻手中的这本话本子,发现作者竟是微尘零落。
甚至还有扉页。
她本想直接翻过去,却又好奇,沈落薇会在自己的话本子开头写些什么呢。
她细看了一番。
大红底色,鎏金字迹。
——在下微尘零落,大昭锦和长公主沈落薇。
我感到自己快离去了,勿念。
我有一事向诸位致歉,这是我几月前就已写毕的,很遗憾此时才让它与诸位相见。
我们终究会重逢,在繁花满天的下一世,在我的下一个故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