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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量变质变规律
质概念: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是什么?认识质是认识与实践的起点和基础。只有认识质才能区别事物)
量概念: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怎么样?量的两个含义:①规模程度等②空间上的)
度概念:度启示我们在认识与处理问题要掌握适度原则,度是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
(即事物的限度,幅度与范围。度的两端叫关节点或临界点。度是维持事物质的量的界限,度是一个区间,关节点指的是两个端点,比如水从0度至100度)
量变概念:事物数量的增减和组合要素排列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质变概念: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
量变与质变辩证关系:
相互区别:两者概念
相互联系:
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夸大质变否定量变,比如激变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