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也正常,连桌子都缺个脚的算命摊,小偷路过都得说声晦气。
原遗收回视线:“我去打热水。”
“正好。”岁宝宝把苹苹抱到凳子上,“洗澡的时候跟我们说说你主人的事吧。”
苹苹无声点头。
苹苹的主人叫做王以桉,是一个女生,八年前,王以桉转学去了外省,苹苹没被带走,后来它被丢了出去,就再也没有见过王以桉。
岁宝宝皱眉听完原遗的翻译,看起来有些生气:“为什么他们要把你丢出去?丢你的是王以桉的家人吗?她转学去外地读书一直没回来过吗?”他的问题跟连珠炮一样,苹苹不知道先回答哪个。
想了想,她决定挑最紧要的说。
王以桉是哑巴。
她的残缺并不是先天的,刚出生的时候,她也跟其他孩子一样,是个健康的孩子,只是三岁时生了一场病,一场小病,一开始只是感冒发烧,但没人在意,等好不容易有人发现的时候,已经变成了运动性失语,没人和她说话,时间一长,也就成了哑巴。
十岁前,王以桉都被养在老家的外公外婆身边,苹苹就是外婆亲手给她做的礼物。后来外公外婆去世了,她才被接到城里。
她的爸爸妈妈很早以前就离婚了,两人相互怨恨,各自再娶再嫁,两边都不愿意接纳她这个陌生人,但又不能不管她,因此她在成年之前,都是作为多余的人辗转于这两家之间。
她在哪里都呆不久,常常放学接到电话,让她今晚去爸爸/妈妈那里住,所以她的行李也只有假期的作业和苹苹。
这次放假是去她妈妈家住。
她初中读的是寄宿制学校,每个月放两天假期回家,她背着书包从学校走回来时,家里还没开灯。
妈妈新嫁的男人很有钱,房子买的也是别墅区的,那个男人,也就是她的后爸,在和她妈妈结婚前已经有了一个女儿,比她大一岁,算是她的姐姐。
王以桉敲了敲门,安静地在门外等了一会儿,见没人来开门,也没给她妈妈打电话,就坐在门口拿出作业来写。
她把苹苹往外拉了拉,让她的头露在外面,弯着眼睛理了理它的毛,就低头写作业去了。
路灯的光一半打在她洁白的作业纸上,一半落在苹苹身上,一派岁月安好,王以桉很喜欢这样的氛围,如果能一直这样就好了。
但是人世间的事不遂人意,她刚做完一张卷子,准备从书包里再拿一张出来的时候,一辆黑色的宝马就从对面驶来,停在她的不远处。
她妈妈王如意先从副驾驶下来,再拉开后座的车门,弯腰用手掌挡在车门框的位置,神情和姿态都毕恭毕敬。
不像后妈,像保姆。
王以桉看着这一幕,默默收拾好东西,站在路灯的阴影处,减少自己的存在感。
周礼,她后爸的亲女儿从车上走下来,看也不看旁边的王如意和门外的王以桉,径直走到门前等着开门。
王如意小跑过来,瞪了王以桉一眼,才掏出钥匙开门,自己先进去,再蹲下给周礼换鞋。
等周礼上楼了,王如意才戳着她的肩膀,压低声音责问她:“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蹲在门口还嫌不够丢人显眼吗?”
王以桉垂眸瞥了眼王如意的手,她新做了美甲,长款的,玫红色,镶了很多钻,看起来很华丽,戳起人来也很疼。
她是哑巴,打不了电话,发信息妈妈也从来没看过。
感受着肩膀位置逐渐加重的力道,王以桉脸上没什么表情,弯腰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拖鞋穿上了,王如意最恨她这副无动于衷不吭气的样子,跟她那个婚内出轨搞冷暴力的爸一个德行。
“我当初就不该把你生下来,死胎都比哑巴好!”
停顿片刻,王以桉伸手比了个手势:对不起。
“你永远只会说对不起!”这个手势引燃了她妈妈的怒火,王如意掐着她的双臂,指甲深深陷进皮肉里,渗出了丝丝鲜血。
王如意逼她抬起头来,恶狠狠地盯着她,声音因为压低有些嘶哑:“我恨死你了,王以桉,我怎么会生出你这个哑巴拖油瓶!你害得我还不够吗?”
王以桉背上的书包因为两人的动作掉了下来,沉重的书包砸在柔软厚实的地毯上,并没有发出很大的声音,像她妈妈崩溃的情绪,永远都只能裹在厚厚的茧子里。
她妈妈一辈子都打不开这个茧。
离婚有过孩子的男人会被说是更会疼人,但离婚生过孩子的女人,为什么会被骂留不住男人的黄脸婆,没人要的破鞋呢?
王如意离过婚,生过孩子,这是她在周家的把柄,错处,因着这个原因,她一辈子在周家都抬不起头来,一辈子都只能做名义上的后妈。
王以桉看着她通红的双眼,没挣扎,只是慢慢放松身体脊背挺直,任凭尖利的指甲刺破血肉,只希望她能用身体上的痛苦能缓解妈妈精神上的痛苦。
鲜血顺着她的手臂线条蜿蜒而下,玄关处的灯光照亮她单薄而又挺拔的臂膀,过于宽大的校服隐隐约约透出她纤瘦的身体。
她抬手接住了从王如意脸上滴下来的泪水,苦涩的泪水和咸腥的鲜血混杂在一起,凝聚在她的手心,成了这世界上最小最苦的湖。
她想说,妈妈,如果可以选,我也不想做哑巴。
要是我是聋子就好了,这样你再怎么骂我,恨我,我都不会伤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