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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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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城的深秋总是带着一股透入骨髓的凉意,尤其是在省城这种寸土寸金的核心地带,高楼大厦切割出的天空显得格外狭窄。

覃梦薇坐在教室靠窗的位置,指尖轻轻摩挲着微凉玻璃。窗外的喧嚣似乎被一层无形的屏障隔绝在外,但只有她自己知道,这份宁静不过是暴风雨前的假象。

关于覃家,外界传言纷纷。有人道覃家早已没落,有人道覃家二小姐是个不受宠的弃子。但覃梦薇心里跟明镜似的,家族对她这种近乎“放养”的态度,实则是一种最高级别的变相保护。覃家作为邕城乃至整个宜宁城的隐世家族,底蕴深不可测,作为顶流世家,树大招风。在这个节骨眼上,让她远离家族核心的漩涡,在澜音市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长大,未尝不是一种保全。

只是,这种保护让她对家族内部如今的局势知之甚少。

“先静观其变吧。”她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道,收回了望向窗外的视线。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自从覃梦薇转学来到邕心实验中学,再加上之前江家独子江辰那番惊动全校的举动,她就像是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激起的涟漪久久无法平息。

每天课间,高一(1)班的教室门口和走廊窗户边,总是挤满了人。那些或是好奇、或是探究、或是带着某种狂热目光的同学们,只为了一睹这位传说中“新转来的转校生”的真容。毕竟,之前沈清如放出的消息一直是覃正阳的孩子是男孩,如今突然冒出来一位清冷绝尘的二小姐,这种反差足以引爆整个上流圈子的八卦神经。

但让所有人失望的是,这位新同学仿佛精通某种“隐身术”。

每当人群聚集在门前窗边时,看到的景象往往只有两种:要么是覃梦薇将整个头埋在臂弯里,趴在桌子上补觉,只留下一个清瘦单薄的背影,那张脸被遮挡得严严实实;要么就是座位空空如也,她的人影早已不知所踪,行踪诡测得让人捉摸不透。

不过,虽然正脸难见,但覃梦薇那张即使戴着口罩、只露出一双如寒星般眼眸的脸庞,依旧给偶然遇到她的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疏离感,仿佛她生来就站在云端,俯瞰着这世间的庸碌。

短短几周时间,也不知道那些神通广大的学生们是怎么做到的,覃梦薇的名字以一种不可阻挡的势头,一跃冲上了邕心实验中学校花榜的榜首,甚至断层领先。

对于这些校内的流言蜚语,覃梦薇向来是从不过问的。初中时,因为温靖与她同校,为了不被那个名义上的青梅竹马牵扯太多,她才勉强了解了一些校内的那些弯弯绕绕。现在既然转了学,温靖在澜音市,她在邕城,两人虽说是青梅竹马,实则关系生疏得连面都没见过几次,她自然也就没必要再去关注那些无聊的榜单。

更何况,她从来都不是谁的影子。

……

周末,邕城的天空难得放晴。

市中心的音乐厅内,灯火辉煌。今晚是一场高规格的民乐演奏会,由著名的中国民乐代表团演奏,压轴曲目是华彦钧(阿炳)先生的传世名作——《二泉映月》。

覃梦薇独自坐在角落的位置,灯光昏暗,将她整个人笼罩在阴影之中。

二胡凄婉的旋律在大厅内回荡,如泣如诉,仿佛在诉说着一个盲人艺术家坎坷凄凉的一生。那声音穿透了岁月的尘埃,直击人心底最柔软的角落。覃梦薇静静地听着,神色清冷,看不出悲喜,但那双深邃的眼眸中,却倒映着某种不为人知的孤寂。

她从小就在这种孤寂中长大,在澜音市的那些年,她比温靖还要出名,不是因为家世,而是因为她那种游离于人群之外的独特气质,以及那些在舞蹈及各大竞赛场上的金奖成就。

曲终人散。

覃梦薇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起身寒暄,她趁着全场灯光暗下来的瞬间,像一只敏捷的猫,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座位,混入退场的人流。

进出会场,她都是挑着灯光最暗的时候走,直到走出音乐厅大门,都没有一个人认出她来。她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那个充满艺术气息却也充满窥探目光的地方。

夜风微凉,吹乱了她的发丝。

离开音乐厅后,覃梦薇站在路边,忽然想起自己的笔记本快用完了,还有一些学习用品需要补充。正好,她也想逛逛这边的书店,散散心。

“去附近的商场。”她拉开车门,对早已等候在外的司机低声吩咐道。

司机老陈是家族派来的人,话不多,执行力极强,闻言只是点了点头,平稳地发动了车子。

车子停在市中心最大的商场地下车库。覃梦薇下车时,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时间已经接近中午。

她随便找了一家口碑不错的沪菜馆,点了几样清淡的小菜。餐厅里人声鼎沸,充满了烟火气,而她坐在那里,却仿佛自带结界,与周围的热闹格格不入。

饭后,她步行来到了商场三楼的书店。

商场里的书店大多装修得中规中矩,书架排列整齐,畅销书摆在最显眼的位置,却少了几分让人驻足的韵味。覃梦薇漫无目的地走着,顺手拿了几本需要的习题集和笔芯。

走到名著区时,她的目光忽然定格在一本书上——《克林索尔的最后夏天》。

那是一本并不厚实的书,封面设计得颇为文艺。覃梦薇伸出手,指尖轻轻划过书脊。

赫尔曼·黑塞,诺贝尔奖得主。

她之前就听说过这本书,据说里面的文笔极尽浪漫,是一篇极具自然色彩和传奇风格的小说。黑塞笔下的夏天,总是带着一种热烈而绝望的美感,那是生命在燃烧到尽头时的最后狂欢。

“既然看到了,就带一本吧。”

她想了想,还是将它拿了下来。平日里,她也喜欢找一些名著来读,不过大多是一些冷门且鲜少有人听说过的作品。这本书,倒是合她的眼缘。

结完账,覃梦薇提着纸袋走出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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